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BZSJ2022CG052号
二、项目名称:
亳州市大气污染防治第三方智慧管控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廊坊智慧环境生态产业研究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河北省廊坊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三号路8号8幢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大写捌佰玖拾柒万陆仟元整(¥897600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亳州市大气污染防治第三方智慧管控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亳州市大气污染防治第三方智慧管控服务项目,通过运用大数据平台智能管控分析、VOCs走航、无人机高空监控等方式获取大气污染源的分布,动态评估大气污染特征和空气质量变化趋势,为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提供技术支撑,采购主要内容包括运维、升级现有亳州市智慧管控平台、企业“环保管家”服务、碳达峰行动咨询、多元化智能溯源、智能研判分析及预报会商、环保专题培训六项服务。 服务要求:亳州市大气污染防治第三方智慧管控服务项目 服务时间:本次服务1095日历天(自合同签字生效之日起计算)。 服务标准:合格 |
五、评审专家名单:
张文浩、任丽娜、雍贵荣、宫建华、赵立(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不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采购方式、招标(谈判、磋商、询价)公告发布日期、开标日期、资格能力条件、业绩、信誉、投标人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原因、未中标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
1.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2.公告发布期限:2022年5月6日
3.开标日期:2022年5月27日
4.资格能力条件: /
5.业绩: 详见附件
6.信誉(荣誉获奖): 详见附件
7.项目负责人: /
8.投标人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原因: /
9.投标人评审得分与排序:详见附件
(二)提出质疑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以及提出质疑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1.提出质疑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
供应商认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至2022年6月9日止),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地点、联系电话见本公告第九条)提出质疑。
2.提出质疑的条件
供应商认为本项目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等法律法规,依法提出质疑。提出质疑的供应商(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三)不予受理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所质疑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或者缺乏事实依据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或者缺少必要的证明材料;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或者缺少必要的法律依据。
(四)投诉受理部门
亳州市财政局:联系电话:0558-5119502。
(五)领取中标通知书
中标(成交)供应商通过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下载领取中标通知书。
九、询问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亳州市生态环境局
地 址:亳州市希夷大道
联系方式:0558-527220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亳州市希夷大道455号市政务服务中心F401
联系方式: 0558-512366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工
电 话: 0558-5123660
十、附件
1.招标文件
2.业绩、信誉、投标人评审得分与排序、分项报价表、中小企业声明函。
(1) 业绩
(2)信誉
(3)投标人评审得分与排序
(4)分项报价表
(5)中小企业声明函
2022年5月27日
招标文件.doc.doc
业绩.docx业绩.docx
信誉.docx信誉.docx
投标人评审得分与排序.docx投标人评审得分与排序.docx
分项报价表.docx分项报价表.docx
中小企业声明函.docx中小企业声明函.docx
\n投标人名称\n | \n总得分\n | \n排序\n |
\n廊坊智慧环境生态产业研究院有限公司\n | \n84.22\n | \n1\n |
\n北京欧禄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n | \n33.40\n | \n2\n |
\n安徽聚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n | \n30.01\n | \n3\n |
\n天津市圣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n | \n29.61\n | \n4\n |
\n | \n | \n |
评审内容 | 业绩名称(填写名称、合同金额、签订时间) |
廊坊智慧环境生态产业研究院有限公司(第一中标候选人) | 廊坊业绩10分1.廊坊市生态环境局廊坊市大气污染防治第三方服务项目(2019年廊坊市生态环境局2019年8月8日河北省廊坊市562.93分2.廊坊市生态环境局廊坊市大气污染防治第兰方服务项目(2021年)廊坊市生态环境局2021年8月16日河北省廊坊市366.133分3.大气污染防治第三方智慧管控服务项目廊坊市生态环境局霸州市分局2021年1月1日河北省霸州市9843分4.三河市大气污染源解析与管控服务项目三河市大气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2020年1月20日河北省三河市172/年3分5.静海区2019-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智慧管控服务项目天津市静海区生态环境局2019年12月11日天津市517.256.成都高新区大气污染防治专业化团队政府采购项目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生态环境和城市管理局2020年12月21日四川省成都市658.82 |
评审内容 | 信誉名称(颁发单位、发证时间) |
廊坊智慧环境生态产业研究院有限公司(第一中标候选人) | 廊坊(信誉)8分1.一种航拍无人机国家知识产权局2分2.大气污染源解析与污染源追踪系统V1.0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版权局2分3.大气环境实时管控系统V1.0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版权局2分4.企业碳排放预警预测平台V1.0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版权局2分 |
序号 | 分项 | 务费用报价依据 | 单价(元) | 金额(元) |
