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玉溪市红塔区“十四五”重点城市更新改造片区带动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建设项目一期(红塔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二期)、南祥路延长线道路建设工程、玉溪春和现代花卉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一期)等9个子项目)投资人+EPC招标公告
金额
404223.49万元
项目地址
云南省
发布时间
2022/03/0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404223.49万元
招标联系人杨恺锐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玉溪通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黄笛0877-2611860
标书截止时间2022/03/14
投标截止时间2022/03/29
公告正文
玉溪市红塔区“十四五”重点城市更新改造片区带动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建设项目一期(红塔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二期)、南祥路延长线道路建设工程、玉溪春和现代花卉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一期)等9个子项目)投资人+EPC招标公告
玉溪市红塔区“十四五”重点城市更新改造片区带动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建设项目一期(红塔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二期)、南祥路延长线道路建设工程、玉溪春和现代花卉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一期)等9个子项目)投资人+EPC招标公告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 玉溪市红塔区“十四五”重点城市更新改造片区带动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建设项目一期(红塔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二期)、南祥路延长线道路建设工程、玉溪春和现代花卉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一期)等9个子项目)投资人+EPC | ||
资金来源: | 国资 % 自筹 100.0% 贷款 % 外资 % | ||
建设规模: | 404223.49万元 | ||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 其它 | 工程类型: | 其他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交易地点: | 红塔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是否对外发布: | 是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22-03-08 08:30 | ||
备注: | 1、申请人于2022年3月8日至2022年3月14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云平台(网址:http://116.55.195.54:8001/#/homePage),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报名参与,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报名。 2、电子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网上报名成功者,请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北京时间,下同),进入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云平台(网址:http://116.55.195.54:8001/#/homePage),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投标人办理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 3、招标文件费用:免费获取。 |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 玉溪市红塔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 经办人: | 杨恺锐 |
办公电话: | 0877-2064523 | ||
招标代理机构: | 云南玉溪通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经办人: | 黄笛 |
办公电话: | 0877-2611860 | 移动电话: | 15706977480 |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 | GC530400202220033001001 |
标段名称: | 玉溪市红塔区“十四五”重点城市更新改造片区带动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建设项目一期(红塔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二期)、南祥路延长线道路建设工程、玉溪春和现代花卉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一期)等9个子项目)投资人+EPC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2-03-14 18:00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2-03-29 09:00 |
开标地点: | 红塔区1开标室 |
开标方式: | 网上智能开标 |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 网上递交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404223.49 万元 |
本次招标内容: | (1)本项目包括城市环境整治提升、优化城市交通体系及产城融合发展建设三大类9个子项目,具体项目概况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2)本项目估算合计总投资为404223.49万元,其中工程费用为303919.40万元。具体实施内容以最终审批通过的内容为准,招标人下达的工程指令分阶段进行实施。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红塔区各子项目实施地点。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联合体要求: |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3)联合体牵头人应是具备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和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单位; (4)联合体中除负责投资、融资的单位外,其余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个; (5)若联合体投标人有两家及以上成员共同承担相同勘察、设计专业或施工专业任务的,按照同一专业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相应专业的资质等级;承担不同勘察、设计专业或施工任务的,资质要求以联合体协议分工为准。 |
资质要求: | 1、本项目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3)联合体牵头人应是具备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和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单位; (4)联合体中除负责投资、融资的单位外,其余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个; (5)若联合体投标人有两家及以上成员共同承担相同勘察、设计专业或施工专业任务的,按照同一专业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相应专业的资质等级;承担不同勘察、设计专业或施工任务的,资质要求以联合体协议分工为准。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可是一家独立的法人单位,也可以是以多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 2.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格、资质: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资格,具有为本项目提供投融资筹措服务的能力。 (2)勘察资质需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3)设计资质需同时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桥梁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专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人防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和公路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4)施工需具备以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资质 ①同时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②具备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1、投标申请人投入的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1.1拟投入本项目的勘察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有效的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同时具备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资格(乡镇企业组织评审的职称资格证书在评审时招标人不予认可);(如联合体投标的,必须为联合体勘察单位的正式职工)。 1.2拟投入本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配置建筑工程项目设计负责人、市政工程项目设计负责人、公路工程项目设计负责人各1名): 1.2.1建筑工程项目设计负责人:具备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同时具备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资格(乡镇企业组织评审的职称资格证书在评审时招标人不予认可);(如联合体投标的,必须为联合体设计单位的正式职工)。 1.2.2市政工程项目设计负责人:具备有效的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同时具备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资格(乡镇企业组织评审的职称资格证书在评审时招标人不予认可);(如联合体投标的,必须为联合体设计单位的正式职工)。 1.2.3公路工程项目设计负责人:具备有效的二级及以上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同时具备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资格(乡镇企业组织评审的职称资格证书在评审时招标人不予认可);(如联合体投标的,必须为联合体设计单位的正式职工)。 1.3、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配置建筑工程项目负责人(建筑工程项目经理)、市政工程项目负责人(市政工程项目经理)、公路工程项目负责人(公路工程项目经理)各1名): 1.3.1建筑工程项目负责人(建筑工程项目经理):具备有效的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类),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如联合体投标的,必须为联合体施工单位的正式职工)。 1.3.2市政工程项目负责人(市政工程项目经理):具备有效的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类),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如联合体投标的,必须为联合体施工单位的正式职工)。 1.3.3公路工程项目负责人(公路工程项目经理):具备有效的一级注册建造师(公路工程专业)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类),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如联合体投标的,必须为联合体施工单位的正式职工)。 1.4、其他管理人员要求: (1)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配置3名项目技术负责人:均需具备有效的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资格(乡镇企业组织评审的职称资格证书在评审时招标人不予认可); (2)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配置5名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均需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资格(C证); (3)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配置4名项目专职质量检查员:均需具备有效的质量检查员(或质量员)执业资格。 |
业绩要求: | 1、投融资业绩:投标人2019年1月1日至今独立承担或以联合体牵头人身份参与过1个项目总投资额不少于20亿元的投融资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投资协议或合同协议书原件扫描件。(如联合体投标的,必须为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2、勘察业绩:2019年1月1日至今在建或已完成1个项目总投资不低于10亿元的工程勘察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原件扫描件。(如联合体投标的,由负责勘察任务的任一单位提供)。 3、设计业绩:2019年1月1日至今在建或已完成1个项目总投资不低于 10 亿元的市政公用工程项目或建筑工程项目设计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原件扫描件。(若为联合体,由负责设计任务的任一单位提供)。 4、施工业绩:2019年1月1日至今在建或已完成1个项目合同金额不低于10亿元的市政公用工程项目或建筑工程项目施工业绩(或建筑安装工程费不低于10亿元的市政公用工程项目或建筑工程项目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或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原件扫描件。(如联合体投标的,由负责施工任务的任一单位提供)。 |
其他: | 1、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18-2020 年)或(2019年~2021年)连续三年(新成立企业提供注册后最近连续年度且含成立年度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审计附件(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2020年或2021年末总资产在 100 亿元(含100亿)以上,净资产在 20 亿(含20亿)元以上,资产负债率不高于85%(含85%)。(如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2、投融资能力:具有在有效期内的银行累计授信额度不少于 30 亿(含30亿)元人民币,提供授信额度证明相关材料原件扫描件。(如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或负责投融资的联合体成员提供)。 3、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应信誉良好,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含各联合体成员单位)自行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如未出现上述情况,须提供有效情况说明)。 4、云南省省外企业,中标单位在“云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网”报送相关信息,纳入建筑行业诚信评价管理,关联企业业绩申报。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50 万元 |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 2022-03-29 09:00 |
附件信息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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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
-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 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 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3)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投标人还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开标现场递交刻录投标文件的光盘,详细要求见招标文件说明。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光盘),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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