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随车起重机、洒水车机械租赁询价
金额
-
项目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08/27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随车起重机、洒水车机械租赁询价
采购单位:
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市政环保工程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区域项目经理部
发布时间:
2024-08-27 14:42
标书发售截止时间:
响应截止时间:
2024-08-31 09:31
招标方联系人:
张守超
招标方联系电话:
18683528909
监督方联系人:
王辉
监督方联系电话:
13880798029
交货方式:
工地交货,乙方负责将材料运输至甲方工地指定地点并承担运输、装卸和安装验收合格后的一切费用和风险。
收货人:
张守超
收货人联系方式:
18683528909
保证金:
1500.0
发票种类:
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
支付条件:
双方约定的支付方式:每期结算完成后,如甲方已收到建设单位付款,甲方在收到乙方发票后30日内按照建设单位同期工程款的支付比例为限向乙方支付租赁款,且支付金额不超过当期租赁款结算金额的60%,甲方在收到乙方发票后180日内按照建设单位同期工程款的支付比例为限向乙方支租赁款,且支付金额不超过当期租赁款结算金额的75%;最后一批租赁物退场完毕、合同办理最终结算签订《封账协议》且无任何质量、数量争议的,甲方工程结算经最终审计后且建设单位向甲方支付除质保金以外的全部款项到账后6个月内无息支付。
结算方式:
机械到达工地之日,甲方须办理到达日期的签收手续。租赁计费时间开始后,双方每月签认一次机械租赁费。
发票抬头:
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
税号:
91310000566528939E
其他要求:
所有款项,甲方以除银行转账的方式支付给乙方外。甲方以金融工具(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电子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云链、E点通、E信通等,乙方贴息,金融工具由甲方主管单位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统一开具)的方式支付给乙方。
其他说明事项:
土建物资部机械租赁询价
采购单位:
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市政环保工程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区域项目经理部
发布时间:
2024-08-27 14:42
标书发售截止时间:
响应截止时间:
2024-08-31 09:31
招标方联系人:
张守超
招标方联系电话:
18683528909
监督方联系人:
王辉
监督方联系电话:
13880798029
交货方式:
工地交货,乙方负责将材料运输至甲方工地指定地点并承担运输、装卸和安装验收合格后的一切费用和风险。
收货人:
张守超
收货人联系方式:
18683528909
保证金:
1500.0
发票种类:
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
支付条件:
双方约定的支付方式:每期结算完成后,如甲方已收到建设单位付款,甲方在收到乙方发票后30日内按照建设单位同期工程款的支付比例为限向乙方支付租赁款,且支付金额不超过当期租赁款结算金额的60%,甲方在收到乙方发票后180日内按照建设单位同期工程款的支付比例为限向乙方支租赁款,且支付金额不超过当期租赁款结算金额的75%;最后一批租赁物退场完毕、合同办理最终结算签订《封账协议》且无任何质量、数量争议的,甲方工程结算经最终审计后且建设单位向甲方支付除质保金以外的全部款项到账后6个月内无息支付。
结算方式:
机械到达工地之日,甲方须办理到达日期的签收手续。租赁计费时间开始后,双方每月签认一次机械租赁费。
发票抬头:
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
税号:
91310000566528939E
其他要求:
所有款项,甲方以除银行转账的方式支付给乙方外。甲方以金融工具(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电子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云链、E点通、E信通等,乙方贴息,金融工具由甲方主管单位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统一开具)的方式支付给乙方。
其他说明事项:
土建物资部机械租赁询价
序号 | 标的编号 | 标的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计量单位 | 技术标准及要求 | 交货期 | 送货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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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100014001001002 | 随车起重机租赁 | 12t | 130.0 | 台班 | 华北区-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中铁上海局蒙苏经开区水资源再生厂项目经理部 | ||
2 | 2100014001001001 | 随车起重机租赁 | 12t | 220.0 | 小时 | 华北区-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中铁上海局蒙苏经开区水资源再生厂项目经理部 | ||
3 | 2204002001020002 | 洒水车租赁 | 3000L | 80.0 | 台班 | 华北区-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中铁上海局蒙苏经开区水资源再生厂项目经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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