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吉水县螺田镇、白沙镇圩镇污水处理设施及管网工程招标公告
金额
4270.39万元
项目地址
江西省
发布时间
2023/08/2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4270.39万元
招标公司吉水县水利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胡瑞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大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胡波15170699960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09/11
公告正文
吉水县螺田镇、白沙镇圩镇污水处理设施及
管网工程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由吉水县发改委以吉发(基)核字【2023】38号核准招标,招标公告或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已由吉水县建设局备案,现就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发布招标公告如下:
一、招标单位:吉水县水利投资有限公司
二、工程名称:吉水县螺田镇、白沙镇圩镇污水处理设施及管网工程
三、工程地点:吉水县螺田镇、白沙镇政府所在地。
四、工程概况:本项目为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及处理项目,共建2个污水处理站点及其配套管网,螺田镇新建处理规模为700M3/D镇级污水处理厂一座,新建配套污水收集管网总长度29015M,检查井1709座,提升泵井3座;白沙镇新建处理规模为800M3/D镇级污水处理厂一座,新建配套污水收集管网总长度41655M,检查井2100座,提升泵井3座。本项目投资额约为4270.39万元
五、资金来源:单位自筹
六、标段划分:划分两个标段,一标段为吉水县螺田镇、白沙镇圩镇污水处理设施及管网工程(白沙镇);二标段为吉水县螺田镇、白沙镇圩镇污水处理设施及管网工程(螺田镇)。
七、工程总造价:一标段约为2371.20万元;二标段约为1899.19万元。
八、工期要求:一标段工期为104日历天;二标段工期为104日历天。
九、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污水处理设施及管网等所有工程(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十、对投标企业及项目部组成人员资质要求(因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无需现场提交原件只需将以下要求的原件扫描件放入电子投标文件中即可):
1、一标段(白沙镇)资质要求:
1.1投标企业资质: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1.2拟派出的注册建造师的专业及级别要求:贰级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临时执业注册证书)、本人身份证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1.3技术负责人提供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1.4拟派项目部组成人员要求:本工程要求各投标企业组建项目工程部,项目部需配备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及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专职安全员各一名,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均应具有有效的岗位证书或有效的培训合格证书,专职安全员具有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人员证书。其中施工员、质量员须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1.5本项目拟派的建造师、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专职安全员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材料的时限为连续近6个月(指开标前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
2、二标段(螺田镇)资质要求:
2.1投标企业资质: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2拟派出的注册建造师的专业及级别要求:贰级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临时执业注册证书)、本人身份证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2.3拟派项目部组成人员要求:本工程要求各投标企业组建项目工程部,项目部需配备建造师及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专职安全员各一名,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均应具有有效的岗位证书或有效的培训合格证书,专职安全员具有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人员证书。其中施工员、质量员须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2.4本项目拟派的建造师、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专职安全员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材料的时限为连续近6个月(指开标前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
3、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它要求:
4.1根据《关于启用江西住建云平台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赣信息登记管理系统的通知》(赣建审批【2020】4 号)规定,省外建设工程施工企业须提供,江西住建云平台( http://zjy.jxjst.gov.cn)上企业及相关人员备案截图。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拟派的注册建造师、四大员,应在省外进赣企业信息公示中可以查询,提供登记有效的查询结果截屏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4.2根据《吉安市关于进一步强化源头治 欠推进工程建设领域落实“吉薪即付”实 施方案》(吉办字【2022】24 号)文件规定, 投标企业应提供《吉安市落实“吉薪即付” 工伤保险参保承诺和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承 诺》(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下载)。未按要求提交承诺函的,将视为无效投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4.3提供本单位在“信用中国”网站的网上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注:投标企业及拟派建造师纳入信用中国失信人员或具有吉市管办字19【2018】4 号(《关于在全市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通知》)中31项失信行为中的惩戒行为或在信用中国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不得参与本次投标,已中标的取消中标资格。其查询记录截图时间为开标截止时间前 7 日内有效。
4.4根据《关于印发政府投资项目部门实行“信用+承诺”免缴投标保证金有关事项(试行)的通知》(吉市发改公管字【2023】22号)规定,凡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企业,在江西省住建云信用分结果为85分及以上的可自愿申请免缴投标保证金。申请免缴保证金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需提供《投标人免缴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下载),投标人应同时提供开标截止时间前7日内在江西省住建云查询的信用分结果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未按上述规定提供查询截图或者所提供的查询截图失实的,作无效标处理,由投标人自行负责。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对提供了“信用+承诺”的投标人,开标现场核实江西省住建云信用分结果。若江西省住建云信用分结果未满85分的,作无效标处理。
