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4年第一批充电站建设项目
金额
-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3/12/1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3bffaz02752
预算金额-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工
中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2024年第一批充电站建设项目
原项目编号: 2023BFFAZ02752
原公告日期: 2023年12月09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2024年第一批充电站建设项目补疑

项目编号:2023BFFAZ02752

招标文件更正内容

1.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

2.2.1

分值构成

100分)

技术文件:20

商务文件:30

报价文件:50

”;

现更正为:“

2.2.1

分值构成

100分)

技术文件:30

商务文件:20

报价文件:50

”。

2.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商务、技术详细评审标准”现更正如下:

条款号

评审因素

分值

评审标准

2.2.2(1)

技术文件评分标准

品牌评审

3分

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所投产品品牌的响应性、品牌实力、技术先进性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优秀2<F≤3分,一般1≤F≤2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现场勘察

7分

投标人自行勘察现场,并对每一站点现场进行环境描述,要求对现场施工方法与安全管理措施提出合理化建议。评委依据上述要求进行综合评审:优秀5<F≤7分,良好 2<F≤5分,一般 1≤F≤2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项目经理视频陈述

10分

项目经理根据上述的施工组织设计有针对性的进行视频陈述,评标委员会根据项目经理视频陈述情况综综合评审:优秀7<F≤10分,良好 3<F≤7分,一般0<F≤3分,未陈述的不得分。

注: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小时内密封递交(递交地点:同开标地点)一份演示U盘(U盘内应包含以上演示内容),演示U盘单独密封,并在封套上加盖投标人公章。演示U盘视频材料格式建议采用 mp4格式或 avi格式,时间不超过10分钟,若演示U盘视频材料在评标现场无法播放,由此造成的相关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按照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网上开标大厅中本项目“投标文件解密”界面“序号”栏显示的顺序进行演示。

3.法定代表人亲自递交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委托代理人递交的,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若投标人未按规定时间或未按规定地点递交,则本项不得分。

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

7分

1.施工方案:根据本项目的现场及周边实际情况,针对项目施工的重点和难点,做出科学有针对性的方案措施,能有效降低工程造价、提高工程进度、质量、安全,主要分部施工方法符合项目实际情况,须有详尽的施工技术方案,工艺先进、方法科学合理、可行,能指导具体施工并确保安全。

2.确保工程质量的技术组织措施:施工项目应有专门的质量技术管理班子和制度,且人员配备合理,制度健全。主要工序应有质量技术保证措施和手段,自控体系完整,能有效保证技术质量,达到承诺的质量标准。评标委员依据上述要求进行综合评分:优秀5<F≤7分,良好3<F≤5 分,一般1≤F≤3 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售后服务方案

3 分

投标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针对项目编制售后服务方案,根据售后服务方案是否科学、合理。评委根据上述情况进行综合评分:优秀2<F≤3分,一般1≤F≤2 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2.2.2(2)

商务文件评分标准

投标人业绩

6分

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有单个合同总金额不少于800万元且电压等级不低于10kV的公共建筑类的供配电工程业绩(注:电力排管工程、高压架空线工程、轨道交通工程、光伏工程、输变电工程、供配电临时用电工程、基建用电工程业绩,均不予认可)。每提供一个符合要求的业绩得3分,本项满分6分。

注:1.投标人应提供下列业绩证明材料:

(1)合同;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中标查询网址信息及网址信息查询截图;

(4)竣工验收证明文件。提供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与施工单位四方参与竣工验收并盖单位章(应为单位行政公章,项目部专用章、投标专用章等类似部门专用章均不认可)的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项目所在地国网供电部门出具的竣工验收报告;

2.合同应提供包含甲乙双方、项目名称、合同总金额、合同签订日期、电压等级、合同签字盖章页等关键内容的扫描件;

3.以上涉及到的材料扫描件信息应完整或能充分反映评审因素。如投标人提供的上述业绩证明材料未能完整或充分反映评审因素(如合同总金额、电压等级、合同签订日期等),应另附买方(或合同甲方)出具的证明资料予以明确说明,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

4.公共建筑类系指办公建筑(包括写字楼、政府部门办公室),商业建筑(如商场、金融建筑),旅游建筑(如酒店、娱乐场所),科教文卫建筑(包括文化、教育、科研、医疗、卫生、体育建筑),通信建筑(如邮电、通讯、数据中心、广播用房)、交通运输类建筑(如机场、高铁站、火车站、地铁、汽车站等站房)。

5.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认可的项目经理资格审查用业绩不参与此项评分。

6.投标人业绩(详细评审)评审标准规定数量:2个。

拟任项目经理业绩

2分

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拟任项目经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有单个合同总金额不少于800万元且电压等级不低于10kV的公共建筑类项目的供配电工程业绩(注:电力排管工程、高压架空线工程、轨道交通工程、光伏工程、输变电工程、供配电临时用电工程、基建用电工程业绩,均不予认可),拟任项目经理须在该业绩中担任项目经理。每提供一个符合要求的业绩得2分,本项满分2分。

