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户用超声波热能(量)表在线试验(2023)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南省
发布时间
2023/07/1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lr-zb2023-007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李工
标书截止时间2023/07/19
投标截止时间2023/07/21
公告正文

户用超声波热能(量)表在线试验(2023)公告(招标编号:LR-ZB2023-007)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洛阳市
一、招标条件
本户用超声波热能(量)表在线试验项目(2023)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 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0,招标人为洛阳热力公司有限公司。本项目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超声波热能(量)表规格为PN16、DN20、公称流量1.5m3/h、最大允 许误差符合《热量表》(GB/T 32224-
2020)2级表的规定、锂电池寿命不少于10年。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户用超声波热能(量)表在线试验项目(2023);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户用超声波热能(量)表在线试验项目(2023))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公告“三、制造商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7月10日 09时00分到2023年07月19日 18时00分 获取方式:/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7月21日 09时0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7月21日 09时00分
开标地点:河南省洛阳市涧西区建设路南一栋,洛阳热力集团有限公司办 公楼2楼走廊南头办公室。
七、其他
为了提高供热服务质量、保障群众的用热权益,深入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 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河南省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 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21〕66号)、《洛阳市中心城区集中 供暖小区“转改直”三年行动方案(2022—
2024年)》(洛政办<2022>69号)等文件精神,根据洛阳热力集团有限公司服 务区域内既有建筑改造、“转改直”改造、新建建筑供热设施建设、棚户区及 旧城改造、保障性安居工程(公租房、廉租房、经适房)、安置房建设等工作 的需要,我公司拟进行为期三年的户用超声波热能(量)表在线试验,有关事 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试验单位
项目名称:户用超声波热能(量)表在线试验项目(2023)
项目编号:LR-ZB2023-007
在线试验单位及地点:洛阳热力集团有限公司、洛阳市
二、试验方法及超声波热能(量)表规格要求
提交报名资料、通过报名审查的制造商,每家提供不超过500只户用超声波热能(量)表,进行连续三个采暖期的在线试验,通过在线试验的产品,可参与我 公司户用热能(量)表的采购招标。
超声波热能(量)表规格为PN16、DN20、公称流量1.5m3/h、最大允许误差符合《热量表》(GB/T 32224-2020)2级表的规定、锂电池寿命不少于10年。
三、制造商资格要求
1、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人民币1000万元以上(含1000万元)。
2、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通过ISO9001、ISO14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3、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制造商法人代表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及隶属关系的 企业、核心技术人员在不同的热能(量)表生产企业持有股份的只能由其中一 家报名。
4、报名的户用超声波热能(量)表产品,具有6年以上生产的历史,以《中华 人民共和国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为准,积算仪不得外协。
5、取得省级及以上检测机构的符合《热量表》(GB/T 32224-2020)耐久性试验的合格证书。
四、报名时需提交下列证件(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加盖证件所属单位公章的复 印件壹套
1、企业简介,包括但不限于制造设备、加工工艺、生产流程、操作人员、成品 及半成品检验、试验等内容;
2、营业执照;
3、报名的型号产品在2017年及以前取得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制造计量器具许可 证》、《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器具形式批准证书》;
4、ISO9001、ISO14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经办人的身份证;
6、销售业绩:报名型号或同口径产品在我国北方地区销售20000只以上(需提 供销售合同),其中2000只运行三年以上(须由终端用户管理者出具并加盖公 章);详见附件一、附件二。
7、报名型号产品的耐久性试验证书;
8、制造商在下列三个网站相关栏目的记录截图查询结果。根据《财政部关于在 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 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5号),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 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指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效 期内)、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hixin.court.gov.cn/,也即全 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失信被执行人”的、被列入国 家税务总局网站(www.chinatax.gov.cn/)——
重大案件查询栏目“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制造商将被拒绝参加。11、本公告第三条要求的和制造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证书或证明文件、资 料。
12、报名人提供的以上资料必须真实,若有弄虚作假情况,我公司有权按以下 办法处理:
(1)在确定在线试验厂家名单前查实的,取消其本次在线试验资格;
(2)在确定在线试验厂家名单后查实的,取消其本次及以后在线试验资格;(3)在线试验期间查实的终止试验,取消其本次及以后在线试验资格,并承担 因此给我公司造成的所有损失。
五、确定参与在线试验的热能(量)表品牌及样表抽样办法
报名结束后,我公司根据制造商报名资料及生产规模、市场知名度、美誉度及 权威机构发布的有关信息等,择优选择不超过五个品牌的超声波热能(量)表 参与在线试验。
确定厂家后,采用随机抽样的方法,由我公司派专人到制造商工厂仓库进行随 机抽样、密封保存;参与抽样的热能(量)表批量必须大于5000只,否则不予 抽样,取消其热能(量)表在线试验资格。
六、仪表检测费的支付及货物成本补偿
参加在线试验的厂家将热能(量)表发至我公司指定地点,运费由制造商承担,样表检测费由我公司承担。试验结束后,对通过在线试验的热能(量)表进 行成本补偿,补偿方案双方另行协商;未通过在线试验的热能(量)表不予补 偿,由制造商自行处置。
七、在线试验的检测单位
为保证公平、公正,试验结果真实可靠,我公司将委托不少于两家具有热能(量)表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热能(量)表的首检及以后的各次检测。首检合格率低于99%的热能(量)表不能参与本次在线试验。
八、在线试验结果的应用
1、前两个采暖期后检测合格率≥99%的热能(量)表,即为在线试验通过,可 参加我公司热能(量)表的采购招标;
2、三个采暖期后检测合格率均≥98%的热能(量)表,或三个采暖期后检测有 一个采暖期后检测合格率≥97%、其余两个采暖期后检测合格率均≥99%的热能(量)表,也为在线试验通过,可以参与我公司的户用热能(量)表采购招标。
检测合格率判定简表
第一个采暖期后检测 第二个采暖期后检测 第三个采暖期后检测 结 论 合格率(%) 小结 合格率(%) 小结 合格率(%) 小结
≥99 √ ≥99 √ 通过
≥98 √ ≥98 √ ≥98 √ 通过
≥97 √ ≥99 √ ≥99 √ 通过
≥97 √ <99 × 未通过
<97 × 未通过
检测合格率(%)=合格数量/试验总数量
九、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23年7月10日至2023年7月19日(9:00-11:30、15:00-18:00)。联系人:李工,联系电话:18538368800。
地址:河南省洛阳市涧西区建设路南一栋,洛阳热力集团有限公司办公楼2楼走 廊南头办公室。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公告。
洛阳热力集团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七月十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洛阳热力集团有限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洛阳热力公司有限公司