亳州市空气质量智能管控平台 | 实施目的公司将会升级并运维现有亳州市智慧管控平台,平台以大气污染智能管控为核心,通过建立数据采集、污染监控、目标考核、预警预报、数据研判等核心功能体系,实现污染形势可感知,污染趋势可预测,污染数据可追潮的目标,进而构建大气污染来源研究和科学决策系统②服务要求响应我公司在现有亳州市智慧管控平台基础上,一是持续运维,保障平台能够正常运行:二是实现平台与涉VOCs企业联动,通过对企业生产原辅材料使用情况、燃料使用情况、排污节点、污染治理设施、污染物排放等信息的采集和整理。从原辅材料到生产工艺流程再到末端处理设施,对企业进行全面的体检和分析,并实现所有数据实时在线。帮助企业制定最优的环保管理方案,提升企业环保管理水平,为企业正常生产,提供有利的外部环境并依托“城市大脑”数据中台,建设亳州市空气质量智能管控平台数据库,并在项目建设方案中增加备份空气质量监测全量数据,相关数据进行校验后,及时共享至市数据中心。采用H5技术开发亳州市空气质量智能管控平台手机端APP,并整合至“城市大脑”手机端。在项目建设或运维期间,该软件系统应免费实现与市级其他软件系统对接,该项目运维到期后,后期每年运维费用不应高于项目中标价格的15%。②交付成果 | 355000/年 | 1065000 |
我公司对电脑端展示平台与手机端APP进行运维,完善。 | ||||
2 | 2成企业“环管家服务 | ①实施目的通过对重点行业企业调研,全面摸排企业产排污环节,实行线上登记管理,规范企业生产,提出针对性治理建议,削减有机物排放,现颗粒物与臭氧的协同管控。服务要求响应是要求根据《亳州市2021年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整治实施方案》中的工业涂装、包装印刷及其他重点行业,调研收集工业企业和区集群VOCs治理及排放数据,构建毫州市VOCs重点排放企业及园区集群排放清单,并对照部、省VOCs排放企业治理要求建立问题清单,针对有问题的企业进行一次复查调研(复查范围为有问题企业的100%),形成复查记录表、调研报告。二是根据“一厂一策”及存在的问题,对25家企业制定精细化提升管控方案。③交付成果一是毫州市VOCs重点排放企业及园区集群排放清单、初次调研统计表、一次复查情况统计表、调研报告。二是每年25家企业精细化提升管控方案。 | 920000/年 | 2760000 |
2 | 减污降碳协同增效 | ①实施目的“力争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2060年实现碳中和,是党中央经过深思熟虑做出的重大战略决策。为贯彻落实中央要求,需切实做好我市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编制测算和研究工作,科学合理设定碳排放达峰年限和峰值目标2服务要求响应分析亳州市“十三五”能源及碳排放的主要特点,分析2030年前达峰时的能源消费结构特点以及达峰过程中碳排放的变化趋势特点,总结出毫州市的发展现状及未来发展规划,规划已筛选的低碳排放措施的实施方法和进度,形成亳州市2030年前碳排放达峰的实现路径、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编制减污降碳协同增效行动方案1份。③交付成果减污降碳协同增效行动方案1份 | 167000/年 | 501000 |
多元化智能汾 | ①实施目的聘用专业巡查人员,通过地面巡查与监测等方法,对我市污染源进行巡查、监测与反馈。围绕裸露土地、餐饮集中区、交通拥堵路段、生物质焚烧、散乱污企业等重点污染源,根据巡查情况,制定亳州污染地图,同时,每周上报巡查专报。服务要求响应是地面巡查监测求对市域内的渣土运输车、道路扬尘、工地扬尘、散乱污企业、用柴油车进城、露天烧烤、各类焚烧等污染源进行巡查,巡查过中,根据实际情况配合使用手持颗粒物及便携式TVOC检测仪等便携设备对污染源进行现场检测,并拍照取证。持续跟踪反馈污染问题的改善情况,每周形成周报并上报。二是污染地图根据每周巡查情况,对巡查问题形成污染地图。三是空中巡查利用巡查无人机开展空中巡查,及时发现、记录大气污染行为,并实时将大气污染行为相关取证反馈至毫州市大气攻坚指挥群。③交付成果一是巡查周报50期二是污染地图不少于50张三是空中巡查不少于60个小时。 | 690000/年 | 2070000 | |
智能研判分析及预报会商 | ①实施目的依据现有空气质量数据、预报信息、中央气象台等气象网站数据进行分析,提供多种数据可视化效果图(如六项污染指数贡献率占比图,历史排名曲线,不同城市每日综合指数、AQI及六项污染指数对比情况等)。同时有效结合遇查发现的问题,编写空气质量周报、月报、季报、半年报、年报和专报。真正实现“用数据指导现场,用现场反映数据”的服务模式,根据不同情况,提出有针对性的管控意见。完善会商机制,建立市气象、环境监测、大气污染防治专家组每天两次会商制度,并及时发布气象会商结果和管控建议,协调各相关 | 840000/年 | 2520000 |
部门及时落实管控措施。此外针对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期结束后,对管控效果进行评估,并以工作专报的形式上报。②服务要求响应·是服务周报供服务周报52期,主要包括:空气质量改善完成情况,与历史同空气质量对比情况,目标完成情况,本周大气污染防治的主要问及下周管控建议。是月报供月报12期,主要包括:空气质量改善完成情况,与历史同期空质量对比情况,目标完成情况,气象情况,本月度大气污染防治的主要问题及下月管控建议。三是季报提供季报2期,对本季度空气质量情况进行分析,具体包括:空气质量改善完成情况,与历史同期空气质量的对比情况,我市排名情况,本季度大气污染防治的主要问题及下一季度管控措施四是半年报提供半年报1期,对半年空气质量情况进行分析,具体包括:空气质量改善完成情况,与历史同期空气质量的对比情况,我市排名情况,对半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行总结,指出存在问题、治理成果及经验教训:同时根据监测数据和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对下半年污染情况进行分析,并提出向治理措施。五是年报提供年报1期,对年度空气质量情况进行分析,具体包括: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完成情况,与历史同期空气质量的对比情况,我市排名情况,对本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行总结,提出存在问题、治理成果及下年度管控重点。六是工作专报提供专报至少10期,针对专项问题,如渣土车运输、露天烧烤、工地扬尘、道路扬尘、各类焚烧、企业问题及排名较差情况分析、PM2.5浓度较高的分析、当前存在的问题、不降反升的原因分析等专项编写服务专报,对问题进行分析井给出管控建议。 |
七是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针对重污染、沙尘等天气,科学预报会商,利用现有空气质量管控平台、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通过空气质量预警预报结果提出应急管控建议,应急管控结束后,对管控效果进行评估,并以工作专报形式上报、沙尘结束后,对符合沙尘剔除条件的进行汇总上报。是常规指导调度信息现有空气质量实时数据、气象数据,同时结合巡查发现的问题,出实时指导调度信息是预报会商手气态化学、气溶胶模块和气候模式的在线耦合(CUACE)系统,每日进行空气质量预报,主要包括空气质量变化情况以及扩散条件等。③交付成果一是服务周报52期:二是月报12期:三是季报2期:四是半年报1期:五是年报1期:六是工作专报不少于10期七是重污染应急及沙尘报告8期八是调度信息不少于1300条;九是每日两会商结果。 | ||||
6 | 环保专题培训服务 | ①实施目的夏季臭氧污染高发期、秋冬季颗粒物污染高发期或者其他有需求的时段组织专家进行培训、讲座。②服务要求响应根据需求,通过聘请相关专家开展环保法律法规、环保设备使用知识、污染物治理技术、环保政策及相关制度解读等培训。③交付成果每年两次专家培训、讲座PPT、会议方案、照片等资料。 | 20000/年 | 60000 |
合计 | 合计 | 2992000 | 8976000 |
\n条款号\n | \n条款名称\n | \n条款内容\n | ||
\n1.1.1\n | \n采购方式\n | \n公开招标\n | ||
\n1.1.2\n | \n采购人\n | \n名称:详见招标公告。\n地址:详见招标公告。\n联系人:详见招标公告。\n电话:详见招标公告。\n | ||
\n1.1.3\n | \n政府采购代理\n机构\n | \n名称:详见招标公告。\n地址:详见招标公告。\n联系人:详见招标公告。\n电话:详见招标公告。\n | ||
\n1.1.4\n | \n项目名称\n | \n详见招标公告。\n | ||
\n1.2\n | \n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n | \n财政资金,已落实。\n | ||
\n1.3.1\n | \n服务期\n | \n详见第五章合同条款前附表。\n | ||
\n1.3.2\n | \n履约地点\n | \n详见第五章合同条款前附表。\n | ||
\n1.4\n | \n投标人资格要求\n | \n详见招标公告。\n | ||