注:1.投标人应提供下列业绩证明材料:

(1)合同;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中标查询网址信息及网址信息查询截图;

(4)竣工验收证明文件。提供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与施工单位四方参与竣工验收并盖单位章(应为单位行政公章,项目部专用章、投标专用章等类似部门专用章均不认可)的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项目所在地国网供电部门出具的竣工验收报告;

2.合同应提供包含甲乙双方、项目名称、合同总金额、合同签订日期、电压等级、项目经理姓名、合同签字盖章页等关键内容的扫描件;

3.以上涉及到的材料扫描件信息应完整或能充分反映评审因素。如投标人提供的上述业绩证明材料未能完整或充分反映评审因素(如合同总金额、电压等级、合同签订日期、项目经理姓名等),应另附买方(或合同甲方)出具的证明资料予以明确说明,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

4.公共建筑类系指办公建筑(包括写字楼、政府部门办公室),商业建筑(如商场、金融建筑),旅游建筑(如酒店、娱乐场所),科教文卫建筑(包括文化、教育、科研、医疗、卫生、体育建筑),通信建筑(如邮电、通讯、数据中心、广播用房)、交通运输类建筑(如机场、高铁站、火车站、地铁、汽车站等站房)。

5.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认可的项目经理资格审查用业绩不参与此项评分。

6.项目经理业绩(详细评审)评审标准规定数量:1个。

项目管理人员配备

6分

1.拟派项目经理具有高压电工特种作业操作证书的得2分,本小项满分 2分。

2.拟派本项目造价管理人员具有安装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或安装工程专业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的得2分,本小项满分 2分。

3.拟派现场施工人员具有低压电工特种作业操作证书的得2分,本小项满分2分。

注:1.投标人应提供项目经理相关证书、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

社保要求:提供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上述人员自2023年1月1日(含)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上述人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上述人员的社保缴纳单位应当是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

(社保缴费证明或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至少含养老保险)

2.同一人具有多个证书不重复计分,最多计取一次得分。

投标人奖项、荣誉

4分

1.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颁奖时间为准),投标人承建(或参建)的供配电工程获得行政主管部门或国内依法登记的行业协(学)会颁发的优质工程奖项:地市级及以上的,每个得2分。本项满分2分。

注:1.投标文件中须提供颁奖单位的颁奖文件(扫描件)或颁奖单位官网文件截图(颁奖文件不含荣誉证书、奖杯、奖牌、奖状);

2.a.“国内依法登记注册”以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中“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查询结果为准;

b.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该协会在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中“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查询结果截图。

c.民政部公布的“离岸社团”、“山寨社团”或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中“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公示的“涉嫌非法社会组织”颁发的荣誉、奖励均无效。

3.投标文件中提供获奖业绩合同扫描件,同一项目多次获奖不累计计分,仅计取一次得分。

4.上述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应能反映出投标人名称,若无法反映的,应同时提供颁奖单位证明材料予以证明,否则评标委员会可不予认可。

2.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颁奖时间为准),投标人获得行政主管部门或国内依法登记的行业协(学)会颁发的优秀企业荣誉称号:地市级及以上的,每个得2分。本项满分2分。

注:1.投标文件中须提供颁奖单位的颁奖文件(扫描件)或颁奖单位官网文件截图(颁奖文件不含荣誉证书、奖杯、奖牌、奖状);

2.a.“国内依法登记注册”以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中“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查询结果为准;

b.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该协会在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中“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查询结果截图。

c.民政部公布的“离岸社团”、“山寨社团”或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中“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公示的“涉嫌非法社会组织”颁发的荣誉、奖励均无效。

3.上述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应能反映出投标人名称,若无法反映的,应同时提供颁奖单位证明材料予以证明,否则评标委员会可不予认可。

项目经理奖项、荣誉

2分

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颁奖时间为准),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获得行政主管部门或国内依法登记的行业协(学)会颁发的优秀项目经理荣誉称号:地市级及以上的,每个得2分。本项满分2分。

注:1.投标文件中须提供颁奖单位的颁奖文件(扫描件)或颁奖单位官网文件截图(颁奖文件不含荣誉证书、奖杯、奖牌、奖状);

2.a.“国内依法登记注册”以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中“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查询结果为准;

b.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该协会在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中“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查询结果截图。

c.民政部公布的“离岸社团”、“山寨社团”或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中“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公示的“涉嫌非法社会组织”颁发的荣誉、奖励均无效。

3.上述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应能反映出项目经理姓名,若无法反映的,应同时提供颁奖单位证明材料予以证明,否则评标委员会可不予认可。



招标人:合肥市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包河区唐模路111号合肥管廊大厦11-14层

联系人:王工

电 话:0551- 62988856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 2588 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张工

电 话:0551-66223270

2023年12月14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3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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