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景洪市乡村振兴高标准示范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金额
3235万元
项目地址
云南省
发布时间
2024/08/0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3235万元
招标公司景洪市勐罕镇人民政府
招标联系人王怀兵18669157774
招标代理机构景洪市和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罗英0691-2122333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景洪市乡村振兴高标准示范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 景洪市乡村振兴高标准示范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 ||
资金来源: | 国资 100.0% 自筹 % 贷款 % 外资 % | ||
建设规模: | (1)乡村振兴产业基地。“三支一扶”工作站1栋建设,配齐配套设施(含道路、广场铺装等)。(2)民族文化活动区。一是民俗文化体验区建设,二是民俗产品展销室1栋,三是配齐相关配套设施。其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 ||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 房屋建筑工程 | 工程类型: | 设计施工总承包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交易地点: | 景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是否对外发布: | 是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24-08-09 11:00 |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 景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691-2123002 |
备注: | 无 |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 景洪市勐罕镇人民政府 | 经办人: | 王怀兵 |
办公电话: | 18669157774 | ||
招标代理机构: | 景洪市和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经办人: | 罗英 |
办公电话: | 0691-2122333 | 移动电话: | 15752051771 |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 | GC532800202400155001001 |
标段名称: | 景洪市乡村振兴高标准示范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4-08-16 11:00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09-03 09:00 |
开标地点: | (市)开标室一 |
开标方式: | 网上智能开标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3235 万元 |
本次招标内容: | 对景洪市乡村振兴高标准示范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施工、试运行、交付使用等实行全过程的设计施工总承包,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全面负责。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勐罕镇曼嘎俭村委会曼峦站、曼空迈、曼空岱3个自然村。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联合体要求: |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成员在财务、信誉等方面均须满足本项目最低要求。根据联合体协议书中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进行判断某成员单位是否需要具备其所承担工作所需资质。负责建筑工程和水利水电工程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单位须分别满足本招标文件规定且相对应的建筑和水利设计资质要求;负责建筑工程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单位须分别满足本招标文件规定且相对应的建筑和水利施工资质要求;所有负责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单位均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本项目的建筑工程包含乡村振兴产业基地、民族文化活动区、乡村民宿和胶林公园等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是指智慧农业综合体验区工程。 (2)针对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建筑工程施工负责人、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主要设计人员、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和机械设备等资格要求,联合体投标人作为一个投标整体,根据联合体协议书中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按招标文件相关资格要求共同提供并满足招标文件最低要求。 (3)联合体各方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注:根据联合体协议书中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进行判断是否属于同一专业。)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6)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
资质要求: |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设计和施工资质: ①设计资质条件 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以下1)2)二项资质: 1)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 2)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灌溉排涝)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②施工资质条件 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与建筑工程施工负责人为同一人。 (2)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有有效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须是投标人的在职人员;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是负责本项目建筑工程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单位的在职人员。 (3)建筑工程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建筑工程施工负责人须具有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或施工工程项目经理(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须是投标人的在职人员;联合体投标的,建筑工程施工负责人须是负责本项目建筑工程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单位的在职人员。 (4)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负责人须具有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或施工工程项目经理(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须是投标人的在职人员;联合体投标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负责人须是负责本项目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单位的在职人员。 (5)施工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施工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包括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等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须是投标人的在职人员;联合体投标的,施工技术负责人须是负责本项目建筑工程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单位的在职人员。 |
业绩要求: | 无 |
其他: | (1)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并具有近三年(2021年至2023年)经过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须具有成立以来经过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若为新成立的公司须作出说明。 (2)信誉要求:投标人信誉良好。 ①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08月01日起至2024年07月31日止)无诉讼及仲裁情况,并提供书面承诺。投标人企业的成立时间少于上述规定时间的,则企业无诉讼及仲裁情况要求的起始时间为企业成立之日。 ②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08月01日起至2024年07月31日止)无农民工工资拖欠记录,并提供书面承诺。投标人企业的成立时间少于上述规定时间的,则企业无农民工工资拖欠记录要求的起始时间为企业成立之日。 ③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建筑工程施工负责人、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负责人和施工技术负责人近三年(2021年08月01日起至2024年07月31日止)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并提供书面承诺。投标人企业的成立时间少于上述规定时间的,则企业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要求的起始时间为企业成立之日。 ④投标人企业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企业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企业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移出的除外)。投标人须诚信投标,并符合以上要求,否则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标书处理。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在上述网站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并将查询结果提交给评标委员会,各投标人无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3)主要设计人员资格要求:拟投入项目主要设计人员岗位资格要求和配备数量详见后附“主要设计人员配备表”,所有主要设计人员须是投标人的在职人员;联合体投标的,所有主要设计人员须是负责本项目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单位的在职人员。所有主要设计人员一经委派不得擅自更换;如投标人擅自更换主要设计人员,其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标书。 (4)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资格要求:拟投入项目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岗位资格要求和配备数量详见后附“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表”,所有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须是投标人的在职人员;联合体投标的,所有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须是负责本项目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单位的在职人员。所有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一经委派不得擅自更换;如投标人擅自更换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其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标书。 (5)机械设备要求:拟投入项目主要机械设备须满足本项目施工需求。 (6)其他要求:投标人须提供任意一个有效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扫描件;联合体投标的,所有负责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单位均须提供其任意一个有效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扫描件。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20 万元 |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 2024-09-03 09:00 |
附件信息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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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
-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 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 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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