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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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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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11292021000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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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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沐川县殡葬服务改造提升项目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专项债券可研报告及“一案两书”编制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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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中标(成交)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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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名称: 第1包:乐山正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四川省乐山高新区乐高东路86号11幢1号 中标(成交)金额:39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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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主要标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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沐川县殡葬服务改造提升项目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专项债券可研报告及“一案两书”编制项目,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详见采购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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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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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旭玉、杨晓琳、李科晶(采购人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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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及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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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 号)及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 号)的规定收费 代理机构收费金额:8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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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公告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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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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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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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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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沐川县民政局 地 址:沐川县沐溪镇沐源路206号 联系方式:联系人:曾老师;联系电话:1388135999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四川乐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乐山市市中区鹤翔路428号4幢(邦泰中心B座)15楼24、25号 联系方式:联系人:冯先生;联系电话:0833-21222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冯先生 电话:0833-21222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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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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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见附件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见附件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见附件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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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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