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新建审判法庭法治广场互动文宣栏制作及安装工程网上询比公告
金额
4.5万元
项目地址
重庆市
发布时间
2024/11/0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4.5万元
招标联系人罗老师023-79312765
招标代理机构中渝招标代理重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老师023-63052945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11/05
公告正文
中渝招标代理重庆有限公司对 新建审判法庭法治广场互动文宣栏制作及安装工程 项目采用网上询比方式进行采购。 欢迎符合资格要求并有供货能力的供应商踊跃参与。
一、项目名称及数量
(项目总预算:
45,000.00 元)
(专业领域:
其他服务 )
包1(标的物种数:1) 包合计:45,000.00 元
目录/需求描述 采购预算(元) 数量 小计(元)

目录:
其他建筑工程
需求描述
详见网上询比文件。
¥45,000.00 1(项)
¥45,000.00

二 、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投标(报价)的供应商必须在“
行采家 ”服务平台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三、投标(报价)时间
投标(报价)开始时间:
公告发布之后
投标(报价)截止时间:
2024-11-05 11:00:00(北京)
四、投标保证金

五、投标(响应)文件要求
文件必须上传:

文件上传说明:
(一)供应商应通过行采家(https://www.gec123.com/),登记加入“行采家供应商库”。
(二)凡有意参加采购的供应商请在行采家-电子竞采(https://www.gec123.com/xe/)网上下载本项目网上询比文件以及补遗等采购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采购实质性要求内容。
(三)供应商须在行采家-电子竞采(https://www.gec123.com/xe/)上报价并按要求上传签字盖章后的响应文件(建议为pdf格式),未按要求提供的不具备竞标资格。
(四)线上报价时间:按本项目网上公告规定的报价截止时间为准。
(五)询比开始时间:2024年11月5日北京时间14:30
六、商务条款
(一)交付时间:
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施工完成并验收合格。
(二)交付地点:
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
(三)验货方式:
采购人自行验收,成交供应商予以配合。验收不合格的,供应商应在采购人要求的时间内进行修改完善,直到验收合格。
(四)报价要求:
本项目报价须为人民币报价,包含但不限于:人工费及制作所需主要材料费、辅材费、运输费、装卸费、税费、采购代理服务费等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
(五)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凭担保函、有效的等额发票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金额的50%作为预付款。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与预付款同等额度的担保函(保函须符合《渝财采购〔2023〕7 号》的规定,且保函的内容必须包括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承保时间应明确不低于实施时间,出具保函的受益人为采购人),纸质保函向采购人提供保函原件(电子保函向采购人提供保函复印件),如成交供应商收到预付款后不履行相关义务,可通过担保函收回已支付的预付款。
2、供应商安装完成,采购人出具项目验收报告后,供应商向采购人开具对应金额的发票,采购人向供应商单位账户支付合同金额的50%。
七、其它要求
(一)中标(成交)原则:
在符合项目要求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3家”的前提下,按综合得分最高的原则推荐中标(成交)供应商。
(二)采购异议处理:
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或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预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日历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书面异议后两个工作日内,通过补遗方式对异议进行答复。
4、对于供应商弄虚作假、恶意中标或中标后不履行服务承诺等不良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扣除全部保证金。情节严重者,直接列入“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公开曝光。
八、联系方式
采购执行方
单位名称:
中渝招标代理重庆有限公司
联系人:
李老师
联系电话:
023-63052945
采购需求方
单位名称:
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
联系人:
罗老师
联系电话:
023-79312765
免责声明
本平台是参照政府采购、招投标等相关法律法规构建,适用于政企单位合规内控自主性项目采购,具体执行遵循单位内控管理要求。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本页面发布的所有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完整,并对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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