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FWHTHLJGCYC21040100Z20241612277
二、合同名称:对办公楼提供保洁服务(第2次)
三、项目编号:7509af94ae1b4f5e8ff23fd3ebc8bd50
四、项目名称:对办公楼提供保洁服务(第2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中国共产党林口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地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林口县林口镇
联系方式:13664536669
供应商(乙方):林口县九日百惠商务酒店有限公司
地址:林口县服务楼商服楼0114室
联系方式:19904848888
六、合同主要信息
序号 | 名称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合计(元) |
---|---|---|---|---|
1 | 对办公楼提供保洁服务 | 1(份) | 289000.01 | 289000.01 |
合同金额: 289000.01元,大写(人民币):贰拾捌万玖仟元零壹分
七、本次验收内容
序号 | 名称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合计(元) |
---|---|---|---|---|
1 | 对办公楼提供保洁服务 | 1(份) | 289000.01 | 289000.01 |
合同金额: 289000.01元,大写(人民币):贰拾捌万玖仟元零壹分
八、验收日期:2024年03月14日
九、验收组成员:王兆睿赵禹坤表
十、验收意见:服务标准达要求。
十一、其他补充事宜:
中国共产党林口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4年08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