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亿达泉招[2019] 064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安溪县第二十三小学附属设施工程设计已由安溪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安发改审[2018]223号文批准,项目业主为安溪县龙门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招标人为安溪县龙门镇人民政府,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亿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方案设计、后续设计服务工作等进行 公开 招标,选定勘察设计单位。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安溪县第二十三小学附属设施工程设计;
2.2. 建设地点:安溪县龙门镇;
2.3. 工程建设规模:用地面积约29456.56平方米,建筑面积约28842.35万平方米。
2.4. 招标类型:设计招标 ;
2.5. 招标范围和内容
2.5.1. 招标范围:包括方案设计、优化设计、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施工期间的指导和配合服务、竣工验收及竣工图审核等后续设计服务、本项目各阶段所需的专题、专项报告的编制等其他服务;
2.5.2. 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景观工程、弱电工程(监控、智能化、校园广播等)、室内装修工程(含二次装修)、门窗深化专项设计、绿色建筑专项设计、土壤氡检测、室外总体(含室外景观绿化、运动场、升旗台、大门围墙、道路、路灯、室外供水供电、通讯、闭路有线、宽带、局域网络、安防、污水处理、消防系统水池、泵房等)及与市政管网接驳、边坡等工程施工所需的图纸设计(并要求一次性设计、不得留待二次专项设计)等(设计红线不限于项目选址意见书的红线,具体以业主根据项目实际需求确定的为准)。注:中标人若无承担本项目建筑智能化工程、景观绿化等设计资质,须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工作,并报请招标人同意。
3. 设计周期要求: 30 日历天(施工图设计及方案设计的时间)。
4.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4.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4.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壹级国家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4.3. 投标人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4.4.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4.5. 其他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符合《福建省建设工程责任主体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实施办法(试行)》(闽建【2016】5号)规定;本项目严格执行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有关通知及规定,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
5. 获取招标文件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9月4日至2019年9月9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3时00分至5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报名地点办理招标事宜(联系电话:15750902293);
报名地点: 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5号楼B幢703室。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 5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6. 评标办法
6.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采用随机抽取。
7.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7.1.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壹万捌仟元人民币,投标申请人应于开标时间前单独密封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方可参加投标(投标保证金用标函袋或信封单独进行密封包装并写明投标单位名称),开标后未中标的,由招标人当场退还投标保证金。
8. 投标文件的递交
8.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19年 9月18日15时00分,提交地点为安溪县龙门镇人民政府一楼会议室(镇政府办公大楼后座食堂楼下);
8.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 费用
9.1. 设计费按93.48万元包干(上述费用已包含本项目范围内的各专业工程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评审费、专家费及后续设计服务等各项费用)。
10.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上发布。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安溪县龙门镇人民政府 ;
地址:安溪县龙门镇 ,邮编:362400;
电话:13850706363
传真: / ;
联系人:章财根 。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亿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5号楼B幢703室室,邮编:362400;
电话:0595-23196555、13306090215,传真:0595-23196555;
联系人: 小郭。
监督部门名称:安溪县龙门镇招投标管理中心
补充通知
招标编号:亿达泉招[2019] 064号
工程名称:安溪县第二十三小学附属设施工程设计
补充通知内容:
(一)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须知投标文件的编制11.投标文件的组成“附表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企业技术负责人证明书和设计项目负责人身份证明”更改为“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设计项目负责人身份证明”。
(二)授权代理人和设计项目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个人。
(三)投标文件总包封封面应写明:资格审查文件和商务文件。
(四)至于其余条款均按招标文件执行。
(五)本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原招标文件有相同或相似内容做同样修改,本补充通知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上发布,投标人应经常浏览以上网站,以及时获知,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投标人应自行负责。
招 标 人:安溪县龙门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亿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19年9月10日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亿达泉招[2019]064号
工程名称 | 安溪县第二十三小学附属设施工程设计 | |||||
开标时间 | 2019年9月18日15:00时 | |||||
招标人 | 安溪县龙门镇人民政府 | |||||
建设地址 | 安溪县龙门镇 | 联系电话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福建省建筑轻纺设计院 | 项目 负责人 | 姓名 | 证号 | |
苏丹 | 153500962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福建泛亚建设设计有限公司 | 项目 负责人 | 姓名 | 证号 | ||
陈家宜 | 123500799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厦门市住宅设计院有限公司 | 项目 负责人 | 姓名 | 证号 | ||
柏蜀亭 | 023500394 | |||||
设计周期 | 30日历天 | |||||
中标价 | 按93.48万元包干 | |||||
废标投标人名称及原因: 无 | ||||||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肖智雯、黄毅鹏、沈艺雅 |
以上结果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限自2019年9月19日至2019年9月23日18时00分止。对中标结果有异议者,可在公示期内向监督机关申请核查。
监督部门:安溪县龙门镇招投标管理中心
招 标 人:安溪县龙门镇人民政府(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亿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2019年9月19日
中标结果公示
招标编号:亿达泉招[2019]064号
工程名称 | 安溪县第二十三小学附属设施工程设计 | ||
开标时间 | 2019年9月18日15:00时 | ||
招标人 | 安溪县龙门镇人民政府 | ||
建设地址 | 安溪县龙门镇 | 建设地址 | 安溪县龙门镇 |
中标人 | 福建省建筑轻纺设计院 | ||
项目负责人 | 姓名: 苏丹 | ||
证号: 153500962 | |||
设计周期 | 30日历天 | ||
中标价 | 按93.48万元包干 | ||
废标投标人名称及原因: 无 | |||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肖智雯、黄毅鹏、沈艺雅 |
以上结果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限自2019年9月24日至2019年10月8日18时00分止。对中标结果有异议者,可在公示期内向监督机关申请核查。
监督部门:安溪县龙门镇招投标管理中心
招 标 人:安溪县龙门镇人民政府(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亿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2019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