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某部副食品及燃料配送服务采购项目(包4)(二次)招标公告(2023-JLNSPB-F1001)
金额
50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10/2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3-jlnspb-f1001
预算金额50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机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林苑蕙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11/16
公告正文
某部副食品及燃料配送服务采购项目(包4)(二次)招标公告(2023-JLNSPB-F1001)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某部副食品及燃料配送服务采购项目(包4)(二次)
二、项目编号:2023-JLNSPB-F1001(04)
三、项目概况:
包号
采购内容
含税采购预算(万元)
采购数量
服务期
包4
燃料类
50
1家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注:本项目各标包兼投兼中,同一投标人最多可同时兼中2个标包,按包1至包4的顺序依次推选中标候选人。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投标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经由总公司授权的分公司或其他组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1年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最近一年内(投标时间截止前)连续6个月纳税及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书面声明)
(二)投标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以发售采购文件截止时间为准。
(三)投标供应商须为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提供书面声明)
(四)投标供应商须提供遵守国家和军队有关法律及保密的承诺书。
(五)投标供应商须满足: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投标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没有行贿犯罪行为。(以上均提供查询截图)
(六)投标供应商之间应不存在控股、管理等关联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经营场地为同一地址的,一律视为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七)投标供应商须提供《无围标串标承诺书》。
(八)发现以下7种情形之一视为投标供应商串标,视为审查不合格:
1.不同投标(报价)供应商的投标(报价)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的,以及投标(报价)使用同一加密锁或者具有相同Mac地址的;
2.不同投标(报价)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报价)事宜的;
3.不同投标(报价)供应商的投标(报价)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的;
4.不同投标(报价)供应商的投标(报价)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报价)呈规律性差异的;
5.不同投标(报价)供应商的投标(报价)文件相互混装、签章混用的;
6.不同投标(报价)供应商的投标(报价)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账户转出的;
7.国家和军队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九)投标保证金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根据投标截止后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公布的保证金缴纳情况判定)
(十)投标供应商须提供拟投入项目经理在投标企业最近一年内(投标时间截止前)连续3个月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以及负责本项目的书面声明。(提供项目经理身份证复印件、银行转账汇款单或社保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障金的凭证、书面声明)
(十一)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供应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燃气经营许可证》且经营类别包含瓶装液化石油气。(须提供证书复印件)。(适用于包4)
(十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三)投标供应商须完成军队采购网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plap.mil.cn)注册(提供注册截图)。
五、报名时间、地点
(一)报名时间:2023年10月26日至11月2日,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报名地点:通过邮件方式报名。
(三)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有效的《燃气经营许可证》复印件(适用于包4)。
(四)报名方式
1.本项目招标文件按包报名。
2.网上发送。投标供应商以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上述(三)报名时需提供的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包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材料经审查无误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回复标书款汇款账户信息及报名信息登记表格。标书款请务必公对公汇款,并在报名时间内将填写的报名信息登记表以及标书款汇款底单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linyuanhui2023@163.com)。 材料审核未通过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报名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
(五)招标文件售价:200元/包,售后不退。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2023年11月16日 8:30(北京时间)。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6日9:30(北京时间)。
(三)投标地点: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莞市南城区西平社区宏伟三路 45 号)。
(四)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3年11月16日9:30(北京时间)。
(二)开标地点: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莞市南城区西平社区宏伟三路 45 号)。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上发布。
九、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林苑蕙、孙帆、苟攀
办公电话:010-88018616
移动电话:18562995810、15010228660
传真:010-88018619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乙19号华通大厦B座南塔14层
十、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严先生
办公电话:0769-86984214
采购代理机构:中国机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