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693万元
招标联系人唐早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吉林广播电视台(本级)吉林广播电视台卫视高、标清节目租用卫星转发器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吉林广播电视台(本级)
项目名称:吉林广播电视台卫视高、标清节目租用卫星转发器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吉林广播电视台拟采购卫视高、标清节目本地上星须租用卫星转发器服务,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对国内各卫视高清节目上星传输有严格规定,通过卫星传输广播电视节目,须经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科技司负批复卫星广播电视信号传输技术方案及技术参数。根据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科技司批复吉林广播电视台的上星传输方案,需使用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卫星上星播出。其中,高清节目视频编码采用AVS+编码标准,信道采用DVB-S标准,使用中星6D卫星/东经125度,转发器:10A,上行中心频率/极化方式:6293MHz/水平极化,下行中心频率/极化方式:4068MHz/垂直极化,调制方式:QPSK,前向纠错(FEC):3/4,符号率:9.9Msps,滚降系数:0.2;标清节目使用中星6D卫星/东经125度,转发器:6A,上行中心频率/极化方式:6134MHz/水平极化,下行中心频率/极化方式:3909MHz/垂直极化,调制方式:QPSK,前向纠错(FEC):3/4,符号率:8.934Msps,滚降系数:0.35。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693万元
第一包:高清卫星转发器服务,433万元人民币
第二包:标清卫星转发器服务,260万元人民币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吉林卫视频道(标清)于1999年5月1日经国家广电总局批准上星播出。2016年10月21日,《吉林卫视高清同播频道本地上星传输技术方案》(以下简称“该方案”)获得国家广电总局批复,同意吉林卫视高、标清同播频道本地上星播出。目前,吉林广播电视台卫视频道采用高、标清同播方式在本地上星播出。根据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2009年11月2日发布的《广电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卫星广播电视传输管理的通知》(广办发技字〔2009〕211号),通过卫星传输广播电视节目,须经广电总局批准,科技司负责审批卫星广播电视信号传输技术方案,批复卫星传输技术参数。2016年10月21日《吉林卫视高清同播频道本地上星传输技术方案》获得总局科技司批复,同意吉林卫视高标清同播频道本地上星播出。该方案中,吉林卫视高标清同播频道节目信号经编码后由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和吉林省广播电视局六五二台传输至吉林省广播电视卫星地球站,卫星地球站复用上海文广互动电视有限公司提供的加密信号后传输至经国家广电总局认定,国内唯一提供全天电视节目卫星转发器服务的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卫通)转发器进行覆盖全国播出。本方案中,卫星转发、国网传输、信号加密、上星传输均由国家政策限定的、有资质的国有独资广电企业或通信企业完成,全程受国家广电总局安全播出责任考核。属于无潜在竞争对象的采购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要求。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65号中国卫星通信大厦A座21层
三、公示期限
2023年6月29日  至2023年7月5日(公示期限5个工作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无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 系 人:唐早
联系地址:长春市卫星路2066号
联系电话:13630521800
2.财政部门
联 系 人:胡青山
联系地址:吉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3646号)
联系电话:0431-88550623
3.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
联 系 人:崔海强
联系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9999号
联系电话:0431-81866978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2023年6月29日
23卫通单一论证意见.pdf
说明:本页面提供的政府采购公告公示信由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各市(州)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推送。发布责任和监督管理按《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标采购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工作的通知》(吉政公办[2018]65号)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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