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保险基金财政专户代理银行服务采购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南省
发布时间
2024/11/1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xdec-a20240906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刘老师0371-61315055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先生0371-68982007
标书截止时间2024/11/21
投标截止时间2024/11/22
公告正文
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保险基金财政专户代理银行服务采购公告(招标编号:XDEC-A20240906)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郑州市 一、招标条件 本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保险基金财政专户代理银行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 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审计局)。本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为加强社保基金管理,规范社保专户设置,确保社保基金安全高效运行,同时激 励各银行金融机构进一步加大对我区经济发展的支持,提高资金存放综合效益,现开展郑州 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保险基金财政专户开户银行招标工作。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保险基金财政专户代理银行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保险基金财政专户代理银行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 求:详见公告;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11 月 18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4 年 11 月 21 日 17 时 30 分 获取方式:详见公告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11 月 22 日 14 时 30 分 递交方式: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11 月 22 日 14 时 30 分 开标地点: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 七、其他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保险基金财政专户代理银行服务采购项目,招标人为郑 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审计局)。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 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保险基金财政专户代理银行服务采购项目。2.2 项目概况:为加强社保基金管理,规范社保专户设置,确保社保基金安全高效运行,同 时激励各银行金融机构进一步加大对我区经济发展的支持,提高资金存放综合效益,现开展 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保险基金财政专户开户银行招标工作。 2.3 招标范围:选择三家机构,作为社会保险基金财政专户开户银行。 2.4 标段划分: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银行必须具备的资质 1.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国家批准、具有行业资质且在郑州市设有分支机构的国有 或国有控股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和邮政储蓄银行。持 有金融监督管理机构核发的《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或《金融机构营业许可证》以及有效的 营业执照。同一行别的商业银行只能由一家机构参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稳健,不良贷款率、拨备覆盖率等指标 达到监管标准。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投标银行必须具备的条件 1.实力条件。资金实力雄厚,资产状况良好;市场竞争能力强,具有较好的经营业绩。2.信誉条件。具有较高的公众认可度及良好信誉,能够提供优质高效服务。 3.汇划清算条件。具备先进的资金汇划清算系统,保证本行系统同城转账实时、异地转账两 小时内、跨行支付 24 小时内到账。 4.风险控制条件 (1)具有足够的风险控制能力和应急预案。 (2)具有明确的协调机构和责任人。 (3)内部管理规范,具有严格的操作规程和保密措施。 (4)及时准确处理业务,不压单、压票和违反规定退票。 (三)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签署企业经营信誉及风险控制承诺书和廉政承诺书。 2.投标人须内部管理机制健全,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近三年内未发生金融风险及重大 违约事件。 3.与招标人、招标人就本次招标服务委托的咨询机构、招标代理机构以及上述机构的附属机 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 4.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管理部门及招标代理机构有关招标的规定。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 投标项目,否则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的领取时间:2024 年 11 月 18 日至 2024 年 11 月 21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 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5:00 时至 17:30 时(北京时间,下同)4.2 招标文件的领取地点: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 15 号楼 F 座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 公司二楼(郑州市电厂路泾河路向西 200 米路南)。 4.3 招标文件售价:500 元/份,售后不退。 4.4 领取文件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须注明招标编号和项目名称,格式自拟)、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及《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或《金融机 构营业许可证》复印件,上述内容加盖公章。 五.开标信息 5.1 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11 月 22 日 14 时 30 分。 5.2 投标文件的递交地点: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 15F 西座郑州市电厂路泾河路向西 200 米路南);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审计局) 地址: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航海东路 1405 号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371-61315055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郑州市电厂路与泾河路交叉口向西 200 米路南,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 15 号楼 F 座西单元 联系人:刘先生、李先生 联系方式:0371-68982007、0371-68865980 电子邮箱:hnxdgs2007@126.com 2024 年 11 月 15 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审计局) 地 址: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航海东路 1405 号 联 系 人:刘老师 电 话:0371-61315055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郑州市电厂路与泾河路交叉口向西 200 米路南,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 15 号楼 F 座西单元 联 系 人: 刘先生、李先生 电 话: 0371-68982007 电子邮件: hnxdgs2007@126.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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