址:河南省洛阳市涧西区建设路南一栋,洛阳热力集团有限公司办公楼2楼走廊 南头办公室。
联 系 人:李工
电 话:18538368800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
联 系 人:
工鞋奢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附件:
附表一 户用超声波热量表销售、使用情况汇总表
品牌: 制造商(盖章):
型号: 投标人(盖章、签字):
名称数 量(只)主要销售城市平均 故障率(%)
近3年在我国北方采暖地区的销售总量总计: 只,其中:2020年度: 只 2021年度: 只 2022年度: 只
已实际用于计量收费的数量总计: 只,其中: 2020- 2021采暖期: 只 2021- 2022采暖期: 只 2022- 2023采暖期: 只

注:
1、此表格需加盖热量表生产商和投标人的公章,可根据需要增加页。
2、投标时需提供销售合同原件等证明材料。近3年指在2020年7月1日至现在,以供货合 同签订时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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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二 室温采集终端销售、使用情况汇总表
品牌: 制造商(盖章):
型号: 投标人(盖章、签字):
名称数 量(只)主要销售城市平均 故障率(%)
近3年在我国北方采暖地区的销售总量总计: 只,其中: 2020年度: 只 2021年度: 只 2022年度: 只
已实际运行数量总计: 只,其中: 2020-2021采暖期: 只 2021-2022采暖期: 只 2022-2023采暖期: 只

注:
1、此表格需加盖室温采集终端生产商和投标人的公章。
2、投标时需提供销售合同原件等证明材料。近3年指在2020年7月1日至现在,以供货合同签订时间为
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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