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泉建招字【2023】080号
预算金额20133.12万元
招标联系人郭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泉州市招标咨询中心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小黄0595-28161888
标书截止时间2023/08/28
投标截止时间2023/09/14
公告正文
福建水投泉州产业基地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建水投泉州产业基地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已由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闽发改[2022]C02000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建省水利水电工程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福建省水利水电工程局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泉州市招标咨询中心有限公司,现对该工程建设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福建水投泉州产业基地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
2.2建设地点:泉州市丰泽区城东街道
2.3计划总投资:项目建设总投资暂估20133.12万元。
2.4建设规模:该项目总用地面积6449.4平方米,规划总建筑面积约35277平方米,单体建筑高度为90米。
2.5服务期限:从签订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合同之日起至项目竣工结算、审计、缺陷责任期(24个月)满及竣工财务决算,并办理完竣工资料的存档手续并在建设主管部门备案通过结束之日止。
(1)全过程工程项目管理服务期限:从签订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合同之日起至项目竣工结算、审计、缺陷责任期(24个月)满及竣工财务决算,并办理完竣工资料的存档手续并在建设主管部门备案通过结束之日止;
(2)设计咨询服务期限:从签订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合同之日起至项目竣工结算、审计、缺陷责任期(24个月)满及竣工财务决算,并办理完竣工资料的存档手续并在建设主管部门备案通过结束之日止;
(3)勘察服务期限:从签订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合同之日起至项目竣工结算、审计、缺陷责任期(24个月)满及竣工财务决算,并办理完竣工资料的存档手续并在建设主管部门备案通过结束之日止;
(4)工程监理服务期限:从签订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合同之日起至项目竣工结算、审计、缺陷责任期(24个月)满及竣工财务决算,并办理完竣工资料的存档手续并在建设主管部门备案通过结束之日止;
(5)造价咨询服务期限:从签订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合同之日起至项目竣工结算、审计、缺陷责任期(24个月)满及竣工财务决算,并办理完竣工资料的存档手续并在建设主管部门备案通过结束之日止。
(6)其他咨询服务期限:按实际进度要求。
注:各专业项目的实际进度还应满足各关键节点工期的要求
2.6项目管理目标:
(1)本项目投资控制目标:项目建设总投资暂估20133.12万元,其中建安投资暂估16672.97万元。满足相关规定,经招标人认可的概算范围内。
(2)本项目进度目标:设计方面按福建省现行设计规范工期节点提供相关成果文件,合同签订之日起10天(日历日)内提交方案设计成果文件,方案确定后15天内应提供符合设计规范及勘察规范要求的岩土工程勘察(详细勘察)成果报告。监理方面不应超过施工合同工期。
(3)本项目质量目标:各项咨询成果符合现行管理规定,最终施工质量符合国家验收标准。拟创“闽江杯”优质工程奖,装饰工程争创“中国建筑工程装饰奖”。
(4)本项目安全文明目标:本项目要求按照安全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进行文明施工、 安全生产、 消除工程隐患, 避免违章作业, 无安全事故发生, 建立文明施工现场。
(5)本项目其他目标:项目达到国家规定的绿色建筑二星级标准。
2.7标段划分:/
2.8招标范围:
全过程工程项目管理:本项目报建报批、勘察管理、设计管理、合同管理、投资管理、进度管理、招标采购管理、现场管理、参建单位管理、验收管理、保修管理以及质量、计划、安全、信息、沟通、风险、人力资源等管理与协调。
设计咨询:包括但不限于根据项目规划条件进行方案设计、 初步设计、 设计概算、 施工图设计以及后续设计(含施工图深化和优化)、 施工现场配合服务、 图纸审查配合服务及工程竣工验收等全过程配合服务, 工程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工程、 结构工程、 给排水工程、 电气及照明工程、 暖通工程、 配套工程、 绿化景观、 弱电系统、 消防、 基坑支护、 室外工程等方案设计、 初步设计、 施工图设计,设计成果符合国家规定的设计深度要求,并通过施工图审查和相关部门审批等。
工程勘察:本项目红线范围内为满足设计和规范所要求的工程勘察工作。
工程监理: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施工范围内工程项目施工阶段及缺陷责任期的全部监理工作等。
造价咨询: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概算审核、编制模拟清单及控制价、施工图预算审核(或编制)、施工期造价审核、造价管理及工程结算审核等全过程造价咨询,还应包含根据业主要求对施工图预算进行相应分解和施工成本测算的服务等。
其他咨询:
(1)绿建咨询:绿色建筑认证咨询,包括技术咨询、预评价、现场性能检测、竣工后正式评价。
(2)工程检测、监测:桩基检测、 基坑监测、 沉降监测、空气质量检测 。
注:(1)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招标人有权根据监管部门、主管部门相关规定或本项目实际情况,调整合适的委托服务模式,中标人应无条件配合招标人,同意仅承担相应阶段的工作内容,并按工作进度仅获得相应阶段的费用。
(2)其他咨询项目由中标人联合体牵头人进行招标的应报招标人审批同意,并按实结算;招标人也可根据工程进展情况自行招标。若招标范围中约定的某项服务实际未实施的,相应费用不计。
(3)本项目设计咨询服务内容的各阶段成果文件评审会务费等均由中标人支付。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备的资质及其等级必须满足下列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全过程服务咨询能力: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工程设计资质,具体为: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甲级设计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设计资质;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工程勘察资质,具体为: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工程监理资质,具体为:工程监理综合甲级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具备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能力,具体为:应当取得具有工程造价咨询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且通过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政务服务系统(从省住建厅网站:zjt.fujian.gov.cn的网上办事-企业管理服务平台页面登录)登记企业基本信息。
注: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3〕361号)的规定:住建部核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3年12月30日前期满的,统一延期至2023年12月31日。上述资质有效期将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自动延期,企业无需换领资质证书,原资质证书仍可用于工程招标投标等活动。
?其他资格:投标人承担检测任务的单位须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须包含:地基基础工程检测及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及钢结构工程检测及见证取样检测)。
注:省外检测机构在闽从事质量检测业务的,须提交福建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备案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检测资质中应具有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须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主要负责人的资格条件:
