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华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乐业县兴乐国有资产经营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就“乐业县同乐镇棚户区(危旧房)改造项目(县政府旧址)工程(社会稳定风险编制及评估报告)”项目(项目编号:BSZC2018-J3-09040-GXHY)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成交结果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BSZC2018-J3-09040-GXHY
项目名称:乐业县同乐镇棚户区(危旧房)改造项目(县政府旧址)工程(社会稳定风险编制及评估报告)
项目联系人:黄英炼
联系方式: 17307766767 0776-2983951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乐业县兴乐国有资产经营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单位地址:乐业县同乐中路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黎海欧 0776-7925961
三、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广西华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百色市右江区前程路4号长乐星城1#楼13层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黄英炼 17307766767 0776-2983951
四、成交信息
招标文件编号:BSZC2018-J3-09040-GXHY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2018年10月31日
成交日期:2018年11月08日
总成交金额:14.69 万元(人民币)
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及成交金额:
序号 | 成交供应商名称 |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 | 成交金额(万元) |
1 | 广西鸿海工程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广西百色市站前大道春天花园小区8栋704号 | 14.690000 |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22035 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
按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及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收取,由成交人在领取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
谈判小组、询价小组、磋商小组成员名单及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罗婷倩、汤巧枝、黄显琪(业主评委)
五、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广西华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乐业县同乐镇棚户区(危旧房)改造项目(县政府旧址)工程(社会稳定风险编制及评估报告)成交结果公告
广西华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采购单位的委托,于2018年11月7日就《乐业县同乐镇棚户区(危旧房)改造项目(县政府旧址)工程(社会稳定风险编制及评估报告)》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按规定程序进行了采购,现就本次采购的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乐业县同乐镇棚户区(危旧房)改造项目(县政府旧址)工程(社会稳定风险编制及评估报告);
二、项目编号:BSZC2018-J3-09040-GXHY;
三、采购单位:乐业县兴乐国有资产经营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四、采购内容:乐业县同乐镇棚户区(危旧房)改造项目(县政府旧址)工程(社会稳定风险编制及评估报告)(详见采购文件);
五、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华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公司地址: 百色市右江区前程路4号长乐星城1#楼13层;
六、首次公告媒体及日期:本项目于 2018年10月31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等上发布了采购公告。
七、竞标截止(谈判)时间:2018年 11月7日09时00 分 ;
八、成交结果公示时间:自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工作日;
九、成交结果:
1、成交单位名称:广西鸿海工程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成交金额(人民币大写):壹拾肆万陆仟玖佰元整(¥146900.00);
3、成交单位地址:广西百色市站前大道春天花园小区8栋704号;
十、谈判小组成员:罗婷倩、汤巧枝、黄显琪(业主评委)。
十一、联系事项: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黄英炼 联系电话:0776-2983951、17307766767
采购人联系人:黎海欧 联系电话: 0776-7925961
十二、说明:
1、竞标人如果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成交结果公示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如对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当地政府采购监督部门投诉。
2、质疑电话/传真:0776-2983951 联系人:黄英炼
3、质疑和投诉书面要求:
(1)质疑人或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详细地址、邮编、联系电话等。
(2)被质疑人或被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等。
(3)质疑或投诉的事实及理由。
(4)有关违法的情况和有效证明材料。
(5)质疑人或投诉人和签章及质疑或投诉时间。
如不按规定质疑或投诉的,视为无效投诉,不予受理。
广西华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 2018年11月8日
六、成交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1、成交单位名称:广西鸿海工程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成交金额(人民币大写):壹拾肆万陆仟玖佰元整(¥146900.00);
3、成交单位地址:广西百色市站前大道春天花园小区8栋704号;
七、其它补充事宜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