\n2.1.1\n | \n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n | \n 2022 年5月 12 日16:00 前,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均在此时间以前登录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业务系统进行网上提问。如遇系统故障等原因不能登录系统、提出疑问,请及时与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联系,递交纸质材料。否则,投标人无权再因为招标文件等与投标有关的资料而提出质疑、投诉。\n | ||
\n2.1.2\n | \n采购人澄清的时间\n | \n 2022 年 5 月 13 日,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将在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业务系统或通知答疑栏上发布。所有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在网上自行查询或登录网上系统进行查询,无需以纸质形式回复。如遇系统故障等原因不能登录系统,请及时与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联系。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n | ||
\n2.2.1\n | \n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n | \n采购人发出的澄清、修改及补充文件等。\n | ||
\n2.2.2\n | \n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n | \n招标文件的澄清在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业务系统或通知答疑栏的发布时间,视为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n | ||
\n2.3.1\n | \n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补充的时间\n | \n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在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业务系统或通知答疑栏的发布时间,视为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n | ||
\n3.1\n | \n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n | \n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但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n | ||
\n3.2\n | \n投标有效期\n | \n投标截止之日起 60 天。\n | ||
\n3.3.1\n | \n投标保证金\n | \n详见招标公告。\n | ||
\n3.3.2\n | \n投标保证金的\n退还\n | \n投标保证金(包括银行同期存款利息)退还:\n1、招标不成功(或开标现场拒收投标文件)的,直接退还至该投标人汇出帐户。\n2、未中标供应商投标保证金的退付:中标通知书发放后,直接退付至其汇出账户;\n3、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的退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转为项目履约保证金(金额不足的须补齐),履约期满后退还至其汇出账户。\n4、如有质疑、投诉的项目按相关规定处理。\n | ||
\n3.3.3\n | \n签字或盖章要求\n | \n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签字或盖章。\n按照《电子招标投标相关要求》,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的指定位置加盖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电子印章。投标文件中需要签字盖章的内容,如不能加盖电子章或电子签名的,投标人须上传加盖印章(彩色)或签名的扫描件。 \n | ||
\n4.1.1\n | \n投标文件的递交要求\n | \n具体详见招标公告。\n | ||
\n4.1.2\n | \n是否退还投标文件\n | \n否。\n | ||
\n5.1\n | \n开标时间和地点\n | \n开标时间和地点:详见招标公告。\n投标人有关人员参加开标会的要求: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持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参加开标会,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行现场签字登记。\n有效身份证件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临时证,其他证明无效。\n | ||
\n5.2\n | \n开标程序\n | \n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程序进行开标。\n | ||
\n6.1.1\n | \n评标委员会的组建\n | \n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以上单数(含5人)。\n评标委员会组建:按有关规定组建。\n | ||
\n6.1.2\n | \n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n | \n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1-3名。\n | ||
\n7.1\n | \n中标结果公告\n媒介\n | \n在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安徽省政府采购网和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等网站上发布。\n | ||
\n7.2\n | \n履约保证金的\n缴纳和退还\n | \n履约保证金为合同金额的2%\n履约保证金缴纳形式:1.银行汇款;2.银行转账;3.银行保函或汇票或本票。\n履约保证金缴纳要求:\n1.履约保证金可以以上述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以银行汇款或银行转账缴纳的,自动转作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可以以上述形式补齐差额;也可以提交足额的银行保函或保兑支票或银行汇票形式的履约保证金,申请退还投标保证金。\n2.如采用银行汇款或银行转账形式缴纳履约保证金,中标人须在中标通知书发放后3个工作日内且在合同签订前,从其银行基本账户转入采购人指定账户,否则,视为放弃中标资格。\n收取履约保证金账号信息:\n开户名称: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户\n开 户 行:中国银行亳州希夷支行\n银行帐号: / \n或者:\n开户名称: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户\n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亳州城建支行\n银行帐号:/ \n或者:\n开户名称: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户\n开 户 行:亳州药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n银行帐号: /\n或者:\n开户名称: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户\n开 户 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亳州芍花路支行\n银行帐号: 2710101021000467201 \n采用银行汇款或银行转账形式缴纳履约保证金,须注明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n3.如采用银行保函或汇票或本票缴纳履约保证金,中标人须在中标通知书发放后3个工作日内且在合同签订前向采购人开具,开具的银行保函或汇票或本票有效期不少于项目规定服务期(供货期),否则,视为放弃中标资格。\n履约保证金退还:无违约行为发生或违约行为已处理的情况下,项目验收合格后,采购人按规定返还全部履约保证金。\n注:中标(成交)单位在网上中标通知书运转完成后,须按要求缴纳履约保证金,并将转账凭证扫描件或履约保函扫描件提交给代理机构具办人员(邮箱:ydxmcgb@163.com),代理机构具办人员上传合同时作为附件上传,如采用履约保函,提交前须经采购人核验并在保函上注明核验意见。\n | ||
