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35国道(230省道)苏州高新区段改扩建工程施工G635-01-SG01、G635-01-SG02标段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635国道(230省道)苏州高新区段改扩建工程已由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苏发改基础发[2023]527号(项目代码:2209-320000-04-01-799558)批准建设,施工图批复已由江苏省交通运输厅以与评分项相关的证明材料等批准,项目发包人为苏州高新区(虎丘区)交通工程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苏州高新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635国道(230省道)苏州高新区段改扩建工程一期工程施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并进行资格后审。
2.1. 项目概况
635国道(230省道)苏州高新区段改扩建工程起自苏州相城区与高新区交界处,接635国道苏州相城段,利用老路向南,与昆仑山路、太湖大道、科泰路、龙景路等交叉,止于苏州高新区与吴中区交界处,顺接635国道吴中区段,路线全长约8.9公里。其中昆仑山路至龙景路段为一期工程,长约3.9公里。主路按双向六车道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辅路为双向两车道,设计速度50公里/小时,新建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为公路-Ⅰ级,其他技术指标按交通运输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和《城镇化地区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2112-2021)的有关规定执行。
2.2、招标范围和计划工期
2.2.1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共设2个标段,即G635-01-SG01、G635-01-SG02标段。招标内容如下:
G635-01-SG01标段:K0+314.000至K2+550.000,公路等级一级,包含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路基、路面、桥梁等工程的施工及相关附属工程的施工及缺陷修复。
G635-01-SG02标段:K2+550.000至K4+560.000,公路等级一级,包含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路基、路面、桥梁等工程的施工及相关附属工程的施工及缺陷修复。
2.2.2 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14个月(具体开工时间按发包人通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业绩、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1)资质条件
①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是指联合体各方)必须是独立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及基本账户信息已成功备案【在《表1 企业信息基本表》中显示】;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等级)资质;并具有有效的省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②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特级资质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s://hwdms.mot.gov.cn/BMWebSite/)”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2)业绩要求:
G635-01-SG01标段: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是指联合体牵头人或联合体成员)2019年10月01日至今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1.5亿元的一级以上(含一级)公路工程或城市快速路工程施工项目(以网上报表表5中的信息为准);
G635-01-SG02标段: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是指联合体牵头人或联合体成员)2019年10月01日至今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1.1亿元的一级以上(含一级)公路工程或城市快速路工程施工项目(以网上报表表5中的信息为准);
(3)信誉要求(联合体投标的是指联合体各方,且以联合体各方信誉等级低的计):
①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评价为C级或以上级别;
②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投标;
③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不得参加投标;
④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交通江苏”网站公布的“江苏省交通运输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黑名单);
(4)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
①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是指联合体牵头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具有省级或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或《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并在有效期内;
②G635-01-SG01标段: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是指联合体牵头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担任过单个项目合同金额不低于1.5亿元的一级以上(含一级)公路工程或城市快速路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或项目副经理;
G635-01-SG02标段: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是指联合体牵头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担任过单个项目合同金额不低于1.1亿元的一级以上(含一级)公路工程或城市快速路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或项目副经理。
③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是指联合体牵头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总工应具有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④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是指联合体牵头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无在岗项目(提供“拟投入项目经理、项目总工任职承诺函”的视为无在岗项目);
(5)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的要求:
①拟投入本项目的专职安全员G635-01-SG01标段不少于5人,G635-01-SG02标段不少于4人,具有省级或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证)或《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证)。
②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主要人员(项目经理、项目总工、专职安全员)须为本单位职工,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其三个月(2024年7月~2024年9月)或以上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须附在投标文件中【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在社保系统打印的本单位人员缴费明细,缴费证明内容需含缴费起止时间、缴费单位、缴费人员姓名并由社保机构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社保机构官网上打印件与线下的盖章件具有同等效力,缴费单位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投标人下属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缴纳的社保视为本单位)】。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款约定。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4号)和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江苏省水利厅文件(苏建建管【2016】707号)等国家及省市相关法律法规有关禁止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要求,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相关部门公布为限制市场准入的投标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未经解禁),不得参加投标。
3.5投标人可同时参加2个标段投标,最多允许中标2个标段。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 数字证书。
4.2 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 CA 数字证书登陆“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参考资料(如有)的提供方式:电子交易平台中自行下载。 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网上支付、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不组织;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不召开。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苏州高新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苏州高新区步青路600号
联 系 人:应宇东
电 话:0512-68558453
招标代理:江苏仁合中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苏州高新区马运路248号-3西区A入口三楼
联 系 人:龚芯怡
电 话:0512-68083666-6404
E-mail:398036559@qq.com
8.其他
8.1未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建立信用档案,方法见登录区的说明或者向所在地交通运输部门招标监督机构(本省单位)或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外省单位)咨询。
8.2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根据苏交建[2015]25号文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3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
8.3根据江苏省交通运输厅《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公路水运项目招投标和信用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苏交建【2020】5号文)及相关文件要求,投标人可以采用“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编制生成的《投标报表》作为投标文件中资格审查和评标资料。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
8.4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调查,如需招标人协助,请提前通知,招标人可给予必要的协助。
8.5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不需要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电子版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前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相应的标段中,投标文件的解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后进行,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
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05日13时30分;
投标文件解密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05日14时00分。
招标人定于上述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十一开标室(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公开开标。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注:(1)建议投标人远程参与开标,开标前投标人应做好前期准备工作,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招标人概不负责。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款。
8.6本次招标采用国内公开招标、资格后审、设定最高投标限价的方式,评标办法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8.7本招标文件项目专用本是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而对交通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8年版)(以下简称《公路工程标准文件》)进行的补充、完善或修改,投标人应将《公路工程标准文件》和项目专用本结合阅读。凡《公路工程标准文件》与项目专用本不一致处以项目专用本为准,专用本未对《公路工程标准文件》进行补充、完善、修改和说明的,以《公路工程标准文件》为准。《公路工程标准文件》由投标人自备。
8.8请各投标人自行到“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及时下载招标补遗书或澄清(若有),招标人不另行通知。投标人未留意该补遗书或澄清通知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9本项目行政监督部门为苏州交通运输局建设管理处,电话:0512-68125717。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具体事宜请与招标代理联系。
2024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