十一、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针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即递交投标文件后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十二、评标办法:一标段(白沙镇)采用报价承诺法(运用信用评价结果);二标段(螺田镇)采用报价承诺法。
十三、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时间、地点:本工程采用电子招标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的企业,可自行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中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并按不见面电子招投标有关要求进行投标。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9月11日9:30分
2、开标时间:2023年9月11日9:30分
3、开标顺序:先开一标段再二标段
4、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水分中心
5、本工程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及吉安市招标投标监督网发布。
十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各投标企业的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代理人不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但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企业本单位职工,并且能够熟练的操作新点系统,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
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各投标人必须在不见面开标系统页面进行在线签到,否则无法进入后续的开标环节。如投标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签到,按废标处理。
3、关于不见面开标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里的“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和投标人操作手册。
4、同一投标企业可以同时参与两标段的投标,但只能中一个标段。若在一标段中已获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则该企业不能参与二标段的投标。开标顺序:先开一标段(白沙镇)再开二标段(螺田镇)。
5、投诉渠道传真、电话、网络、电子信箱等。投诉电话:吉水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电话:0796-8680092 , 吉 水 县 住 建 局 电 话 :0796-8680923,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水分中心电话:0796-8680055;投诉邮箱:jsjsj2348@163.com; 通讯地址:吉水县万里大道 117 号吉水县住建局 405。
6、本工程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内容不一致时,一律以招标文件为准。
十五、有关本项目投标的其它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招标单位:吉水县水利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胡瑞 联系电话: 0796-8683735
地址: 江西省吉安市吉水县滨江南苑1号楼一楼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大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胡波 联系电话: 15170699960
地址: 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滨江街道
管网工程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由吉水县发改委以吉发(基)核字【2023】38号核准招标,招标公告或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已由吉水县建设局备案,现就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发布招标公告如下:
一、招标单位:吉水县水利投资有限公司
二、工程名称:吉水县螺田镇、白沙镇圩镇污水处理设施及管网工程
三、工程地点:吉水县螺田镇、白沙镇政府所在地。
四、工程概况:本项目为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及处理项目,共建2个污水处理站点及其配套管网,螺田镇新建处理规模为700M3/D镇级污水处理厂一座,新建配套污水收集管网总长度29015M,检查井1709座,提升泵井3座;白沙镇新建处理规模为800M3/D镇级污水处理厂一座,新建配套污水收集管网总长度41655M,检查井2100座,提升泵井3座。本项目投资额约为4270.39万元
五、资金来源:单位自筹
六、标段划分:划分两个标段,一标段为吉水县螺田镇、白沙镇圩镇污水处理设施及管网工程(白沙镇);二标段为吉水县螺田镇、白沙镇圩镇污水处理设施及管网工程(螺田镇)。
七、工程总造价:一标段约为2371.20万元;二标段约为1899.19万元。
八、工期要求:一标段工期为104日历天;二标段工期为104日历天。
九、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污水处理设施及管网等所有工程(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十、对投标企业及项目部组成人员资质要求(因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无需现场提交原件只需将以下要求的原件扫描件放入电子投标文件中即可):
1、一标段(白沙镇)资质要求:
1.1投标企业资质: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1.2拟派出的注册建造师的专业及级别要求:贰级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临时执业注册证书)、本人身份证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1.3技术负责人提供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1.4拟派项目部组成人员要求:本工程要求各投标企业组建项目工程部,项目部需配备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及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专职安全员各一名,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均应具有有效的岗位证书或有效的培训合格证书,专职安全员具有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人员证书。其中施工员、质量员须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1.5本项目拟派的建造师、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专职安全员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材料的时限为连续近6个月(指开标前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
2、二标段(螺田镇)资质要求:
2.1投标企业资质: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2拟派出的注册建造师的专业及级别要求:贰级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临时执业注册证书)、本人身份证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2.3拟派项目部组成人员要求:本工程要求各投标企业组建项目工程部,项目部需配备建造师及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专职安全员各一名,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均应具有有效的岗位证书或有效的培训合格证书,专职安全员具有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人员证书。其中施工员、质量员须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2.4本项目拟派的建造师、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专职安全员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材料的时限为连续近6个月(指开标前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
3、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它要求:
4.1根据《关于启用江西住建云平台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赣信息登记管理系统的通知》(赣建审批【2020】4 号)规定,省外建设工程施工企业须提供,江西住建云平台( http://zjy.jxjst.gov.cn)上企业及相关人员备案截图。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拟派的注册建造师、四大员,应在省外进赣企业信息公示中可以查询,提供登记有效的查询结果截屏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4.2根据《吉安市关于进一步强化源头治 欠推进工程建设领域落实“吉薪即付”实 施方案》(吉办字【2022】24 号)文件规定, 投标企业应提供《吉安市落实“吉薪即付” 工伤保险参保承诺和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承 诺》(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下载)。未按要求提交承诺函的,将视为无效投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4.3提供本单位在“信用中国”网站的网上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注:投标企业及拟派建造师纳入信用中国失信人员或具有吉市管办字19【2018】4 号(《关于在全市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通知》)中31项失信行为中的惩戒行为或在信用中国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不得参与本次投标,已中标的取消中标资格。其查询记录截图时间为开标截止时间前 7 日内有效。
4.4根据《关于印发政府投资项目部门实行“信用+承诺”免缴投标保证金有关事项(试行)的通知》(吉市发改公管字【2023】22号)规定,凡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企业,在江西省住建云信用分结果为85分及以上的可自愿申请免缴投标保证金。申请免缴保证金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需提供《投标人免缴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下载),投标人应同时提供开标截止时间前7日内在江西省住建云查询的信用分结果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未按上述规定提供查询截图或者所提供的查询截图失实的,作无效标处理,由投标人自行负责。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对提供了“信用+承诺”的投标人,开标现场核实江西省住建云信用分结果。若江西省住建云信用分结果未满85分的,作无效标处理。
十一、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针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即递交投标文件后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十二、评标办法:一标段(白沙镇)采用报价承诺法(运用信用评价结果);二标段(螺田镇)采用报价承诺法。
十三、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时间、地点:本工程采用电子招标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的企业,可自行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中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并按不见面电子招投标有关要求进行投标。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9月11日9:30分
2、开标时间:2023年9月11日9:30分
3、开标顺序:先开一标段再二标段
4、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水分中心
5、本工程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及吉安市招标投标监督网发布。
十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各投标企业的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代理人不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但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企业本单位职工,并且能够熟练的操作新点系统,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
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各投标人必须在不见面开标系统页面进行在线签到,否则无法进入后续的开标环节。如投标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签到,按废标处理。
3、关于不见面开标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里的“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和投标人操作手册。
4、同一投标企业可以同时参与两标段的投标,但只能中一个标段。若在一标段中已获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则该企业不能参与二标段的投标。开标顺序:先开一标段(白沙镇)再开二标段(螺田镇)。
5、投诉渠道传真、电话、网络、电子信箱等。投诉电话:吉水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电话:0796-8680092 , 吉 水 县 住 建 局 电 话 :0796-8680923,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水分中心电话:0796-8680055;投诉邮箱:jsjsj2348@163.com; 通讯地址:吉水县万里大道 117 号吉水县住建局 405。
6、本工程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内容不一致时,一律以招标文件为准。
十五、有关本项目投标的其它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招标单位:吉水县水利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胡瑞 联系电话: 0796-8683735
地址: 江西省吉安市吉水县滨江南苑1号楼一楼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大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胡波 联系电话: 15170699960
地址: 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滨江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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