\n7.3\n | \n知识产权\n | \n1.投标人须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货物、资料、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 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或经济纠纷。如投标人不拥有相应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一切相关费用。如因此导致采购人损失的,投标人须承担全部赔偿 责任。 \n2.投标人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须在投标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 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投标人须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n | ||
\n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n | ||||
\n1\n | \n1、各投标人需及时从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业务系统中自行下载招标文件、补充文件等与投标有关的资料,因未下载或下载不及时,所引起与投标有关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如对从业务系统中自行下载的以上资料有疑问的,请及时提出。各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每天均应登录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及业务申报系统页面,查看或下载有关资料信息;\n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按招标文件中的要求制定投标文件;\n3、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采购人将会同有关部门对中标人资格材料原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等相关资料进行核验;\n4、开标后至授予中标人合同,凡与本次招标有关人员对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向等,均不得向投标人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n5、在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过程中,同一项目(标包)的不同投标人,针对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相同的情况,将对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请各潜在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等环节谨慎操作,避免出现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相同的情况。\n6、投标人应依法行使自己的质疑、投诉权利。对于恶意质疑、投诉、弄虚作假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n 7.关于中小企业投标:①中小企业投标是指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投标人,通过投标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指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中小企业投标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中小企业划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n②根据财库〔2014〕68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投标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并对其真实性负责,不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n③根据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所列条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n | |||
\n | \n1、采购预算(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下同)\n详见招标公告。\n2、 投标文件份数 \n按照电子招标投标相关要求,网上提交加密投标文件一份。\n | |||
\n3\n | \n电子招标投标\n | \n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包括网上报名、网上投标、网上开标、网上评标等。具体要求详见电子招标投标相关要求。\n | ||
\n4\n | \n一、本招标文件要求的大写数字为:零、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仟、万、亿。\n二、投标文件中承诺书格式须与招标文件中承诺书格式保持一致,请供应商在编制文件时按招标文件格式进行制作。\n三、本项目实行不见面交易,现就有关事项补充如下:\n1、本项目开标时,投标人在互联网上参与开标,并解密其投标文件,无需委派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人)参加现场开标,无需携带数字证书在开标现场(投标时)对其投标文件解密,无需现场递交投标资料。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会因未委派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人)参加开标被认定为无效投标。\n2、删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1条款中“投标人有关人员参加开标会的要求: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持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参加开标会。”的要求。\n3、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起60分钟内,通过互联网解密投标文件,超过60分钟未解密的投标文件,将被退回,不进入评标程序。(以交易系统时间为准)。\n4、电子招标投标相关要求中:\n“(二)开标程序\n1.宣布开标纪律;\n2.宣布开标人、采购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n3.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检查投标文件的数字证书有效性和加密状况,核验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等人员的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以确认其身份合法有效。\n4.投标人在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其投标文件;\n5.对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的投标文件由投标人解密后再由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解密,当众开标;\n6.当众唱标,并记录在案;\n7.开标结束。\n(注:开标主持人可根据项目情况适当调整开标程序。)”