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津北公路(驯海路-旭阳路)改建工程中航油管线切改设计第二次招标公告
金额
4300万元
项目地址
天津市
发布时间
2023/09/1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4300万元
招标联系人靳松022-66619765
招标代理机构新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仁磊13012285687
标书截止时间2023/09/22
投标截止时间2023/10/09
公告正文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津北公路(驯海路-旭阳路)改建工程 已由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津北公路(驯海路-旭阳路)改建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津交发【2019】168号)文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天津港保税区建设服务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天津港保税区建设服务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津北公路(驯海路-旭阳路)改建工程中航油管线切改工程,工程起点自驯海路西侧K0+150 至 K2+050 内管道DN300输油管需要迁改,迁改管位由天津规划部门确定,迁改长度2公里。项目总投资额4300万元。
2.2 设计服务期限
设计服务周期:设计周期为签订合同之日起60日历天内,服务期限不限于设计周期。
2.3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为一个标段,包括本工程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阶段配合服务工作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3.2 投标人须具备下列资质条件之一: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石油及化工产品储运)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化工石化医药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3 业绩要求
投标人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具备一项独立承担过单项合同额不低于100万元长输(油气)管道或2公里及以上的石油化工管道设计业绩。(设计业绩认定,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且能体现长输(油气)管道或石油化工管道设计业绩。如无法提供合同复印件,则需业主开具的证明材料(业主开具的证明材料须为带有业主公章的原件或扫描打印件)
3.4 人员要求
投标人项目负责人具备石油化工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具备一项长输(油气)管道或石油化工管道设计业绩。设计业绩认定,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且能体现长输(油气)管道或石油化工管道设计业绩(合同能体现项目负责人)。如无法提供合同复印件,则需业主开具的证明材料(业主开具的证明材料须为带有业主公章的原件或扫描打印件。须提供2023年任意三个月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证明。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6 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 gov.cn/)中无经营异常情况。
3.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8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经济补偿。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 年 9 月 15 日至 2023 年 9 月 22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至 12 时,下午 13 时至 17 时(北京时间,下同),将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资质证书副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等上述全部资料加盖公章后扫描成PDF格式文件发送至xinhuazixun@163.com电子邮箱,并注明:1、项目名称;2、投标单位名称;3、联系人;4、联系方式;5、投标单位联系邮箱;6、增值税开票种类及具体开票信息;7、招标文件邮寄地址。(1)招标文件将按邮箱预留地址发送快递(顺丰到付)。(2)投标人可以持上述全部资料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到天津市河东区一号桥瀛科大厦1#603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限定参与人数。每个投标主体的人员不得超过1人。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800 元,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招标人将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6.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 年 10 月 9 日 9 时 30 分,投标人应于当日 9 时 00 分至 9 时 30 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天津市政务服务中心第三开标室(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红星路与卫国道交口顺驰立交桥旁)。
6.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60.28.163.169/)、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官网(http://jtys.tj.gov.cn/)上发布。
提示:按照《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中统一注册市场主体信息的要求,初次参加投标的投标人需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在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注册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进行投标,注册方法可咨询招标代理机构。已进行注册的投标人不需重新注册。所有投标人须在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在《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投标确认,未进行投标确认的投标人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8.招标文件关键内容
最终以发售纸质招标文件为准。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天津港保税区建设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新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天津港保税区临港区域临港商务大厦A座4层
地    址:
天津市河东区一号桥瀛科大厦1#603 
邮   编:
     300000    
邮    编:
     300000             
联 系  人:
      靳松   
联  系  人:
      刘仁磊      
电    话:
         022-66619765      
电      话:
    13012285687  
电 子 邮 件:
   022-66619765  
电 子 邮 件:
    xinhuazixun@163.com  
开 户 银 行:
       /    
开 户 银行:
         /    
账     号:
       /    
账    号:
            /     
 
 
 
2023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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