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实验室设备采购意向公告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军队采购信息,根据有关规定,现将科研实验室设备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一、公示时间
2024年2月27日至2024年3月4日。
二、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分包 |
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 (万元) |
交货期 |
备注 |
1 |
科研实验室设备 |
1 |
三重串联四极杆气质联用仪、液相色谱仪(药品、化妆品成分含量、及杂质测定)、气相色谱仪、液相色谱仪(保健食品的质量控制,用于主要成分的测定)、保健食品安全快速检测仪、全自动溶出度仪。 |
527 |
合同签订之日起 90天内 |
|
2 |
PCR仪温度检测系统、高精度多功能校准源、失真度仪、高分辨力计数器、8位半数字多用表、功率放大器(含匹配器)、毫瓦级超声功率计、心脑电图机检定仪配件(共模盒) |
149 |
三、采购意向公开
四、供应商意见反馈方式:
(一)供应商可以通过军队采购平台反馈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
(二)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三)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部初步论证完善需求参数要求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部也不作书面回复。
五、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王先生、曹先生
联系方式:13261937004、15901592129
2024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