\n修改为:\n(二)开标程序 \n1、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检查投标文件的数字证书有效性和加密状况; \n2、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其投标文件; \n3、对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的投标文件由投标人解密后再由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解密; \n4、唱标,并记录在案; \n5、开标结束。 \n(注:开标主持人可根据项目情况适当调整开标程序。)\n五、删除:电子招标投标相关要求(三)开标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拒绝其投标或投标无效中: \n“2.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行现场登记的;3.开标现场法定代表人未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的;开标现场委托代理人未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的;”的要求。\n六、开评标过程中,投标人应始终保持在线状态。投标人可以通过亳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依法对开标过程提出异议(质疑),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对质疑内容进行确认。取消招标文件中开评标现场有关书面提出异议(质疑)及澄清说明的内容。\n七、如有询标事宜,评标委员会通过互联网向投标人发起询标。投标人通过亳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接受评标委员会发起的询标,并在规定的时间内(从评标委员会发起询标起不超过20分钟),对询标内容答复并填写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逾时不回复的,视为投标人自愿放弃澄清回复的权利\n八、取消招标文件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和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的内容。\n九、投标人可通过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bozhou.gov.cn/BZWZ/),查看评审结果。\n十、投标人须通过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点击“投标单位登录”,进入亳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远程解密;投标人可以通过交易平台中的“模拟解密”功能,自行验证其解密环境,如有技术问题请联系:4009980000,0558-5122006。解密不成功的,后果自负。投标人不得通过非加密电子报价文件(光盘)直接将电子投标文件导入评标系统。 \n | |||
\n5\n | \n本项目异议(质疑)、投诉环节的授权委托人(代理人)须为投标时投标文件中的授权委托人(代理人)。\n | |||
\n6\n | \n本项目支持供应商运用政府采购合同进行信用融资(即政采贷),采购人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中或通过签订补充协议的方式与供应商约定唯一收款账户;因政采贷需要更改供应商收款账户的,采购人、融资机构、供应商三方应共同签订《政采贷收款账户变更备案表》(格式详见合同条款及格式附件),其他任何情况下均不得更改上述唯一收款账户。\n | |||
\n7\n | \n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n | |||
\n8\n | \n采购文件质疑\n(1)提出时间:若潜在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提出。\n(2)提出方式:采用书面形式,现场或者登录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ggzy.bozhou.gov.cn/),在工作日上班时间内(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n |
\n一、注册登记\n(一)本项目只接受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用户参与,注册用户通过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业务系统(以下简称系统)参与,尚未成为注册用户的潜在投标人请按照《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及时办理注册用户手续。因未及时办理注册用户手续导致无法参与的,责任自负。\n(二)投标企业自行上传投标企业资料,投标企业资料的有效性在评标时由项目评标委员会负责认定。\n(三)注册用户应及时对录入的信息进行维护,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如出现相应资料不全、不清楚、超出有效期等情况,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n(四)投标人应当取得和使用数字证书及电子印章,其在系统中所有操作都具有法律效力,并承担法律责任。如未办理的,请及时到现场办理(地址:亳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CA窗口,技术支持联系电话: 4008804959 )。投标人需通过数字证书对投标文件相关内容进行加密并电子签章,妥善保管数字证书,及时到证书颁发机构续期。出现下列情形的,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重新加密和电子签章,并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上传至系统:\n1.数字证书到期后重新续期;\n2.数字证书因遗失、损坏、企业信息变更等情况更换新证书。\n投标人由于数字证书遗失、损坏、更换、续期等情况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n二、报名下载招标文件\n投标人须在发布期内,持数字证书登录系统进行参与、打印参与凭证、下载招标文件和其他相关资料。\n投标人如有疑问,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系统提出,否则,责任自负。\n如有补充、答疑、澄清和修改,采购人在网上“通知答疑”栏目或通过系统发布相关内容,投标人应及时上网查阅,通过系统下载最新的答疑补充文件,据此制作投标文件。\n三、制作投标文件\n(一)投标人在交易系统中下载“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通过软件制作、生成投标文件。技术问题咨询电话:4009980000。\n(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请插上数字证书、打开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导入电子招标文件(答疑文件等),按要求制作投标文件。\n(三)投标文件中相关资格审查材料可以从注册用户之前自己录入的资料库中挑选;投标文件如有图表等其他格式文件,可用附件形式上传至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中。\n(四)经数字证书加密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加密和解密必须使用同一数字证书。\n四、递交投标保证金\n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n五、投标\n(一)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是指投标人使用系统完成上传投标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视为逾期送达。\n(二)为了保障电子开评标活动正常进行,投标人必须在网上递交加密的投标文件。 \n(三)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至系统的最后一份为准。\n(四)投标截止时间以交易系统显示的时间为准,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未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n六、开标\n(一)开标时间、地点和人员。