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浏阳市医健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浏阳市妇幼保健院新院弱电工程综合布线项目合同公告
金额
1138.71万元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2/11/24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货物类合同预览
货物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LYCG-GK-F202209210056-1 采购人(全称): 浏阳市医健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湖南海龙国际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2)项目名称: 浏阳市妇幼保健院新院弱电工程综合布线项目 (3)采购计划编号: LYCG-F202209210056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详见分项报价表: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合同生效后150天内交货并完成安装调试,达到验收标准,从合同生效之日算起。 3.2 履行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本合同为“交钥匙”项目,乙方负责将货物运输到交货地点并安装调试,确保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日期交货。合同总价包含了技术设计和设计联络、设备制造、工厂检验、出厂验收、运输、保险、仓储、安装尺寸的复核、安装、调试、综合联调、试运行、交付运营、售后服务等各阶段,并包括现场施工安全、安装质量监控、各阶段的试验、测试、验收、技术服务(提交图纸文件、培训、技术联络等)、伴随服务、设备安装图设计及施工图设计配合、接口设计及配合、施工配合、质量保证期内等的整个过程以及提供本设备所需的随机附件、工具(含专业工具)、备品备件等相关费用)等所有费用;还应包括和甲方的协调配合工作,以及质保期内设备维修保养服务、故障排除与修复等所有费用,并为到岸价(到岸地点为甲方指定地点)。如招标清单和采购需求中有漏报少报的,甲方不再增加任何费用。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4.1.1合同签订并完成付款签字流程后二十五个工作日内支付总金额的20%,主设备到达现场并经甲方验收完成付款签字流程后二十五个工作日内支付总金额的30%,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完成付款签字流程后二十五个工作日内支付总金额的30%,验收合格正常运行满3个月并完成付款签字流程后二十五个工作日内支付总金额的17%,剩余3%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经甲方再次验收,如无质量问题或其他售后纠纷,无息一次性付清。 4.1.2 每次付款期前乙方须提供等额的增值税税率为13%的专用发票。 4.2 收款账户: 中信银行长沙先锋支行(湖南海龙国际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8111601010900581631) 4.3 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 验收程序 采用 一般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1)乙方提供的产品应是原装正品,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具有出厂合格证或国家鉴定合格证。 (2)本项目整体质保期1年,未在投标报价表中单列其费用的,视为免费提供。若中标承诺的质量保证期或国家、行业规定的质量保证期高于该期限的,按乙方的承诺或国家、行业规定的质量保证期执行。质量保质期内若存在质量问题(人为破坏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除外)均由乙方免费保修,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设备设施的维护维修更换费用、软件维护、升级和维护费用以及其他因保修产生的开支)均由乙方承担,不得要求使用单位支付。质量保证期内出现质量瑕疵,经修复后,改瑕疵部位的质量保证期从修复之日起重新计算。 (3)质保期满后,无论使用单位是否另行选择维保供应商,乙方应及时提供所需的备品备件,并承诺按乙方投标报价的备件价格为依据,备件价格不高于市场价格。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1)设备进场验收方式:设备进场由甲方和监理依据招标清单(含技术参数)、乙方投标文件提供设备清单及相关合格证明文件等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安装。 (2)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合格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3)本项目为交钥匙项目,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乙方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乙方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甲方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4)货物在发运手续办理完毕后24小时内或货到用户前48小时通知甲方,以准备接货验收,验收方式为到货验收。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6.1 甲方权利与义务 (1)委派专人现场验货。按照投标文件清单和国家规范对采购货物的规格、数量、技术参数等进行现场核实验收签证。 (2)负责安装现场的协调管理工作。 (3)审核乙方提交的采购、安装方案。 (4)及时办理有关签证和审核乙方提交的采购结算。 (5)及时组织相关部门验收和移交。 (6)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采购货款。 (7)质保期内,如发现设备存在潜在缺陷、或乙方使用了不符合技术要求、或不符合投标文件质量保证的原材料、零部件、外购件时,甲方有权退货并向乙方索赔。 6.2 乙方权利与义务 (1)负责产品到施工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及现场搬运等。 (2)负责产品在施工地点的保管,直至项目验收合格。 (3)负责其派出的施工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 (4)提供的所有设备须采用相应标准的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这种包装应适于长途运输,并有良好的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保护措施,以确保货物安全运抵现场。乙方应承担由于包装不妥而引起设备锈蚀、损坏和丢失的责任。 (5)每件包装中应附有详细装箱单和质量证书各两套,一套在包装箱里,一套在包装箱外。 (6)应在第一包装箱邻接的四个侧面用不易褪色的油漆以醒目的印刷字样标明收货人、合同号、目的地、货物的名称、品目号、箱号、毛重/净重、尺寸(长×宽×高,以厘米计)(公斤),并根据设备的特点和运输的不同要求,以清晰字样在包装箱上注明“小心轻放”、“勿倒置”、“防潮”等适当的标志,以便装卸和搬运。 (7)设备送达指定交货地点的所有运输和搬运装卸。 (8)设备及进行安装调试,应提前两天以上和甲方取得联系,以便甲方安排验货和配合安装调试等工作。 (9)保证设备包装完整,到达甲方指定的交货地点前未拆封。 (10)加强施工的组织管理,所有施工人员须遵守文明安全施工的有关规章制度,持证上岗。 (11)将项目有关的全部资料,包括产品资料、技术文档、施工图纸等,移交甲方。 (12)技术支持要求:①提供7×24小时;②提供全部技术资料(产品合格证、测试报告、各项测试数据等);③提供技术文档、施工图纸、设备安装图、电气线路、网络拓扑图、点位施工图等;④提供保养、维修规程,设备保修期限、主要设备的相关资料;⑤其他技术资料。 (13)人员培训要求:应结合本项目的安装、调试及试运行过程免费为采购单位派出的管理、维护保养人员进行项目基础知识、使用、维护保养、技术等内容的现场培训(包括乙方举办的培训班),培训2名操作管理及维护人员,达到熟练掌握产品性能、操作技能及排除一般故障的程度,并承担一切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 (14)售后服务:①定期维护计划;②对甲方不定期维护要求的响应措施;③对用户修改设计要求的响应措施;④提供7×24小时的故障服务受理;⑤接到报修通知后,响应时间不超过1小时,并能在2小时内上门免费维修,维修人员在12小时内不能排除故障时,应负责联系生产厂家技术人员到现场排除故障;⑥遇到重大故障,提供系统所需更换的任何备件。 7.违约责任 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 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0%(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7.3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7.4 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供货和完工的,每延期1天,每天处以乙方违约金5000元,延期10日仍不能交货和完工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合同金额百分之二十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 (2)合同履行期内,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3)乙方所提供的设备型号、规格、质量等不符合合同规定标准的或发现有更换原装配置的,甲方有权拒收,乙方无条件在三天内重新按要求提供产品交与甲方验收,如验收再次不合格的,甲方有权处以合同金额的百分之二十作为乙方违约金,并有权解除合同,并由乙方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各项损失。 (4)乙方所供设备,应保证是全新的、原包装的、手续合法完整的正规产品;所有产品必须完全符合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在使用过程中,如因产品质量问题导致人员伤亡和其他损失,乙方负责赔偿全部责任。 7.5 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期提供施工场地的,工期顺延。 (2)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无故拒绝接受货物的,应当承担由此而对乙方造成的损失。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双方签字盖章之日 生效 11.其他条款 签定合同前提供如下资料: 11.1按甲方要求,提供所投产品“综合布线系统”、“计算机网络系统”、“公共广播及背景音乐系统”、“保安电子巡更系统”、“视频监控系统”、“电梯多方通话系统”、“门禁管理系统”、“数字会议系统”、“视频监控ICU探视系统”、“建筑能效监管系统”、“婴儿防盗报警系统”、“统一时钟系统”、“报警系统”制造商原厂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否则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由此导致的所有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11.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甲方指定地点对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要求进行测试、展现,并且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如果不能实现承诺,将上报财政主管部门按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取消其中标资格;其它中标候选人经测试成功后,确定其为乙方。(注:测试所用的设备由投标人免费提供,测试设备的品牌型号规格为投标时的品牌规格型号,部署及测试成功的时间小于8小时)。 11.3不得提供虚假材料和虚假参数响应,应在中标后按甲方通知的时间将评审标准相关的证书、参数及功能证明材料等提供给甲方核查,如查有虚假,上报上级财政主管部门按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取消其中标资格,接受相应处罚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若未在甲方通知的时间内提供相关资料,则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由此导致的所有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11.4任何一方违约,守约方为了维护权益向违约方主张权利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等)均由违约方承担。 合同签订时间:2022年 月 日 合同签订地点:浏阳市关口街道长兴社区行政中心附二栋二楼4208室。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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