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任务完成情况抽查评估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江苏省设备成套股份有限公司受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委托,就其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任务完成情况抽查评估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任务完成情况抽查评估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e交易平台(http://www.ejy365.com)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8月29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编号:
1.2项目名称: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任务完成情况抽查评估
1.3预算金额:人民币 180 万元
1.4最高限价:人民币 180万元
1.5采购需求: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1.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
1.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财务报告,或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根据履行采购项目合同需要,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并提供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2.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并提供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无。
2.4第2.1(5)条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5 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2.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7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开标结束后,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并保存。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2024年8月8日至2024年8月15日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同)
2.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前须于获取时间内前往e交易平台(http://www.ejy365.com)按照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不需办理CA锁)、完善相关信息及选择项目报名、下载招标文件。
3.采购文件500元/套,获取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4.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2024年8月29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4.2提交地点:南京市鼓楼区清江南路18号鼓楼创新广场D栋11楼开标室1,
开标地点:南京市鼓楼区清江南路18号鼓楼创新广场D栋11楼开标室1
4.3供应商应提供纸质版一式五份(正本一份,副本四份)、电子版投标文件1份(一般应为PDF格式、U盘形式(单独封装)、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标和平台存档,供应商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6.1本项目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告。
6.2本次招标请按“包”购买招标文件,编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并按“包”开标、评标。
6.3供应商应当从招标代理机构合法获得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
6.4 勘察现场或答疑: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7.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联 系 人:巫国星
联系电话:025-51868568
地址:南京市草场门大街88号
7.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省设备成套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鼓楼区清江南路18号鼓楼创新广场D栋10楼1004室
联系人:刘寅
联系方式:17705145025
电子邮箱:liuy@jcec.cn
7.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寅
电 话:17705145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