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人员(如要求)准时参加,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行现场签字登记。\n(二)开标程序\n1.宣布开标纪律;\n2.宣布开标人、采购人、监督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n3.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检查投标文件的数字证书有效性和加密状况,核验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等人员的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以确认其身份合法有效。\n4.投标人在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其投标文件;\n5.对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的投标文件由投标人解密后再由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解密,当众开标;\n6.当众唱标,并记录在案;\n7.开标结束。\n(注:开标主持人可根据项目情况适当调整开标程序。)\n(三)开标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拒绝其投标或投标无效:\n1.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n2.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行现场登记的;\n3.开标现场法定代表人未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的;或开标现场委托代理人未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的;\n4.投标人进行开标现场解密或远程解密,须在开标时间开始后60分钟内完成;对特殊情况,由采购人或开标主持人,按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延长开标时间。\n(注:本项目可以在亳州市辖区范围内的公共资源交易场所解密机进行解密。)\n部分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未解密的,其他投标文件的开标可以继续进行;\n5.经检查数字证书无效的投标文件;\n6.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加密和数字证书认证的;\n7.不符合招标文件其他要求或对电子开标活动造成严重后果的。\n七、评标\n(一)根据有关规定开展评标活动,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进行电子评标,并对评标报告签字或电子签章确认。\n(二)投标人在评标期间应保持在场(开标现场)或在线状态,确保联系畅通,随时通过系统接受评标委员会可能发出的询标信息,在规定时间内澄清,未能按时澄清的,评标委员会将视同其放弃澄清。\n(三)投标人需补充注册用户登记资料的,须在投标截止日2个工作日前完成,否则影响评标,责任自负。\n(四)项目评审中,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终止对投标文件做后续评审:\n1.投标文件无法打开或不完整的;\n2.投标文件中携带病毒并造成后果的;\n3.恶意递交投标文件,企图造成网络堵塞或瘫痪的;\n4.评标委员会认定的其他情形。\n(五)项目评审中,澄清文件如出现下列情况的,应终止对澄清文件作进一步的评审,视同放弃澄清:\n1.澄清文件无法打开或不完整的;\n2.澄清文件中携带病毒并造成后果的;\n3.恶意递交澄清文件,企图造成网络堵塞或瘫痪的;\n4.评标委员会认定的其他情形。\n(六)本项目评审如涉及计算,均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n八、意外情况的处理\n出现下列情形导致交易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招标投标过程的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时,除投标人责任外,其余各方当事人免责:\n(一)网络服务器发生故障而无法访问网站或无法使用网上招标投标系统的; \n(二)网上招标投标系统的软件或网络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n(三)网上招标投标系统发现有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n(四)计算机病毒发作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的;\n(五)电力系统发生故障导致网上招标投标系统无法运行的;\n(六)其他无法保证招标投标过程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的。\n出现上述情形而又不能及时解决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及时向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报告。经批准同意后,采取以下办法处理:\n1.项目暂停,待系统或网络故障排除并经过可靠性测试后,重新实施。\n2.停止该项目此次网上招投标操作程序,并通知投标人采用其他方式操作。\n因投标人计算机系统遭遇网络堵塞、病毒入侵等不能正常登录系统下载文件、交纳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投标文件本身含有计算机病毒或非完整文件等无法参与开标等招标投标活动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招标投标活动不暂停、不终止。\n九、其他\n如本要求与招标文件其他条款不一致时,以本要求为准。\n |
\n条款序号\n | \n评标因素\n | \n评标标准\n |
\n1\n | \n营业执照\n | \n提供合法有效的“多证合一”证件\n |
\n2\n | \n《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n | \n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资格声明函要求(格式附后)\n |
\n3\n | \n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n | \n本采购项目属于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n |
\n4\n | \n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n | \n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格式附后)\n |
\n5\n | \n投标人信用\n | \n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评审时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n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之一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n遇系统故障则此项不作要求。\n |
\n6\n | \n联合体协议书\n | \n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格式附后)\n |
\n条款序号\n | \n评标因素\n | \n评标标准\n |
\n1\n | \n履行合同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n | \n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格式附后)\n |
\n2\n | \n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投标授权委托书)\n | \n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格式附后)\n |
\n3\n | \n投标保证金有关证明材料\n | \n从2021年6月1日起,政府采购项目已不再收取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中关于投标保证金有关证明材料不再作为评审因素。\n |
