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苏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度苏州市河长制断面监测水质磋商采购公告
金额
53.6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01/0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szzj2022-c-026
预算金额53.6万元
招标联系人钱雨纯0512-65112857
招标代理机构苏州正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徐杰0512-62826523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01/16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苏州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度苏州市河长制断面监测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州市平泷路251号苏州城市生活广场B座1557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月16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ZZJ2022-C-026。
项目名称:2023年度苏州市河长制断面监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第一标段53.6万元;第二标段46.4万元。
本次采购分为2个标段,响应单位可对所有标段进行投标,也可对某一标段进行投标,每个响应单位的得标上限数为1个标段,开标时将按标段号正序的顺序进行开标,进入每个标段评审的实质性响应且具有得标权(已在前期各标段评审中获得了采购文件规定的得标上限数的供应商,不再具有该标段的得标权)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
最高限价:无。
采购需求:
1、标的的名称:2023年度苏州市河长制断面监测
2、数量:1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标段1:对苏州市186个(张家港市53个、常熟市49个、太仓市43个、昆山市41个)由市级监测的河长制监测断面开展每月例行监测的采样工作,采样同时检测溶解氧、pH、流速和流向。要求每月15日前完成采样及送样,特殊情况例外。
标段2:对苏州市161个(吴江区45个、吴中区39个、相城区39个、姑苏区10个、工业园区11个、高新区17个)由市级监测的河长制监测断面开展每月例行监测的采样工作,采样同时检测溶解氧、pH、流速和流向。要求每月15日前完成采样及送样,特殊情况例外。
合同履行期限: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不允许转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供应商所提供货物的制造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磋商供应商具有有效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环境检测CMA证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本项目网上报名截止时间是2023年1月12日。
2、申领CA证书:
(1)办法详见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关于办理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证书的通知》。有效期内的CA证书可以反复使用。
(2)原市级政府采购供应商网上报名系统用户需换CA证书、办理电子签章业务及激活政府采购模块。
(3)区级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用户,无需再次办理。
(4)未参与过苏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的用户,需办理CA证书、电子签章业务及激活政府采购模块,详情参见《政府采购CA证书办理指南》。
3、登录报名:
供应商进入“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政府采购登录”―“苏州市政府采购管理交易平台”―“供应商”进行网上报名。插入CA证书登录后选择具体项目并点击“报名”按钮报名。报名成功并下载采购文件后,点击投标确认函下的“编辑”按钮,进入编辑投标确认函并签章,签章成功后打印投标确认函供参与项目使用。供应商报名成功后不可撤销报名。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
4、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
供应商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报名成功后,根据提示,自行下载采购文件,报名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日期。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实行网上报名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报名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5、技术咨询:
(1)注册咨询:0512-69820846。
(2)CA办理咨询电话:0512-81876166。
(3)系统使用指导与咨询:联系电话:13914088964;QQ:2026988069、895706745、864274166。
(4)签章使用问题:联系电话:4006776800;QQ:3269174593、3064437102。
四、响应文件提交
时间:2023年1月 16日13:00时起至13:30时止(北京时间)。
地点:苏州市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楼五楼,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月16日13:30时(北京时间)。
地点:苏州市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楼五楼,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执行。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执行。
2、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力度的通知》(苏财购〔2020〕19号)的规定执行。
3、制作电子响应文件
本项目采用电子网上招投标,请使用“苏州市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操作方法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
4、电子化要求
供应商须要通过CA证书,使用“苏州市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电子响应文件,并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对响应文件进行加密并上传。
供应商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以及加密文件的CA证书,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到达开标地点递交,未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递交CA证书的或解密失败的(按照书面签到顺序进行解密,每个供应商的解密时长为5分钟,超时视同解密失败)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注:潜在供应商的参与人员需自行下载安装“苏周到”APP并事前确认是否为“苏康码•绿码”。结合苏州市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供应商的参与人员应严格遵守“场所码”扫码入场规定以及测温、查码(健康码、行程卡)措施,并规范佩戴口罩。如未按上述要求执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苏州市生态环境局。
地址:江苏省苏州市虎丘区竹园路8号。
联系方式:电话 0512-6511285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苏州正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平泷路251号苏州城市生活广场B座1557室。
联系方式:电话0512-62826523。
3、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人:
项目联系人:钱雨纯。
电话:0512-65112857。
(2)采购代理机构:
项目联系人:徐杰、沈鹰。
电话:0512-62826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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