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广州市荔湾区发展和改革局审计服务定点议价采购公告
金额
4000.00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7/09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电子卖场
定点议价采购公告
广州市荔湾区发展和改革局采用定点采购议价方式实施本次采购。
一、项目信息
(一)项目名称:广州市荔湾区发展和改革局审计服务定点采购
(二)项目编号:DDYJ-2024-1215958
(三)预算金额:4,000.00
(四)采购需求:
(五)议价发起时间:2024年07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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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本项目采用的是按时间的报价方式。
二、需求信息
服务内容:
合同份数:3
是否需要验收:不需要验收
争议处理方式:向采购单位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
发票类型:增值税普通发票
三、供应商报价须知
(一)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对如下条件的真实性负责:1)具有独立承担民
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
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
件。
(二)被邀请的供应商应根据议价信息的要求,在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于规定时间内对项目做出报价。
(三)供应商应在报价时,可通过系统提供采购需求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与数据的,应当通过系统提交。供应商不得在所上传的
附件中填写项目报价信息,如系统报价与附件材料不一致,则附件报价无效,以系统报价为准。
(四)供应商应认真核对报价信息,确保符合采购需求,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与实际不符,一经查实,将视为弄虚作假,当次
报价无效,并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四、定点议价规则
(一)报价规则。
(1)供应商的报价应是总价。
(2)供应商的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
(二)成交规则、终止规则。
(1)成交规则:采购人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成交。
(2)终止规则:在定点议价公告期间,采购人因故取消采购任务;或者采购人不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终止。
五、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何小姐 81378107
采购单位:广州市荔湾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07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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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 服务描述 | 需求描述 | 数量 | 控制单 价 (元) | 计 量 单 位 |
1 | 人员要求:2 服务开始时间:2024年7月12日 服务结束时间:2024年7月20日 审计对象数量:1 审计范围:2021-2023年海龙博雅中英文学校教育 培养成本审核 审计年限:3 | 海龙博雅中英文学校 教育培养成本审核服 务,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 法》、《广东省定价 目录(2022年 版)》、《广东省民 办义务教育收费管理 办法》、《广东省发 展改革委广东省教育 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 进一步完善我省中小 学教育收费政策的通 知》(粤发改规 〔2018〕14号)、《广州市发展改革委 广州市教育局关于规 范民办义务教育收费 审批有关事项的通 知》(穗发改规字 〔2019〕10号)、《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关于印发<广东省发 展改革委关于公办中 小学校和中等职业学 校教育培养成本监审 的办法>的通知》 (粤发改规 〔2021〕5号)等有 关文件要求,遵循合 法性、相关性、合理 性原则,通过检查学 校成本核算方法和成 本费用分摊办法,抽 查成本费用会计记 录、支付依据和原始 凭证,对人员支出、公用支出、对个人和 家庭的补助支出和固 定资产折旧等四部分 教育培养成本进行核 定,同时审核各项收 入数据,并出具专项 审计报告。 | 1 | 4,000 | 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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