(1)项目总负责人
拟派出的项目总负责人:须具备合格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一级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或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同时具备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以注册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项目总负责人可以兼任设计咨询负责人,但应满足其资格要求。
(2)专业咨询负责人
项目管理负责人:须具备合格有效的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同时具备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设计咨询负责人:须具备合格有效的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同时具备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中承担设计任务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勘察负责人:须具备合格有效的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证书,同时具备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中承担勘察任务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合格有效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同时具备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中承担监理任务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造价咨询负责人:须具备合格有效的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同时具备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造价咨询任务的企业在岗人员。
注:除项目总负责人可由设计咨询负责人兼任外,上述其他人员必须专人专职,不得兼任。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①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应由设计咨询任务的单位承担;联合体成员(含牵头人)不得超过3家。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招标项目中投标;③联合体各成员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成员应承担的职责,联合体各成员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④联合体投标的,拟派出的项目总负责人必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派出;⑤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缴交;
3.4 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要求: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自2018年8月1日以来承接过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20000㎡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的全过程工程咨询类似项目业绩。
3.5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类似项目业绩”要求:本项目不适用 。
3.6 其他要求:①投标人及拟派的主要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组人员在投标时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或限制投标;②投标人均非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7 其它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4. 资格审查办法及评标办法
4.1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
4.2定标方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1名。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8 月23 日8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至2023年8 月28 日17时00分00秒通过泉 州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信 息 网 (http://ggzyjy.quanzhou.gov.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及资料并获取“投标码”,操作方法详见网站下载专区中的相关操作指南。
注意: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包括所有成员)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quanzhou.gov.cn)”注册并完善企业相关信息(具体操作详见: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办事指南—企业数据库建立—企业注册流程,咨询电话 0595-22135508)。如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包括所有成员)未能及时在“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注册并完善企业相关信息,导致开标时无法完成开标数据的填写,视为自动弃权,放弃参加投标。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到账。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16万元整。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按以下方式任选其一,①从投标人所在地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并注明工程招标编号(格式:泉建招字【2023】080);或②以企业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形式(见索即付)提交,并保证其在投标有效期内;或③采用电子保函形式:
注: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交。以联合体中牵头方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年9 月14 日10时00分00秒,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quanzhou.gov.cn)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j.gov.cn/)、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http://ggzyjy.quanzhou.gov.cn)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省水利水电工程局有限公司
地址:泉州市鲤城区新华北路88号,邮编:362001
电子邮箱:/
电话:0595-22372750,传真:/
联系人:郭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泉州市招标咨询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泉州市丰泽区海星街100号东海大厦B栋23层,邮编:362000
电子邮箱:qzzbzxzx@163.com
电话:0595-28161888/19959986539,传真:0595-22778333
联系人:小黄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网址:http://ggzyjy.quanzhou.gov.cn
联系电话:0595-22135506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泉州市丰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田安路 637 号丰泽建设大厦6楼
联系电话:0595--22575628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泉州市丰泽区海星街100号东海大厦A幢4楼
联系电话:0595-22135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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