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α气溶胶实时连续监测系统采购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北京市
发布时间
2023/02/09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项目公告信息.项目名称@询价公告
α气溶胶实时连续监测系统
询价采购公告
α气溶胶实时连续监测系统 (项目名称)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价采购活动。
1 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概况:为对放射性操作场所的气溶胶进行监测,需要采购1套α气溶胶实时连续监测系统;供方按项目要求安全将设备运抵需方指定地点,并完成设备开箱验收、安装调试、安全运行及维保工作等相关服务。
1.2 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1.3 成交供应商数量及份额:一家。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B)
2.1 采购范围:本次采购1套α气溶胶实时连续监测系统,该系统包括辐射探测器、采样装置、滤纸、通讯接口、输入输出接口、显示屏组成;PIPS探测器能量范围:α:3.0MeV~lOMeV;β: 80keV~3MeV;测量范围:α,10-2 ~lx105 Bq/m3;β, 1~lx106 Bq/m3;滤纸类型:自动走纸;滤纸捕获效率:>99.9%;外形尺寸:≤1500*600*600mm(长*宽*高)。
具体技术指标和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2.2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60天内完成交付。
2.3 交货地点: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
2.4 货物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满足技术指标要求。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具备承担本采购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要求:参与项目报价的供应商应具备与本次α气溶胶实时连续监测系统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上传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扫描版);依法允许经营的事业单位的,上传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扫描版。
(2)业绩要求:/
(3)信誉要求: 参与项目报价的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 度;不得存在报价资格被取消,财产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
(5)其他要求:本次采购接受代理商。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不同供应商之间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2)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3)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根据中国核工业集团供应商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
(6)其他:供应商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的报名、下载文件、报价等环节实施过程中,如出现IP地址一致等异常情况时,采购单位将视情况决定对IP地址出现异常的供应商进行调查或直接采取处理措施。采购单位如进行调查的,供应商有义务配合调查并按要求做出回应,如供应商未按采购单位要求及时回应的,则采购单位有权根据已知资料和情况做出相关处理决定。
3.3 本次采购 不接受 联合体应答。联合体应答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4 询价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采购文件售价:不适用。
4.2 发售时间
北京时间:2023年02月09日—2023年02月14日17:00
4.3 采购文件发售方式
电子版采购文件将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进行发布。供应商已注册为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会员的,可直接登录报名;其他有意向的供应商请于采购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完成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在线注册,交纳相关费用及应答保密承诺函的签署盖章(格式见主页服务中心),点击报名前需上传标书款汇款回执单、保密承诺函、营业执照(以上三个文件需连续扫描为一个PDF文件后上传),报名文件经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如有)审核后方可下载采购文件。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将在发售期结束后自动关闭报名入口,未能按时完成报名、购买采购文件相关工作的供应商不得参与项目应答。
因供应商未能按上述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上传错误的缴费凭证、提交的报名文件不符合要求,造成无法报名、报名错误等情况的,供应商须自行承担责任。
4.4 其他事项说明
未购买本项目采购文件的,其应答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1) 作为应答供应商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采购文件的;
(2) 购买采购文件的厂家在应答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名称变化的。
5 应答文件的递交
递交应答文件方式: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网络递交电子版应答文件(同时须在平台上进行报价,如有多轮报价须多次提交报价文件)。
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时间(应答截止时间):2023年02月17日17:00
应答文件应按采购文件规定时间递交,逾期未提交的视为主动弃权本项目。
6 应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采购单位在本项目提交应答文件截止时间 不公开 开启应答文件,地点为应答文件递交地点。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价采购公告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 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
地址: 北京市房山区新镇
联系人: 刁捷
电话: 010-69358102
9 其他说明
9.1 供应商须遵守采购单位的保密规定(见保密承诺函)。
9.2 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公告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
10 其他需要补充的内容
10.1 报价中应包含卖方将货物运送至买方指定交货地点并交付给买方指定收货人之前的所有费用(DDP价格,包括但不限于成本及利润、增值税及其他税费、包装费、运输费、保险费、仓储费、耗损费等)。参与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需将加盖公章的分项报价明细单扫描版上传,其中报价有效期不得少于90日,否则视为无效。
10.2 应答文件、报价文件可按照应答文件模板提供相应材料,报价供应商应在应答文件中提供应答方案(应答方案需对技术规格书中技术要求逐条响应并提供较为详尽的技术方案包括针对技术规格书中主要技术指标要求,提供出厂检测报告或原厂合格证明或制造厂家的技术承诺,证明其提供的产品能满足技术规格书的技术指标),未按要求提供应答方案或者仅复制询价文件技术规格书要求的无效。
10.3未在线报名、未在线报价、逾期上传/送达的、未上传或未加密后上传的或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的应答文件,采购单位不予受理。
10.4 通过审核报名未下载采购文件,直接上传应答文件报价的,我方将取消该供应商本次参与资格,并直接列入黑名单。
10.5 如经评审后确定的供应商不在《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合格供应商名录》或《中国原子能研究院供方名录》中,需进行“合格供方评价”后方可签订合同。如供应商资质不满足合格供方评价要求,将自动取消此项目供应商资格。
10.6 参与项目报价的供应商不得直接或间接向我单位人员提供任何形式的回扣或好处费等不正当利益(包括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等),否则一经发现将取消潜在供应商资格。
10.7 如果我单位人员有向参与报价的供应商索取财务(包括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等)或要求提供非工作所需的资助或便利(如安排亲属工作、安排出国出境等)等行为,该公司有权且应该及时向我单位纪检监督部举报(举报电话:010-69357861)。
