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桥区六一幼儿园旁(坂湖公园八区块)公园配套设施用房拍租和柯桥城区明珠文化广场停车位拍租服务公告
发布时间:2023-04-17 14:57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拍 卖 服 务 公 告
受绍兴市柯桥区园林管理中心委托,近期将公开进行绍兴市柯桥区六一幼儿园旁(坂湖公园八区块)公园配套设施用房拍租和柯桥城区明珠文化广场停车位拍租,现就拍卖机构的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概况:
标的1:位于绍兴市柯桥区六一幼儿园旁(坂湖公园八区块)公园配套设施用房,建筑面积约243.39平方米。该处房屋是坂湖公园配套设施用房,由原城投集团建设,现需对其五年经营租赁权进行公开拍租,经评估,拟一年租金以2.3365万元起拍。该房屋现由绍兴市柯桥区园林管理中心负责管理,无独立土地及产权证。该房屋租赁业态仅限以下范围:1、体育文化旅游艺术类;2、健康医疗养老类;3、教育培训类;4、茶室咖啡类;5、办公、零售类。
标的2:由绍兴市柯桥区园林管理中心负责管理的柯桥城区明珠文化广场停车位共189个,为避免国有资产流失,同时为解决广场内停车供需矛盾,进一步加强广场内停车秩序管理,现需对其三年经营租赁权进行公开拍租,拟一年租金以7.74万元起拍。该停车场为明珠文化广场配套附属设施,现由绍兴市柯桥区园林管理中心负责管理,因系公建配套设施,无独立土地及产权证。
拍卖标的以现状实物为准,可到本中心查阅拍卖标的有关资料。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已办理柯桥区拍卖机构申请。
2、正常经营,信誉良好。
三、佣金费率:
1、绍兴市柯桥区六一幼儿园旁(坂湖公园八区块)公园配套设施用房拍租和柯桥城区明珠文化广场停车位拍租起拍价暂按10.0765万元/年计(以实际拍卖结果为准),以拍卖竞得价为基价,1.5%的费率向委托方收取,5%的费率向买受人收取。拍卖未成交的公告费用由委托方承担。
2、本次拍卖的拍卖人以二次抽签方式产生。
3、拍卖佣金包括承办本次拍卖项目所需全部服务内容的综合费用:(1)拍卖策划费;(2)公告费;(3)场地及保安费;(4)其他的费用等。
4、委托方的公证费须自行与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公证处商定。
四、媒体及版面大小:
拍卖公告媒体版面的最低要求:
1、《柯桥日报》普通版,公告一次;
2、如委托方要求扩大版面、增加广告次数,则额外的费用由委托方承担。
五、报名截止、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23年4月19日(星期三)上午10时,本次招标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未报名、逾期报名将被拒绝。
开标地点:绍兴市柯桥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楼抽签室。
六、有关要求:
1、服务合同自中标通知书签发之日起1个月内有效。拍卖人有重大差错、失误、违约行为的,委托方有权终止服务合同。
2、拍卖人享有权利和义务,必须积极配合委托方做好拍卖服务。
3、意向投标人应对本次拍卖标的权证情况作详细的审查,认为符合拍卖条件的参与投标。
4、投标人必须响应拍卖服务公告规定的所有实质性条款,参与投标即表示对拍卖服务公告的认可。
5、拍卖人必须按规定程序和安全文明服务的有关要求实施,拍卖过程中的各种意外,其责任由拍卖人承担,委托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6、在拍卖实施操作过程中出现重大差错、失误及对突发事件处理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绍兴市柯桥区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将视情节严肃处理。
7、拍卖人应及时将拍卖相关信息输入绍兴市柯桥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内网。
8、拍卖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联系人:严先生、田先生 联系电话: 84138505、85678685
绍兴市柯桥区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