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秦岭余脉东段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勘查设计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十堰市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秦岭余脉东段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勘查设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www.hbbidcloud.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1月17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BSY-202309QT-003005002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0300-2023-01456
3、项目名称:十堰市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秦岭余脉东段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勘查设计项目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322.32(万元)
6、最高限价:322.32(万元)
7、采购需求:
十堰市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秦岭余脉东段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勘查设计(含预算编制)和该项目设计范围内的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等相关工作,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设计方案(含预算编制)和施工图册,施工现场指导与监督、工程调整和竣工验收设计服务等。提供建设工程报规、报建所需的工程图纸及资料并协助办理相关手续,负责建设全过程设计服务及协调工作,具体设计范围由招标人确认后实施 。
8、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13、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15%
14、符合条件的联合体或合同分包的大中型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5%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情况详见招标文件。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须同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勘查甲级资质、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和测绘甲级资质(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工环(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证(3)投标人近5年(近5年指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5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过一项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30万元或治理面积不低于50000平方米地质灾害治理或矿山生态修复治理或边坡勘查设计类似业绩(注:须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作为有效证明文件)(4)信誉要求:①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②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③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④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⑤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⑥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3年10月28日至2023年11月01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www.hbbidcloud.cn)
3、方式:
3.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3.2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3年10月28日至2023年11月01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
3.3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应是具有相应资格条件的勘察设计单位组成,联合体成员数量(含联合体牵头人)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2)联合体各方须按照招标文件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者与另外一家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联合体协议书由各方签字和盖章后将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3)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文件须由牵头人在网员专区下载,电子投标文件须由牵头人提交。(4)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4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6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 6 个标段。
4、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始时间:2023年11月17日08点3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7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及湖北省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hubei.gov.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 址:十堰市北京北路87号
联系方式:0719-810282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十堰市茅箭区北京中路3号华府名邸7单元703室
联系方式:0719-868985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彭安兵
电 话:0719-86898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