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单位超市供应商引入项目(第三次)采购结果公示
2023-JHDFJB-F4001
2024年3月4日,我单位组织了“某单位超市供应商引入项目(第三次)”询价评审会议,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 某单位超市供应商引入项目(第三次)
二、项目编号:2023-JHDFJB-F4001
三、评审结果
按照询价文件评审方法要求,经评审委员会评审满足询价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只有两家,评审委员会对采购文件和过程是否有企业质疑及质疑处理情况进行分析,认为采购文件无倾向性条款、选取供应商程序合规、能够有效竞争出具审核意见,采取两轮竞争三次报价的程序,供应商报价优惠下浮费率由高到低排序为:
第一名,南安市东龙百货超市有限公司,报价优惠下浮费率13%;
第二名,福建田里今香实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报价优惠下浮费率11%。
据经评审的最低价法,评审委员会推荐排名第一的南安市东龙百货超市有限公司为预成交供应商。
四、公示要求
(一)公示期:2024年3月5日至2024年3月7日
(二)如有关供应商对评标结果存在异议,或认为下列事项使自己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本公示期内,提出书面质疑和相关证明材料:
1.招标人或者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利害关系,应当回避而没有回避的;
2.采购程序违反军队采购相关规定的;
3.投标人之间或者招标人与投标人之间存在串通行为的;
4.提供虚假资料骗取中标的;
5.违反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使自己权益受到损害的其他事项。
(三)书面质疑应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出具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由全权代表签字的,必须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并加盖单位公章。书面质疑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质疑的采购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
2.质疑人和被质疑人的名称,质疑人的地址、联系方式等;
3.具体的质疑事项、事实依据及相关证明材料;
4.提起质疑的日期。
(四)供应商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程序和渠道实名质疑,其质疑应当有具体的质疑、投诉事项及证明其利益受到损害的事实根据,不得进行虚假、恶意的质疑。不符合规定要求的质疑不受理。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7689401243
地 址:福州市罗源县
采购机构:福州市罗源县某单位
2024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