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bzzb-2021-c-008
预算金额87.7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滨正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杨鑫18202212799
标书截止时间2022/01/11
投标截止时间2022/01/18
公告正文

天津市第五中心医院病历存储外包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BZZB-2021-C-008)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天津市第五中心医院病历存储外包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网上远程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1月1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ZZB-2021-C-008
项目名称:天津市第五中心医院病历存储外包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7.7万元
最高限价:87.7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是否设置最高限额预算(万元)最高限额(万元)采购目录采购需求
第1包87.787.7其他服务项目需求书一、项目概况:医院病案管理是医院工作的重要内容,更是医院信息管理的基础。患者的就诊信息都记录在就诊病历上,为了保护病人的隐私,医院对病案的管理工作安全性要求越来越高。因此,对病案进行安全有效的管理以及保存记录已经成为医院病案管理工作关注的重点。随着社会时代的不断发展,当前医院对病案管理的旧模式、旧方法已经无法有效满足医院在医疗服务、临床科研、及医学教学等方面的需要,病案管理工作应顺应形式,进行积极的改革与优化,进一步提高医院病案管理水平,充分发挥病案的积极作用。天津市第五中心医院为逐步降低病案存储和管理成本,提升病案管理工作效率,拟采取病案外包服务的形式,将病案进行寄存托管。二、服务技术要求:序号项目内容参数1档案库房要求提供存放档案的库房应符合国家关于档案存储的规范和要求。库房温度应保持在14-20℃,相对湿度为45-60%。配备必要的保护设施,如:温湿度测试仪、灭火器、通风设施等,符合防盗、防光、防高温、防火、防潮、防尘、防鼠、防虫、防霉、防污染、防有害气体等十防标准。每10000份住院病案需占用库房地面10-12㎡。供应商应提供专业的档案保管设施,采取任何有效手段保证采购人病案资料在运输和保管过程中不发生遗失、损毁及信息泄露等后果发生。病案存放库房及库区应提供7*24小时有人、电子监控。2服务方案要求供应商应提供病案电子造册、装箱、贴码、封箱、集运、装卸、存储、查询、调阅等相关服务。如采购人有病案调阅需求,病案原件查询应在4小时之内提供送达服务。供应商应设有专职操作人员,以满足采购人的大宗病案查阅需求,并为采购人查阅人员提供必需的办公设备,例如复印机、传真机等。供应商应设有专职客服人员,对采购人提出的所有指令进行实时跟踪处理,对所有的病案调用进行详细记录,并向采购人提供档案调用报告。3保密要求供应商必须遵守档案保密的相关法律法规,具备严格的档案保密制度。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必须详细描述保密措施及方案。供应商与我院签订保密协议书并保证所有相关工作人员上岗前必须签订保密责任书。供应商要加强管理,杜绝工作人员对档案及档案信息的私自复制、外泄行为。供应商在档案保管过程中造成的信息安全事故,由中标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4应急预案针对本项目具备完善的应急保障措施、处理措施,具备实用性、可行性。5信息化水平供应商可提供我院关于寄存托管病案的软件管理系统客户端口,系统功能应详细、全面,操作便捷、灵活,支持我院病案管理状态的实时查询,并满足权限管理需求。三、对服务承诺要求(质保、维保、培训等要求)1.本项目工作人员由供应商聘用,所有的工作人员与我院之间没有任何劳动用工关系和雇佣关系,工作人员的劳动报酬和福利由供应商确定并负责。2.供应商应配备20%后备人员满足我院所有突发及意外情况,多种操作方案满足我院所有项目需求。3.供应商应提供服务期内7*24小时提供业务咨询和技术支持。4.供应商应提供完善的人员培训计划、培训方式、培训目标。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36个月。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一)按照现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节能产品采用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二)按照现行《财政部、环保部关于调整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环境标志产品采用优先采购的评标方法。(三)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7〕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四)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五)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六)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注: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1月04日到2022年01月11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上远程
方式:发送资料(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及报名表)至邮箱:tjbzzb@126.com获取采购文件。本次竞争性磋商的采购文件300元/本,以网银或电汇的形式汇款至天津滨正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账号内,采购文件一经售出,不予退还。
售价:3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1月1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河北区进步道38号国银大厦23楼会议室(天津滨正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五、开启
时间:2022年01月1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河北区进步道38号国银大厦23楼会议室(天津滨正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6.0%的价格扣除;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第五中心医院
地址:天津市塘沽区浙江路41号
联系方式:656655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滨正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河北区进步道38号国银大厦23楼会议室(天津滨正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18202212799、1512226345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鑫
电 话:18202212799、15122263458
采购文件下载(如出现点击后无法访问的情况,复制地址栏链接(如出现点击后无法访问的情况,复制地址栏链接后重新访问即可)后重新访问即可)
天津市第五中心医院病案外包项目-(最终版).doc
其他附件文件下载(如出现点击后无法访问的情况,复制地址栏链接(如出现点击后无法访问的情况,复制地址栏链接后重新访问即可)后重新访问即可)
天津市第五中心医院病案外包项目公告、供应商联系单.zip

天津滨正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1月4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