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物资产转让项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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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
荆州市沙市区长港路洪垸二区97-2号房产公开转让(原长港路源源美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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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GQ1802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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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申请与承诺 |
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荆州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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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占有方名称 |
中国房地产开发荆沙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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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属性(资产来源) |
国有企业实物资产转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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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类型 |
资产转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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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荆州楚星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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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基准日 |
2018年4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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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评估值 |
194.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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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备案)情况 |
核准(备案)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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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备案)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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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价格 |
201.11(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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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起始日期 |
2018-5-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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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截止日期 |
2018-6-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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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人是否有意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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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披露 |
1、房屋办理不动产登记证书和过户手续,由买受人在竞买之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办理过户手续的由买受人自负。 2、买受人在办理权证过程中按规定应交纳或补交的有关税费和所涉及的一切关联费用及其他未作说明的按国家规定应当由原产权人支付的费用全部由买受人承担。 3、房屋现处于租赁状态,租赁截止日期为2018年12月31日,转让方承诺将标的成交后剩余租期租赁款转交买受人,标的物成交后清场移交工作由买受人自行负责。 4、房屋均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及土地使用权证,该房屋办理不动产登记证性质为商业划拨(批发零售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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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标的资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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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 |
标的名称 |
荆州市沙市区长港路洪垸二区97-2号房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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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落位置 |
荆州市沙市区长港路洪垸二区97-2号 |
建筑面积 |
评估报告载明建筑面积为201.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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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及房产证号 |
房屋均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及土地使用权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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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说明 |
该房屋办理不动产登记证性质为商业划拨(批发零售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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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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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 |
信息发布公告期 |
10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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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发布期满后, |
变更公告内容,重新申请信息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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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发布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 |
协议转让方式确定受让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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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发布期满后,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 |
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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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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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报名登记时须交纳人民币40万元保证金到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荆州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指定账户(以挂牌截止时17:00前到达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荆州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指定账户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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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资格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或者个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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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 |
交纳金额 |
人民币4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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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纳截止时间 |
挂牌截止日17:00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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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纳方式 |
银行转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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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事项 |
在挂牌截止后,经资格审核,如挂牌期满只有一家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产生,则采取协议的方式成交,该保证金直接转为成交价款的组成部分。如挂牌期满有两家或以上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产生,则该保证金直接转为竞价保证金,竞价完毕后,受让方保证金直接转为成交价款的组成部分。未能成为受让方者,该保证金自办理完退款手续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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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置方法 |
如因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全部保证金不予退还,光谷联交所荆州公司将直接从该保证金中先扣取光谷联交所荆州公司按约定应收取的全部产权交易费用,余额将作为对转让方的经济赔偿,经转让方书面申请后支付。若保证金不足以弥补转让方和光谷联交所荆州公司的经济损失,转让方和光谷联交所荆州公司还有权进一步追究意向受让方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①挂牌截止后,意向受让方单方要求撤回受让申请的; ②以协议方式转让的,意向受让方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不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③以网络竞价方式转让的,意向受让方未按要求参与竞价及应价, 或者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不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除非转让方和受让方另有明确约定,否则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时起,扣除交易费用后剩余的保证金自动转为合同成交价款的一部分,保证金保证作用终止,合同双方权利义务按合同约定履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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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及价款结算账户 |
保证金及价款统一结算账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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披露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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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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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机构 |
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荆州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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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机构联系人 |
魏经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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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机构联系地址 |
荆州市沙北新区楚天都市朗园22号楼3楼 |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
0716-40885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