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208-440106-04-01-617987
预算金额86.02万元
招标联系人朱工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工
标书截止时间2024/06/11
投标截止时间2024/06/11
公告正文
新村排水渠改造工程勘察及初步设计
投资项目代码 2208-440106-04-01-617987
投资项目名称 新村排水渠改造工程勘察及初步设计
招标项目名称 新村排水渠改造工程勘察及初步设计
标段(包)名称 新村排水渠改造工程勘察及初步设计 公告性质 正常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广州市天河区广汕二路
资金来源 市、区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构成 市财政、天河区财政按4:6比例出资
招标范围及规模 项目建设d300II级钢筋混凝土雨水连接管100米,d1650II级钢筋混凝土雨水管213米,2000x1100钢筋混凝土箱涵227米,D820x9焊接钢管86米。
招标内容 勘察范围包括: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工程物探(含管线探测)、管道检测(含QV检测)、地形图测绘,协助规划报建、地下管线办报批等工作,深度达到相关技术规范与标准的要求以及设计单位提出的补勘要求。
设计范围包括:方案修改、初步设计及概算(含树木保护专章)、现场服务、概算审查配合服务、施工图设计阶段配合工作、协助规划报建等工作,深度达到2013年版《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及行业相关规范技术标准等要求,其中树木保护专章编制按照《广州市城市树木保护专章编制指引》(穗林业园林通〔2022〕176号)等相关规范技术标准的要求完成树木保护专章编制工作,其中涉铁专项设计(如有)按照铁路及其他行业部门要求。成果文件必须通过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备案、获得林业和园林管理部门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以及涉铁部门等相关部门的审查。
招标人有权跟进工程情况调整工作内容,对应费用相应增减,中标人应无条件接受。
工期(交货期) 详见招标公告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86.025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投标人资质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承担本项目勘察设计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3.1.1投标人(如为联合体,要求联合体各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1.2资质条件: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期内的①和②项资质证书:
①勘察资质: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分项: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资质;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勘察资质的要求。
②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具备工程设计市政(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行业甲级资质;或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资质;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招标项目对工程设计资质要求。
注:如投标人的企业资质是根据2020年11月30日发布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办理的,则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期内的①和②项资质证书:
①勘察资质: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资质;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勘察资质的要求。
②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具备工程设计市政(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行业甲级资质;或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资质;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招标项目对工程设计资质要求。
[注释]1.国内投标人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勘察资质标准》(建市[2013]9号)、《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促进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市(2016)261号)执行。
2.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粤(建许函〔2021〕849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等规定的资质证书有效期延期日期执行。
3.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
3.1.3外国或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
3.1.4投标人已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
3.1.5类似项目业绩要求:无。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联合体应当在投标登记前组成,应以本项目要求的承接设计工作的设计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并签定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各方(包括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方)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联合体牵头人正式员工。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投标登记截止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
3.3其他情形:
3.3.1投标人(如为联合体,要求联合体各方)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及内容要求签署提交《投标人廉洁承诺书》及《投标人声明》。
3.3.2投标人(如为联合体,要求联合体各方)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网站公布的“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信息”(失信黑名单)为准。
[注释]因联合惩戒措施表述存在细微差别,惩戒措施与上文不完全一致但措施内容相同的,也应属于被限制参与相关项目的投标。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按交易系统比对的结果进行评审。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3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要求联合体牵头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或给水排水专业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项目负责人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提供2024年4月(近一个月)在本单位交纳的社保证明文件(以加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印章的《投保单》或《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证明》资料为准))
注:[注释]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投标人业绩要求:/
其他要求:详见附件。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gzggzy.cn/)
获取纸质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2024年5月20日 0时0分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年6月11日 10时30分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年6月11日 10时30分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gzggzy.cn)(以下简称“交易平台”)(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上传后,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时间为准。
注: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首页-服务指南-系统帮助-建设工程全流程电子化项目操作指南(适用于投标人)。
开标时间 2024年6月11日 10时30分 开标地点 第05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发布公告媒介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www.gzggzy.cn/)
招标人 广州市天河区水务设施建设中心 联系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中168号
招标人联系人 朱工 联系电话 020-87594749
招标代理机构 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华观路1933号万科云A栋503-504房
招标代理联系人 李工 联系电话 020-85530825/13822230462
招标监督机构 广州市天河区水务局 联系电话 020-85626630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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