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宁阳县文庙街道办事处泥家村文秀小区棚户区改造建设工程
金额
1546.54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18/08/0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546.54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中泰百聪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宋绪慧05386277518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18/08/23
公告正文
全省招标类信息系统
宁阳县文庙街道办事处泥家村文秀小区棚户区改造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2018-004904-0904-150s
271400
1. 招标条件
宁阳县文庙街道办事处泥家村文秀小区棚户区改造建设工程,已由宁阳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宁发改投资[2014]37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宁阳县文庙街道办事处泥家村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宁阳县文庙街道办事处泥家村文秀小区棚户区改造建设工程位于宁阳县城东部,海力大道以西,杏岗路以东,欣街路以南,建筑面积10487.31m2,控制价1546.541269万元,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标段内容:施工设计图纸范围内所有工程内容的施工及其保修。(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在投标报名截止后,应未在其他正在施工或正在承接的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经合法变更后投标的,应当符合省政府鲁政办字〔2014〕122号文件"被更换的项目负责人6个月内不得在全省范围内参加投标"的规定,否则投标无效;且须符合《山东省注册建造师信用管理办法》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3投标报名时所使用的的项目负责人等材料一经提交,未经招标监督、监管部门批准不得擅自更换。参加投标和承接工程任务的注册建造师必须与投标报名时一致,投标报名的注册建造师必须到场参加开标会议
4投标单位中标后签订合同前应缴纳中标价格的10%作为履约保证金
5投标人为省外建筑企业的,须执行鲁建规范[2016]1号文,通过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报送信息并验证通过
6投标人须具有检察机关针对投标单位出具近三年内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告知函(宁阳县检察院或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
7本次施工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8月2日至2018年8月8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下同)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报名。
投标企业需办理企业信息入库、核验通过后办理CA证书,办理完成后方可进行网上报名。企业信息入库办理CA证书原则上需在投标报名截止之日前一个工作日完成。
投标单位办理企业信息入库后可进行网上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相关事宜与宁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电话:0538-5637022。
实行网上评标的项目因需要在交易平台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投标单位需使用CA登录进行电子签章。相关事宜与宁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电话:0538-5637022。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企业报名成功后,需在网上支付费用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费用600元/份,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8月23日 09时30分,递交地点为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阳分中心第一开标厅(宁阳县建设银行南100米路西政务服务中心南三楼)。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宁阳县文庙街道办事处泥家村村民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 中泰百聪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宁阳县文庙街道办事处泥家村 地 址: 宁阳县金阳商贸城
邮 编: 271400 邮 编: 271000
联 系 人: 孙昂 联 系 人: 宋绪慧
电 话: 18763863777 电 话: 05386277518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18763863777@163.com 电子邮件: zhongtaibaicongta@163.com
网 址: 网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北沙滩支行
账 号: 账 号: 4061200001801500010651
2018年8月1日
网站来源
http://103.239.153.140:88/webzt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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