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某院中心血库输血管理系统建设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金额
35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4/07/0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4-jljaae-f3002
预算金额35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甲鼎泰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庞女士13999092110
标书截止时间2024/07/05
投标截止时间2024/07/19
公告正文

某院中心血库输血管理系统建设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4年07月01日 17:14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某院中心血库输血管理系统建设采购项目
品目

货物/设备/医疗设备/其他医疗设备

采购单位某医院
行政区域叶城县公告时间2024年07月01日 17:14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喀什市吐曼路1号财富大厦三楼307室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4年07月01日至2024年07月05日
每日上午:10:00 至 14:00  下午:15:30 至 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预算金额¥35.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庞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13999092110
采购单位某医院
采购单位地址某医院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李先生 0998-2731061 
代理机构名称新疆甲鼎泰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喀什市吐曼路1号财富大厦三楼307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庞女士 13999092110

项目概况

某院中心血库输血管理系统建设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喀什市吐曼路1号财富大厦三楼307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7月19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4-JLJAAE-F3002

项目名称:某院中心血库输血管理系统建设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35.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5.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安装血液信息管理系统,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五)报价供应商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六)报价供应商在报名前登录军队采购网仔细阅读《关于启用新版供应商管理系统公告》,并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7月01日  至 2024年07月05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5:30至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喀什市吐曼路1号财富大厦三楼307室

方式:线下领取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7月19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喀什地区叶城县某院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7月19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喀什地区叶城县某院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申领谈判文件时需报价供应商提供以下材料,且须装订成册: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报价前4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连续3个月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提供本单位依法缴纳近六个月的社保证明;

5.提供税务部门出具近六个月的完税证明;

6.提供近三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完整的审计报告;

7.提供针对本次项目的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8.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9.报价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10.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11.近3年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书面声明。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某医院     

地址:某医院        

联系方式:李先生 0998-273106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甲鼎泰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喀什市吐曼路1号财富大厦三楼307室            

联系方式:庞女士 1399909211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庞女士

电 话:  13999092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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