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贵州公司2024-2025年度工业尿素区域集中采购公开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5664.96万元
项目地址
贵州省
发布时间
2024/09/0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cezb240507684001
预算金额5664.96万元
招标公司贵州公司
招标联系人李其峰023-63602670
中标公司云南恒润经贸有限公司5664.96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贵州公司2024-2025年度工业尿素区域集中采购公开招标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贵州公司2024-2025年度工业尿素区域集中采购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及包号:CEZB240507684001
一、中标候选人情况
    标段(包)编号:CEZB240507684001
载明内容 第一中标候选人 第二中标候选人 第中标候选人 第中标候选人
名称 云南恒润经贸有限公司 贵阳鑫华工贸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人民币万元) 5664.960000 5554.500000
质量(如有)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工期(交货期)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资格能力条件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编号(如有)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业绩 1、福能(贵州)发电有限公司2023年度尿素采购、福能(贵州)发电有限公司、2023.1.3
2、广东粤电环保材料有限公司2023年度脱硝尿素采购、广东粤电环保材料有限公司、2022.12.26
3、云浮发电厂(B厂)有限公司2023年尿素采购、云浮发电厂(B厂)有限公司、2023.1.30
4、国能江油热电有限公司2023年2月-2024年1月尿素采购、国能江油热电有限公司、2023.1.17
5、砚山县盛丰农资贸易有限公司尿素采购、砚山县盛丰农资贸易有限公司、2023.4.12
6、云南农家乐农业有限公司尿素采购、云南农家乐农业有限公司、2023.2.22
7、云南省玉溪化肥厂有限责任公司尿素采购、云南省玉溪化肥厂有限责任公司、2023.9.27
8、云南农家乐农业有限公司尿素采购、云南农家乐农业有限公司、2023.5.10
9、云南农家乐农业有限公司尿素采购、云南农家乐农业有限公司、2023.11.29
10、云南省玉溪化肥厂有限责任公司尿素采购、云南省玉溪化肥厂有限责任公司、2024.4.8
11、国能安顺发电有限公司2023-2024年度尿素采购、国能安顺发电有限公司、2023.9.12
12、国能安顺第二发电有限公司2023-2024年度尿素采购、国能安顺第二发电有限公司、2023.9.12
13、国能织金发电有限公司2023-2024年度尿素采购、国能织金发电有限公司、2023.8.31
14、云南公司阳宗海电厂2023-2024年脱硝尿素采购、国能阳宗海发电有限公司、2023.10.8
15、云南公司开远电厂2023-2024年脱硝尿素采购、国能开远发电有限公司、2023.9.27
16、云南华电巡检司发电有限公司2023年11月-2024年11月尿素采购、云南华电巡检司发电有限公司、2023.11.9
17、华能云南滇东能源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度尿素规模化采购、华能云南滇东能源有限责任公司、2024.7.2
18、云南滇东雨汪能源有限公司2024年度尿素规模化采购、云南滇东雨汪能源有限公司、2024.7.17
19、华电奉节电厂2×600MW机组2024年尿素采购、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奉节发电厂、2024.7.2
20、华能重庆分公司珞璜电厂-2022年11月至2023年12月尿素采购、华能重庆珞璜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022.12.9
1、尿素采 购合同、贵州省
瀚蓝环
保科技
有限公
司、2019年
12月1

2、尿素采 购合同、中国石 化销 售股份 有限 公司贵 州石 油分公
司、2023年
6月12

包号 包名称 中标候选人
CEZB240507684001

二、评标情况
    评标委员会共 9 名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本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3天,自发布之日起计算。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如需询问不中标原因请联系项目经理:
    姓名:李其峰    电话:023-63602670
    邮箱:20090142@ceic.com.cn
    (2)如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提出异议:
    异议时限及程序: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登入国家能源招标网www.chnenergybidding.com.cn,在“用户登录”→“投标人”→“投标业务”→“招标异议”中提出招标异议。在提出异议时,应明确提出异议内容及异议的有关证据材料、异议诉求,以便我们尽快核实处理。
    异议咨询电话:010-58132372
    (3)为规范招投标环境,维护正常招投标秩序,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国家能源投资集团供应商失信行为管理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属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以非正常渠道干扰正常采购的失信行为,将给予“取消资格”处置,期限为1-3年。
     1) 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
     2) 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3) 恶意诽谤,诬告或陷害竞争对手
     4) 投诉前没有提出异议,或者对未处理完毕的异议提交投诉
     5) 多渠道异议、举报、投诉、上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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