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黔东南州医疗物资应急储备配送中心项目聘请仓储智能化监理项目
金额
38万元
项目地址
贵州省
发布时间
2024/05/0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p52260020240003of
预算金额38万元
招标联系人龙正坤
招标代理机构贵州远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龙梅
标书截止时间2024/05/29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黔东南州医疗物资应急储备配送中心项目聘请仓储智能化监理项目

项目概况

黔东南州医疗物资应急储备配送中心项目聘请仓储智能化监理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黔东南州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北京时间2024年05月29日 13时20分)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P52260020240003OF

项目名称:黔东南州医疗物资应急储备配送中心项目聘请仓储智能化监理项目

项目序列号:ZFCG20240508006

预算金额(元):380000.00元

最高限价(元):380000.00元

采购需求:黔东南州医疗物资应急储备配送中心项目仓储智能化设备安装工程监理服务(含设备安装、技术调试等设备工程全部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标项

标项名称:黔东南州医疗物资应急储备配送中心项目聘请仓储智能化监理项目

数量:

预算金额(元):38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黔东南州医疗物资应急储备配送中心项目聘请仓储智能化监理项目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同施工工期一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体要求:提供近(2021年或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财务情况说明书复印件。(新成立公司不足一年的(以营业执照发证时间为准)不作财务状况要求);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体要求:提供2023年至今任意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根据财库[2016]125 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进行查询, 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还在执行期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机电安装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注册专业为机电安装工程 ,且已在投标企业注册。2、本项目采用网上获取文件。 注册入库需知:尚未注册入库的交易主体请登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黔东南州),点击“统一注册平台”进行信息入库注册(信息入库咨询电话08558685619/8685617),信息入库核验通过后,办理CA数字证书即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黔东南州)开展招投标及竞买业务。本项目不接受现场获取文件,如因未注册而导致不能参加本项目获取文件的交易主体,后果自行承担。 3、该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采取电子文件投标,方式为线上递交(具体递交方式详见采购文件),请各供应商下载专业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文件。 4、注: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不受公告发布时间“每天上午09:00至12:00 ,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的限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5月08日 23时59分 2024年05月29日 13时20分

地点:黔东南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

方式:黔东南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

售价:0元人民币(含电子文档)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5月29日 13时20分00秒

投标地点:黔东南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

开标时间:2024年05月29日 13时20分

开标地点:黔东南不见面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

六、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及相关规定,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2) 对原产地在少数民族自治区和享受少数民族自治待遇的省份的投标主产品 (不含附带产品),在总得分基础上加3分。投标主产品按照不得低于本采购项目预算金额50%加以确定 (3) 投标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清单”或“环保产品清单”有效期内中的产品 (强制采购产品除外),在总得分基础上,每一项加 0.3 分;如投标产品同时属于“节能产品清单” 和“环保产品清单”两个清单中产品的,每一项加 0.5 分,最高不得超过2分;(4) 按《关于将国产密码应用措施等条款落实到政府采购有关政策的通知》黔财采〔2017〕6 号文件执行;(5) 根据财库〔2014〕68 号、财库〔2017〕141号文件相关规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黔东南州国有资本运营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贵州省凯里市文化南路8号

项目联系人:龙正坤

项目联系方式:153299339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贵州远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贵州省凯里市农机五金机电大市场17栋3楼309

项目联系人:龙梅

项目联系方式:15121441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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