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江村水厂二厂反应沉淀池饰面及走道等修缮工程(施工)采购公告
金额
25.97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10/28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广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江村水厂(以下简称“采购方”)就以下采购项目进行公开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
一、项目名称
江村水厂二厂反应沉淀池饰面及走道等修缮工程(施工)
二、项目类别
工程
三、采购方式
其他
四、采购内容
江村水厂二厂反应沉淀池饰面及走道等生产场所陈旧,池面周边地砖破损脱落,走道水泥地面开裂,制水观察走廊天棚饰面层掉灰,旧管线布置不能满足现时要求,均影响日常使用和有损感观形象,不满足现时环境提标要求。拟对二厂反应沉淀池饰面及走道等场所进行合理修缮,维护保养相关建构筑物,有利于消除生产场所的安全隐患,提高生产场所的环境质量,有助于更新江村水厂整体观感形象。
五、采购控制价
其他 259735.71元(详见最高限价公布函)
六、供应商资格条件
1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供应商应当具备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或以上 资质。(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的要求设置。
②如投标人的企业资质是根据2020年11月30日发布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办理的,则施工资质相应要求如下: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应当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资格条件。
(3)其他要求:提供不少于1名专职安全员,专职安全员资格要求:应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类),专职安全员和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
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期止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关系。
(3)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管理关系。
(4)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5)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6)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7)近三年内因发生质量或安全生产事故等受到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9)被“信用广州”网站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失信黑名单)。
(10)其他违法违纪行为,经审查认为不宜被邀请参加采购活动的。
(11)其他禁止情形: /
七、公告开始时间
2024年10月28日
八、公告结束时间
2024年11月05日
九、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4年11月05日 09:00
十、其他
1发布公告的其他媒介
本项目采购公告同时在广州国企阳光采购信息发布平台上发布。本公告的补充、修改,在广州国企阳光采购信息发布平台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广州国企阳光采购信息发布平台为准。
2响应文件递交注意事项
(1)本项目一律不接受纸质响应文件,只接受具备法律效力的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请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 广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电子采购网站(网址:https://igo.gzwatersupply.com) 平台进入响应文件递交页面。供应商的电脑和网络环境应按照 广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电子采购网站平台要求。电子响应文件逾期上传或上传未成功,采购人拒收响应文件(平台自动关闭上传端口)。采购人温馨提醒,为避免近响应截止时间网络拥堵,建议供应商适当提前上传时间。
(2)供应商上传响应文件和解密响应文件应使用 基于chrome内核的(例如chrome、edge、360极速、qq等) 浏览器,因供应商浏览器、设备或网络原因导致响应文件上传失败或未按时解密响应文件的广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电子采购网站平台不承担任何责任。
(3)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解密时间内尽早解密响应文件,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响应文件;因供应商之外的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响应文件。如解密失败,供应商可在响应文件解密时间内联系平台。
(4)广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电子采购网站平台不对供应商进行项目响应活动登记时提交的相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如供应商发现相关资料被盗用或复制,应遵循法律途径解决,追究侵权者责任。
十一、采购方联系方式
联系人:庄工/杨工
联系电话:15989011838/13763339853
联系地址:广州市白云区石马村北侧白海面路自编1号
采购方:广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江村水厂
日期:2024年10月28日
一、项目名称
江村水厂二厂反应沉淀池饰面及走道等修缮工程(施工)
二、项目类别
工程
三、采购方式
其他
四、采购内容
江村水厂二厂反应沉淀池饰面及走道等生产场所陈旧,池面周边地砖破损脱落,走道水泥地面开裂,制水观察走廊天棚饰面层掉灰,旧管线布置不能满足现时要求,均影响日常使用和有损感观形象,不满足现时环境提标要求。拟对二厂反应沉淀池饰面及走道等场所进行合理修缮,维护保养相关建构筑物,有利于消除生产场所的安全隐患,提高生产场所的环境质量,有助于更新江村水厂整体观感形象。
五、采购控制价
其他 259735.71元(详见最高限价公布函)
六、供应商资格条件
1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供应商应当具备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或以上 资质。(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的要求设置。
②如投标人的企业资质是根据2020年11月30日发布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办理的,则施工资质相应要求如下: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应当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资格条件。
(3)其他要求:提供不少于1名专职安全员,专职安全员资格要求:应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类),专职安全员和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
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期止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关系。
(3)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管理关系。
(4)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5)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6)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7)近三年内因发生质量或安全生产事故等受到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9)被“信用广州”网站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失信黑名单)。
(10)其他违法违纪行为,经审查认为不宜被邀请参加采购活动的。
(11)其他禁止情形: /
七、公告开始时间
2024年10月28日
八、公告结束时间
2024年11月05日
九、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4年11月05日 09:00
十、其他
1发布公告的其他媒介
本项目采购公告同时在广州国企阳光采购信息发布平台上发布。本公告的补充、修改,在广州国企阳光采购信息发布平台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广州国企阳光采购信息发布平台为准。
2响应文件递交注意事项
(1)本项目一律不接受纸质响应文件,只接受具备法律效力的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请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 广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电子采购网站(网址:https://igo.gzwatersupply.com) 平台进入响应文件递交页面。供应商的电脑和网络环境应按照 广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电子采购网站平台要求。电子响应文件逾期上传或上传未成功,采购人拒收响应文件(平台自动关闭上传端口)。采购人温馨提醒,为避免近响应截止时间网络拥堵,建议供应商适当提前上传时间。
(2)供应商上传响应文件和解密响应文件应使用 基于chrome内核的(例如chrome、edge、360极速、qq等) 浏览器,因供应商浏览器、设备或网络原因导致响应文件上传失败或未按时解密响应文件的广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电子采购网站平台不承担任何责任。
(3)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解密时间内尽早解密响应文件,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响应文件;因供应商之外的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响应文件。如解密失败,供应商可在响应文件解密时间内联系平台。
(4)广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电子采购网站平台不对供应商进行项目响应活动登记时提交的相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如供应商发现相关资料被盗用或复制,应遵循法律途径解决,追究侵权者责任。
十一、采购方联系方式
联系人:庄工/杨工
联系电话:15989011838/13763339853
联系地址:广州市白云区石马村北侧白海面路自编1号
采购方:广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江村水厂
日期:2024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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