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番禺区老旧小区共用用水设施改造项目(第二部分)施工监理补充公告
金额
112.4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12/2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403-440113-04-01-812282
预算金额112.4万元
招标联系人卢小姐020-84892221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源创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余工
标书截止时间2025/01/08
投标截止时间2025/01/08
公告正文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 番禺区老旧小区共用用水设施改造项目(第二部分)施工监理
标段(包)名称 番禺区老旧小区共用用水设施改造项目(第二部分)施工监理
性质 补充公告
招标公告

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投资项目代码

2403-440113-04-01-812282

投资项目名称

番禺区老旧小区共用用水设施改造项目(第二部分)

招标项目名称

番禺区老旧小区共用用水设施改造项目(第二部分)施工监理

标段(包)名称

番禺区老旧小区共用用水设施改造项目(第二部分)施工监理

公告性质

补充公告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地点

广州市番禺区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和自筹资金

资金来源构成

区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80%,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20%

招标范围及规模

2.2.2监理范围:1、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结算期、质量保修期全过程,对包括工程质量、进度、 投资控制、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等进行监控,其中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包括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监理人在监理规划中提出有针对性的监理措施,并加强对施工单位扬尘污染防治情况的检查,督促施工单位落实扬尘防治措施。 2、工程施工图预算(或承包商投标报价书)和竣工结算审核,及协调等相关工作。 3、对完成本工程所必需的附属临时工程项目施工进行监理。

招标内容

番禺区老旧小区共用用水设施改造项目(第二部分)施工监理
补充公告
番禺区老旧小区共用用水设施改造项目(第二部分)施工监理(项目编号:JG2024-6872),于2024年12月17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等媒介发布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现发布补充公告,内容如下:
一、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及补充):

序号

条款

原文

现文

一、招标公告

1.

招标公告3.4

3.4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2006年4月1日后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证书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注册执业专业以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专业为准)。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独立投标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并在本企业注册。注册企业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注:(1)需提供由投标人所在地的社会保险机构出具、投标人为其缴纳2024年10月(最近1个月)社会保险费用的证明文件(以加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印章的《缴费历史明细表》或《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证明》为准)。(2)若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为香港专业人士,须已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相当于注册监理工程师的香港专业人士[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3.4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2006年4月1日后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证书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注册执业专业以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专业为准)。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独立投标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并在本企业注册。注册企业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注:(1)需提供由投标人所在地的社会保险机构出具、投标人为其缴纳2024年12月(最近1个月)社会保险费用的证明文件(以加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印章的《缴费历史明细表》或《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证明》为准)。(2)若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为香港专业人士,须已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相当于注册监理工程师的香港专业人士[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二、招标文件

2.

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4.3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9)与本招标项目的检测机构、建设、施工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商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10)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本项事实应当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依法作出并已经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为认定依据。行政处罚决定中已经明确的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区域范围不包含本标段建设地点的,不受该项规定限制);(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本项事实应当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依法作出并已经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为认定依据。);(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布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13)在最近三年内有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严重违约”事实应当以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应当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最近三年”是指从投标截止时间之日起逆推三年,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起计算)(14)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15)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6)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有行贿犯罪行为的。(17)被“信用广州”网站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黑名单)。(1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9)与本招标项目的检测机构、建设、施工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商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10)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本项事实应当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依法作出并已经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为认定依据。行政处罚决定中已经明确的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区域范围不包含本标段建设地点的,不受该项规定限制);(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本项事实应当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依法作出并已经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为认定依据。);(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布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13)在最近三年内有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严重违约”事实应当以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应当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最近三年”是指从投标截止时间之日起逆推三年,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起计算)(1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 16

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5.3

3.5.3 “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应填报满足本章第 1.4.1 项规定的总监理工程师和其他主要人员的相关信息。“主要人员简历表”中总监理工程师应附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和社保缴费证明,管理过的项目业绩须附合同协议书(若有);其他主要人员应附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有关证书和社保缴费证明(若有)。(注:以上人员社保要求:具有离投标截止时间最近的至少1 个月(时间为:2024年11月)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文件。)