\n4\n | \n其他资格要求\n | \n符合招标公告中的其他资格要求\n |
\n5\n | \n投标文制作机器码\n | \n同一项目(标包)的不同投标人,针对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不得相同。\n |
\n6\n | \n投标人名称\n | \n与营业执照或有效“多证合一”证件一致\n |
\n7\n | \n投标文件格式\n | \n按规定格式填写,关键字迹清晰、可以辨认,并按招标文件要求盖章或签字\n |
\n8\n | \n投标报价\n | \n投标报价唯一\n |
\n9\n | \n投标函\n | \n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格式附后)\n |
\n10\n | \n承诺书\n | \n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格式附后)\n |
\n11\n | \n投标文件的规格响应\n | \n投标文件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审查《规格响应表(格式)》)\n |
\n12\n | \n投标文件其他内容\n | \n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包括报价、服务时间、质保期及售后服务措施等\n |
\n评审项目\n | \n分值\n | \n计分标准及依据\n |
\n价格\n | \n10分\n | \n进入综合评审的最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价格分按以下公式计算:\n价格分=(评标基准价/评标价)×10\n |
\n服务方案\n(70分)\n | \n项目的理解与现状分析(10分)\n | \n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需求的理解程度及现状分析包含亳州及周边相关地区大气污染特征分析和成因分析及意见建议,方案完整、可行、具有针对性强的酌情按照8-10分进行评分;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需求的理解程度及现状分析包含亳州及周边相关地区大气污染特征分析和成因分析及意见建议,方案完整、可行、针对性一般的方案酌情按照4-7分进行评分;内容有一项不完整或不可行或不具有针对性酌情按照1-3分进行评分。\n注:完整、可行、针对性是指不存在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的情形、凭空编造、逻辑漏洞、科学原理错误以及不可能实现的夸大情形等。\n |
\n服务方案\n(70分)\n | \n整体服务方案(20分)\n | \n1、根据本项目的重难点分析进行评分。内容完整可行且具有针对性酌情按照3-5分进行评分,方案内容不完整或不可行或不具有针对性酌情按照0-2分进行评分。\n2、根据本项目重难点解决措施进行评分。内容完整可行且具有针对性酌情按照3-5分进行评分,方案内容不完整或不可行或不具有针对性酌情按照0-2分进行评分。 3、根据工作进度及工作计划安排进行评分。内容完整可行且具有针对性酌情按照3-5分进行评分,方案内容不完整或不可行或不具有针对性酌情按照0-2分进行评分。\n4、根据项目组织及管理措施进行评分。内容完整可行且具有针对性酌情按照3-5分进行评分,方案内容不完整或不可行或不具有针对性酌情按照0-2分进行评分。\n注:1-4项完整、可行、针对性是指不存在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的情形、凭空编造、逻辑漏洞、科学原理错误以及不可能实现的夸大情形等。\n |
\n服务方案\n(70分)\n | \n实施力量及服务团队的整体评价(28分)\n | \n1、投标人具有环境保护类相关专业(环境保护、大气物理与大气环境、环保)高级工程师作为技术指导的,具备一个得2分,满分8分。\n注:提供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及聘用协议,否则不得分。\n2、在满足本项目服务团队要求的基础上,供应商每提供1名环境相关领域“千人计划”、“万人计划”或生态环境部、科技部同等层次的特聘专家作为技术指导的加4分,本项最多加20分。\n注:投标文件中提供供应商与特聘专家签订的聘用协议或劳动合同和特聘专家认定证明材料。\n |
\n服务方案\n(70分)\n | \n质量控制方案(6分)\n | \n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整体服务方案包括:质量保证措施和项目进度保障措施和应急响应保证措施方案,方案完整、可行、且具有针对性的酌情按照4-6分进行评分;方案内有一项不完整或不可行或不具有针对性的酌情按照1-3分进行评分。(完整、可行、针对性是指不存在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的情形、凭空编造、逻辑漏洞、科学原理错误以及不可能实现的夸大情形等)。\n |
\n服务方案\n(70分)\n | \n服务承诺(6分)\n | \n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服务承诺包含服务响应时间及解决问题时间和服务保证措施方案,方案内容完整、可行且具有针对性的酌情按照4-6分进行评分;方案内容有一项不完整或不可行或不具有针对性的酌情按照1-3分进行评分。(完整、可行、针对性是指不存在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的情形、凭空编造、逻辑漏洞、科学原理错误以及不可能实现的夸大情形等)。\n |
\n信誉\n | \n(10分)\n | \n1、投标人使用无人机进行空气质量监测数据采集,具有无人机及利用其进行数据采集的方法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得2分。\n2、投标人具有源解析与源追踪、大气环境实时管控、环保管家、企业碳排放预测预警等相关研发能力,每提供一项相关软件著作权证书得2分,最多得8分。\n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n |
\n业绩 \n | \n(10分)\n | \n2018年1月1日至开标之日,投标人具有市级及以上政府部门分析研判及现场巡查相结合的综合性大气污染防治咨询服务类项目相关业绩,每提供一个得3分,最多得10分。(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否则不予计分。业绩信息须能体现评审要素,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n |
\n注: 综合评审表涉及的的相关证照、证明、证书、证件、合同等(非投标单位自身单独出具),原件的扫描件(印章须为彩色)编入电子投标文件或从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用户系统中选择上传,否则不得分。原件中标后由采购人核验,如发现弄虚作假的,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n |
\n序号\n | \n情形\n | \n价格扣除比例\n | \n计算公式\n |
\n1\n | \n供应商须为小型、微型企业\n | \n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扣除6%\n | \n评标价=总投标报价—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6%\n |
\n 计算价格评分: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各有效投标人的评标价(指投标报价经算术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后的价格)中,取最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n |
\n 价格评分=(评标基准价/评标价)×10分\n |
\n序号\n | \n条款内容\n |
\n1\n | \n服务期:本次服务时限1095日历天(自合同签字生效之日起计算),合同一签三年。如中标单位服务质量差,达不到要求,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n |
\n2\n | \n服务地点: 亳州市行政区域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n |
\n3\n | \n付款条件:合同签订确定第一年服务周期后,预付当年服务费的40%,一年服务期满,根据该项目考核验收情况,支付剩余的60%;第二年、第三年确定服务周期后,预付当年服务费的50%,一年服务期满,根据该项目考核验收情况,支付剩余的50%。 \n |