采购单位: 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
2023年02月09日
α气溶胶实时连续监测系统
询价采购公告
α气溶胶实时连续监测系统 (项目名称)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价采购活动。
1 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概况:为对放射性操作场所的气溶胶进行监测,需要采购1套α气溶胶实时连续监测系统;供方按项目要求安全将设备运抵需方指定地点,并完成设备开箱验收、安装调试、安全运行及维保工作等相关服务。
1.2 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1.3 成交供应商数量及份额:一家。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B)
2.1 采购范围:本次采购1套α气溶胶实时连续监测系统,该系统包括辐射探测器、采样装置、滤纸、通讯接口、输入输出接口、显示屏组成;PIPS探测器能量范围:α:3.0MeV~lOMeV;β: 80keV~3MeV;测量范围:α,10-2 ~lx105 Bq/m3;β, 1~lx106 Bq/m3;滤纸类型:自动走纸;滤纸捕获效率:>99.9%;外形尺寸:≤1500*600*600mm(长*宽*高)。
具体技术指标和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2.2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60天内完成交付。
2.3 交货地点: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
2.4 货物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满足技术指标要求。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具备承担本采购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要求:参与项目报价的供应商应具备与本次α气溶胶实时连续监测系统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上传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扫描版);依法允许经营的事业单位的,上传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扫描版。
(2)业绩要求:/
(3)信誉要求: 参与项目报价的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 度;不得存在报价资格被取消,财产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
(5)其他要求:本次采购接受代理商。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不同供应商之间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2)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3)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根据中国核工业集团供应商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
(6)其他:供应商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的报名、下载文件、报价等环节实施过程中,如出现IP地址一致等异常情况时,采购单位将视情况决定对IP地址出现异常的供应商进行调查或直接采取处理措施。采购单位如进行调查的,供应商有义务配合调查并按要求做出回应,如供应商未按采购单位要求及时回应的,则采购单位有权根据已知资料和情况做出相关处理决定。
3.3 本次采购 不接受 联合体应答。联合体应答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4 询价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采购文件售价:不适用。
4.2 发售时间
北京时间:2023年02月09日—2023年02月14日17:00
4.3 采购文件发售方式
电子版采购文件将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进行发布。供应商已注册为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会员的,可直接登录报名;其他有意向的供应商请于采购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完成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在线注册,交纳相关费用及应答保密承诺函的签署盖章(格式见主页服务中心),点击报名前需上传标书款汇款回执单、保密承诺函、营业执照(以上三个文件需连续扫描为一个PDF文件后上传),报名文件经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如有)审核后方可下载采购文件。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将在发售期结束后自动关闭报名入口,未能按时完成报名、购买采购文件相关工作的供应商不得参与项目应答。
因供应商未能按上述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上传错误的缴费凭证、提交的报名文件不符合要求,造成无法报名、报名错误等情况的,供应商须自行承担责任。
4.4 其他事项说明
未购买本项目采购文件的,其应答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1) 作为应答供应商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采购文件的;
(2) 购买采购文件的厂家在应答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名称变化的。
5 应答文件的递交
递交应答文件方式: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网络递交电子版应答文件(同时须在平台上进行报价,如有多轮报价须多次提交报价文件)。
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时间(应答截止时间):2023年02月17日17:00
应答文件应按采购文件规定时间递交,逾期未提交的视为主动弃权本项目。
6 应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采购单位在本项目提交应答文件截止时间 不公开 开启应答文件,地点为应答文件递交地点。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价采购公告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 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
地址: 北京市房山区新镇
联系人: 刁捷
电话: 010-69358102
9 其他说明
9.1 供应商须遵守采购单位的保密规定(见保密承诺函)。
9.2 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公告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
10 其他需要补充的内容
10.1 报价中应包含卖方将货物运送至买方指定交货地点并交付给买方指定收货人之前的所有费用(DDP价格,包括但不限于成本及利润、增值税及其他税费、包装费、运输费、保险费、仓储费、耗损费等)。参与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需将加盖公章的分项报价明细单扫描版上传,其中报价有效期不得少于90日,否则视为无效。
10.2 应答文件、报价文件可按照应答文件模板提供相应材料,报价供应商应在应答文件中提供应答方案(应答方案需对技术规格书中技术要求逐条响应并提供较为详尽的技术方案包括针对技术规格书中主要技术指标要求,提供出厂检测报告或原厂合格证明或制造厂家的技术承诺,证明其提供的产品能满足技术规格书的技术指标),未按要求提供应答方案或者仅复制询价文件技术规格书要求的无效。
10.3未在线报名、未在线报价、逾期上传/送达的、未上传或未加密后上传的或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的应答文件,采购单位不予受理。
10.4 通过审核报名未下载采购文件,直接上传应答文件报价的,我方将取消该供应商本次参与资格,并直接列入黑名单。
10.5 如经评审后确定的供应商不在《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合格供应商名录》或《中国原子能研究院供方名录》中,需进行“合格供方评价”后方可签订合同。如供应商资质不满足合格供方评价要求,将自动取消此项目供应商资格。
10.6 参与项目报价的供应商不得直接或间接向我单位人员提供任何形式的回扣或好处费等不正当利益(包括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等),否则一经发现将取消潜在供应商资格。
10.7 如果我单位人员有向参与报价的供应商索取财务(包括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等)或要求提供非工作所需的资助或便利(如安排亲属工作、安排出国出境等)等行为,该公司有权且应该及时向我单位纪检监督部举报(举报电话:010-69357861)。
采购单位: 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
2023年02月09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