3.5.3 “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应填报满足本章第 1.4.1 项规定的总监理工程师和其他主要人员的相关信息。“主要人员简历表”中总监理工程师应附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和社保缴费证明,管理过的项目业绩须附合同协议书(若有);其他主要人员应附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有关证书和社保缴费证明(若有)。(注:以上人员社保要求:具有离投标截止时间最近的至少1 个月(时间为:2024年12月)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文件。)

4. 17

招标文件第五章委托人要求-4、监理人员要求注(1)

(1)本表只作为综合评分表中“监理人员的配备”的评审参考。上述人员(除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要求不作为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的审查依据,只作为综合评分表中的评审依据。投标人提供的人员社保证明需提供投标截止时间最近一个月(时间为:2024年11月)在本单位交纳的社保证明文件,社保证明文件以加盖社会保险相关部门印章的相关资料为准,退休返聘人员需提供退休及返聘证明。

(1)本表只作为综合评分表中“监理人员的配备”的评审参考。上述人员(除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要求不作为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的审查依据,只作为综合评分表中的评审依据。投标人提供的人员社保证明需提供投标截止时间最近一个月(时间为:2024年12月)在本单位交纳的社保证明文件,社保证明文件以加盖社会保险相关部门印章的相关资料为准,退休返聘人员需提供退休及返聘证明。

5. 18

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三、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关于授权代理人社保的规定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代理人为投标人正式职工,必须具有离投标截止时间最近的至少1个月(时间为:2024年11月)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文件。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代理人为投标人正式职工,必须具有离投标截止时间最近的至少1个月(时间为:2024年12月)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文件。

二、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日程等时间已作调整,具体时间和场地安排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布的本项目的日程安排,投标人可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点击“交易业务-建设工程”专栏中的“项目查询(日程安排、答疑纪要)”,输入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查询最新信息。
三、本补充公告为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一部分,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中如有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补充修改,其它内容不变。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内容与本补充公告发布的内容不一致之处的,以本补充公告内容为准。


招标人:广州市番禺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23日


工期(交货期)

工程施工准备阶段的监理工期、施工阶段的监理工期、工程保修阶段和竣工结算期的监理工期之和

最高投标限价(元)

1124099.84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2 投标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按国家法律经营。 3.3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工程监理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丙级或以上级别资质。 注:(1)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已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2)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4〕124号)等相关文件执行。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招标期间如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发布新规定的,按新规定相应调整执行。 (3)如投标人的企业资质是根据2020年11月30日发布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办理的,则监理资质相应要求如下:具有建设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 3.4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2006年4月1日后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证书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注册执业专业以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专业为准)。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独立投标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并在本企业注册。注册企业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 注:(1)需提供由投标人所在地的社会保险机构出具、投标人为其缴纳2024年10月(最近1个月)社会保险费用的证明文件(以加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印章的《缴费历史明细表》或《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证明》为准)。 (2)若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为香港专业人士,须已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相当于注册监理工程师的香港专业人士[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3.5 投标登记前,投标人须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已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及拟担任本工程总监理工程师须是本单位在企业库中的在册人员。 3.6 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签署盖章《投标人声明》(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且总监理工程师、技术负责人已签字确认。 3.7 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签署盖章《投标人廉洁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3.8 投标人未被列入“在一定期限内依法取消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公布的“黑名单”为准。 3.9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业绩要求:无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下载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www.gzggzy.cn)
获取纸质招标文件的方式: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2024-12-17 00:00:00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5-01-08 10:00:00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5-01-08 10:00:00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开标方式

远程电子开标

开标时间、地点

开标时间:2025-01-08 10:00:00
开标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番禺交易部第1开标室

公告发布媒介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招标人

广州市番禺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广州市番禺区沙湾街大涌口大路2-3号

招标人联系人

卢小姐

联系电话

020-39180935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源创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广州市白云区石门街悦嘉二街4号二楼203室C430

招标代理联系人

余工

联系电话

18924699044

招标监督机构

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

020-84892221

发布责任人

广东源创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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