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局集团公司新丰镇机务段录播教室建设设备购置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A-XFZJWD-2023-0048)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安局集团公司新丰镇机务段录播教室建设设备购置项目招标人为西安局集团公司新丰镇机务段,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其他。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4K精品录播主机等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详见附件:西安局集团公司新丰镇机务段录播教室建设设备购置项目采购明细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1)报名并获取了本项目招标文件;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为一般纳税人,能够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3)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除须提供上述资料外,还需提供原厂有效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并载明售后服务和质保责任由制造商全部承担;
(4)录播产品制造商具有“广播电视节目经营许可证”证书、数据帧同步终端设备认证证书。所投录播教室产品用于互动及直播支撑的互动云系统、直播云系统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的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第三级等保要求。要求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录播资源平台需和机务信息管控平台数据对接,并提供相关证明。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诚信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投标人须为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注册供应商。新用户请先登录国铁采购平台完成企业用户注册并通过初审。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8月25日 17:30至2023年8月30日 17:30(北京时间)登录国铁采购平台(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录播教室建设设备:100元,售后不退。缴费时应注明项目名称、编号、包件号,在下载截止时间前未提供有效缴费凭证的,视为未购买招标文件。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6日 08:30,地点为陕西国铁经营服务有限公司西安招投标代理分公司(西安市友谊东路与兴庆西路十字西北角铁路局7号高层裙楼二楼第四开标室)。
6.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国铁采购平台 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西安局集团公司新丰镇机务段
地 址: 西安市临潼区新丰镇机务段
邮 编: /
联 系 人:王女士
电 话: 029-82387523
传 真: /
电子邮件:/
网 址: /
开户银行:/
账 号: /
代理机构:陕西国铁经营服务有限公司西安招投标代理分公司
地 址: 西安市友谊东路与兴庆西路十字西北角铁路局7号高层裙楼二楼
邮 编: /
联 系 人:李女士
电 话: 029-82324242、82324241
传 真: 029-82324247
电子邮件:sxtxztb@163.com
网 址: /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铁路局支行
账 号: 3700022009200071120
9.其他
1.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完成网上报名流程(国铁采购平台报名详见附件:报名操作手册)。国铁平台报名注册及操作过程如有问题,请联系国铁采购平台客服,联系电话:010-95306转8号键,客服服务时间:周一至周日(8时-18时)
2.招标文件每个包件售价100元。(购买招标文件请投标人(企业/公司)通过银行电汇、网银转账方式支付,招标文件售出后不退)(标书费发票开具方式详见供应商报名操作手册)注:报名时需上传标书费缴纳凭证以及供应商信息表。
3.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不参与投标,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日书面通知招标人,否则将按国铁集团物资供应商信用评价有关规定予以评价。
2023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