招标
丹阳水利枢纽生产用房改造修缮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次)
金额
34.1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08/0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xzp2024080800030
预算金额34.1万元
招标公司江苏省太湖地区水利工程管理处
招标联系人王津13301545726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富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淑玲0511-86921820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项目编号: XZP2024080800030
项目名称: 丹阳水利枢纽生产用房改造修缮项目(第二次)
建设单位:江苏省太湖地区水利工程管理处
招标条件
丹阳水利枢纽生产用房改造修缮项目(第二次)(招标项目编号:丹富华采标(2024)商字第29-02号),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招标人为;江苏省太湖地区水利工程管理处,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开标时间及地点
其他
项目概况丹阳水利枢纽生产用房改造修缮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丹阳市开发区凤凰南路御珑湾办公楼六楼或邮箱19919945@qq.com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8月19日14点 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丹富华采标(2024)商字第29-02号项目名称:丹阳水利枢纽生产用房改造修缮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最高限价:341000元,磋商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采购需求:详见磋商文件“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宿舍改造工程30天内完成。食堂改造工程自签订合同之日起60天内完成。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上一年度企业财务审计报告,或近半年内至少一个月的财务报表;事业单位提供上一年度财务报表);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事业单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注:根据镇江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降低政府采购活动成本减轻政府采购供应商负担的通知》的文件要求,以上1.2-1.5的资格条件可以采取“信用承诺制”,即上述1.2-1.5要求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可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五部分磋商响应文件(组成及格式)),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无需再提供与上述四项相关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作虚假承诺。供应商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购〔2021〕52号)的要求,本项目仅面向中小微企业。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请对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资质类别和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专业及资格等级: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并具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且无在建工程项目。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⑴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⑵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⑶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2024年08月09日至2024年08月15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丹阳市开发区凤凰南路御珑湾办公楼六楼或邮箱19919945@qq.com3、方式:现场报名、电子邮件。4、供应商报名时须向代理机构提供下列材料:(1)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清晰可辨的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2)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清晰可辨的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原件)、联系方式。5、售价:本项目磋商文件费用为300元整(售后不退);注: (1)供应商提供的资料以电子扫描件发送邮箱19919945@qq.com并电话告知的,资料收到经审核合格后,通过邮箱发送磋商文件。没有领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其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2)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接受报名,不代表资质及资格审核通过。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08月19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丹阳市开发区凤凰南路御珑湾办公楼六楼会议室五、开启时间:2024年08月19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丹阳市开发区凤凰南路御珑湾办公楼六楼会议室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本项目将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jszbtb.com)和江苏省太湖地区水利工程管理处网站(th.jswater.org.cn)发布公告。在磋商截止前,请关注原公告网站有无变更公告。七、其他补充事宜1、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收磋商保证金。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 称:江苏省太湖地区水利工程管理处 地 址:苏州市吴中区太湖东路24号联系方式:13301545726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江苏富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地 址:丹阳市开发区凤凰南路御珑湾办公楼六楼联系方式:0511-86921820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张淑玲电 话:0511-86921820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江苏省太湖地区水利工程管理处
地址:
苏州市吴中区太湖东路24号
联系人:
王津
电话:
13301545726
电子邮件:
/
招标代理:
江苏富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丹阳市开发区凤凰南路御珑湾办公楼六楼
联系人:
张淑玲
电话:
0511-86921820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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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丹阳水利枢纽生产用房改造修缮项目(第二次)
建设单位:江苏省太湖地区水利工程管理处
招标条件
丹阳水利枢纽生产用房改造修缮项目(第二次)(招标项目编号:丹富华采标(2024)商字第29-02号),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招标人为;江苏省太湖地区水利工程管理处,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 1、将现有食堂向东侧扩建,扩建面积约70㎡,调整加工区、就餐区现有布局; 2、在14间双人宿舍加装隔断,减少不同班次职工作休干扰,提供更好的休息环境,隔断总面积约220㎡,同时加装木门28扇。 |
范围 | 丹阳水利枢纽生产用房改造修缮项目(第二次); |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 2024-08-19 14:30 |
开标地点 | 丹阳市开发区凤凰南路御珑湾办公楼六楼会议室 |
其他
项目概况丹阳水利枢纽生产用房改造修缮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丹阳市开发区凤凰南路御珑湾办公楼六楼或邮箱19919945@qq.com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8月19日14点 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丹富华采标(2024)商字第29-02号项目名称:丹阳水利枢纽生产用房改造修缮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最高限价:341000元,磋商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采购需求:详见磋商文件“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宿舍改造工程30天内完成。食堂改造工程自签订合同之日起60天内完成。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上一年度企业财务审计报告,或近半年内至少一个月的财务报表;事业单位提供上一年度财务报表);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事业单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注:根据镇江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降低政府采购活动成本减轻政府采购供应商负担的通知》的文件要求,以上1.2-1.5的资格条件可以采取“信用承诺制”,即上述1.2-1.5要求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可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五部分磋商响应文件(组成及格式)),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无需再提供与上述四项相关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作虚假承诺。供应商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购〔2021〕52号)的要求,本项目仅面向中小微企业。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请对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资质类别和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专业及资格等级: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并具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且无在建工程项目。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⑴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⑵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⑶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2024年08月09日至2024年08月15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丹阳市开发区凤凰南路御珑湾办公楼六楼或邮箱19919945@qq.com3、方式:现场报名、电子邮件。4、供应商报名时须向代理机构提供下列材料:(1)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清晰可辨的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2)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清晰可辨的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原件)、联系方式。5、售价:本项目磋商文件费用为300元整(售后不退);注: (1)供应商提供的资料以电子扫描件发送邮箱19919945@qq.com并电话告知的,资料收到经审核合格后,通过邮箱发送磋商文件。没有领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其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2)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接受报名,不代表资质及资格审核通过。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08月19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丹阳市开发区凤凰南路御珑湾办公楼六楼会议室五、开启时间:2024年08月19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丹阳市开发区凤凰南路御珑湾办公楼六楼会议室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本项目将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jszbtb.com)和江苏省太湖地区水利工程管理处网站(th.jswater.org.cn)发布公告。在磋商截止前,请关注原公告网站有无变更公告。七、其他补充事宜1、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收磋商保证金。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 称:江苏省太湖地区水利工程管理处 地 址:苏州市吴中区太湖东路24号联系方式:13301545726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江苏富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地 址:丹阳市开发区凤凰南路御珑湾办公楼六楼联系方式:0511-86921820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张淑玲电 话:0511-86921820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江苏省太湖地区水利工程管理处
地址:
苏州市吴中区太湖东路24号
联系人:
王津
电话:
13301545726
电子邮件:
/
招标代理:
江苏富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丹阳市开发区凤凰南路御珑湾办公楼六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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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淑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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