\n4\n | \n索赔方式:见合同条款。\n |
\n合同名称\n | \n | |||
\n项目编号\n | \n | |||
\n合同金额\n | \n | |||
\n更变收款\n账户原因\n | \n | |||
\n政采贷\n融资金额\n | \n | |||
\n变更前账户信息\n账户名称:\n开户行:\n账户:\n | \n变更后账户信息\n账户名称:\n开户行:\n账户:\n | |||
\n金融机构意见\n盖章\n经办人:\n联系方式:\n年 月 日 \n | \n采购人意见\n盖章\n经办人:\n联系方式:\n年 月 日\n | \n供应商意见\n盖章\n经办人:\n联系方式:\n年 月 日\n |
\n资格性检查\n | |||
\n序号\n | \n评审内容\n | \n盖章要求\n | \n在投标文件中的页码位置\n |
\n1\n | \n营业执照\n | \n电子签章\n | \n |
\n2\n | \n《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投标人资格声明函)\n | \n电子签章\n | \n |
\n3\n | \n投标人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n | \n电子签章\n | \n |
\n4\n | \n联合体协议书\n | \n电子签章\n | \n |
\n符合性检查\n | |||
\n5\n | \n履行合同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n | \n电子签章\n | \n |
\n6\n | \n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投标授权委托书)\n | \n电子签章\n | \n |
\n7\n | \n投标保证金有关证明材料\n | \n电子签章\n | \n |
\n8\n | \n其他资格要求\n | \n电子签章\n | \n |
\n9\n | \n投标报价\n | \n电子签章\n | \n |
\n10\n | \n投标函\n | \n电子签章\n | \n |
\n11\n | \n承诺书\n | \n电子签章\n | \n |
\n12\n | \n投标文件的规格响应表\n | \n电子签章\n | \n |
\n13\n | \n投标文件其他内容\n | \n电子签章\n | \n |
\n综合评审\n | |||
\n14\n | \n服务分项报价表\n | \n电子签章\n | \n |
\n15\n | \n拟投入本项目的工作人员汇总表\n | \n电子签章\n | \n |
\n16\n | \n投标人主要业绩一览表\n | \n电子签章\n | \n |
\n17\n | \n服务方案\n | \n电子签章\n | \n |
\n18\n | \n中小企业声明函\n | \n电子签章\n | \n |
\n19\n | \n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n | \n电子签章\n | \n |
\n20\n | \n其他\n | \n电子签章\n | \n |
\n项目名称\n(第X标包)\n | \n |
\n投标报价或费率(%)\n | \n 人民币大写(元):\n人民币小写(元): 或 % \n |
\n服务期(工期)\n | \n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完成。\n |
\n备注\n | \n \n |
\n序\n号\n | \n分项名称\n | \n服务费用报价依据\n | \n单价(元)\n | \n金额(元)\n |
\n1\n | \n | \n | \n | \n |
\n2\n | \n | \n | \n | \n |
\n3\n | \n | \n | \n | \n |
\n…\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合计\n | \n | \n | \n |
\n序号\n | \n货物名称\n | \n招标文件要求部分\n | \n投标文件响应部分\n | \n响应情况\n | ||
\n序号\n | \n货物名称\n | \n技术参数\n | \n数量\n | \n技术参数\n | \n数量\n | \n响应情况\n |
\n1\n | \n | \n | \n | \n | \n | \n |
\n2\n | \n | \n | \n | \n | \n | \n |
\n3\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序号\n | \n职务\n | \n姓名\n | \n出生年月\n | \n文化程度\n | \n资格证书(如有)\n | \n专业技术职称\n(如有)\n9\n9\n | \n从事该行业年限\n | \n从事专业\n | \n备注\n |
\n1\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2\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3\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姓名\n | \n | \n年龄\n | \n | \n学 历\n | \n | |||
\n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称(如有)\n | \n | \n职务\n | \n | \n拟在本合同任职\n | \n | |||
\n毕业学校\n | \n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n | |||||||
\n主要工作经历\n | ||||||||
\n时间\n | \n参加过的类似项目\n | \n担任职务\n | \n甲方及联系电话\n | |||||
\n | \n | \n | \n | |||||
\n | \n | \n | \n | |||||
\n | \n | \n | \n | |||||
\n | \n | \n | \n |
\n序号\n | \n项目名称\n | \n委托单位\n | \n合同签订时间\n | \n项目所在地 (XX省XX市)\n | \n中标金额 (万元)\n | \n备注\n |
\n1\n | \n | \n | \n | \n | \n | \n |
\n2\n | \n | \n | \n | \n | \n | \n |
\n3\n | \n | \n | \n | \n | \n | \n |
\n……\n | \n | \n | \n | \n | \n | \n |
\n序号\n | \n设备名称\n | \n购入时间\n | \n价值\n | \n数量\n | \n产地\n | \n备注\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类别\n | \n姓名\n | \n职务\n | \n职称\n | \n手机号\n | \n证件\n | |
\n类别\n | \n姓名\n | \n职务\n | \n职称\n | \n手机号\n | \n名称\n | \n号码\n |
\n管理人员\n | \n | \n | \n | \n | \n | \n |
\n管理人员\n | \n | \n | \n | \n | \n | \n |
\n管理人员\n | \n | \n | \n | \n | \n | \n |
\n管理人员\n | \n | \n | \n | \n | \n | \n |
\n管理人员\n | \n | \n | \n | \n | \n | \n |
\n技术人员\n | \n | \n | \n | \n | \n | \n |
\n技术人员\n | \n | \n | \n | \n | \n | \n |
\n技术人员\n | \n | \n | \n | \n | \n | \n |
\n技术人员\n | \n | \n | \n | \n | \n | \n |
\n其他\n | \n | \n | \n | \n | \n | \n |
\n其他\n | \n | \n | \n | \n | \n | \n |
\n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的扫描件或复印件\n |
\n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正反面的扫描件或复印件\n |
\n序号\n | \n证书名称\n | \n发证单位\n | \n证书等级\n | \n证书有效期\n |
\n1\n | \n | \n | \n | \n |
\n2\n | \n | \n | \n | \n |
\n3\n | \n | \n | \n | \n |
\n…\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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