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
S444 省道永新县东里至江背村公路改建工程(项目名称)
(不见面开标测试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 S444 省道永新县东里至江背村公路改建工程(项目名称)已由吉安市发展和改委革员会(项目审批、核准 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吉市发改招标核字[2020]184 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 由 吉安市公路局(批准机关名称)以吉路工字(2018)74 号、吉路工字(2020)6 号(批文名称及编号) 批准, 项目业主为吉安市公路局永新分局,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资金及县财政配套(资金来源),出资比例 为 100%,招标人为吉安市公路局永新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 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S444 省道永新县东里至江背村公路改建工程。
2.2 工程概况:本公路工程起点位于永新县东里接 S444 才丰至东里新建工程终点,并与在建永新拓东大道形成十字交叉,起点桩号K6+215.258,途经永新县禾川镇、高桥楼镇、石桥镇 终 于 石 桥 镇 江 背 村 , 终 点 桩 号 K19+979.433, 路线全长约 13.764Km。公路等级设计为二级,设计行车速度 60km/h,路基宽 12 米,双向两车道,沥青砼路面。汽车荷载等级为公路-Ⅰ级。设计洪水频率:大中桥 1/100,路基、小桥涵 1/50。
2.3 建设地点:江西省永新县境内
2.4 计划工期: 23 个月
2.5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
2.6 标段划分:1 个标段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检验与评定合格质量等级。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的资质条件、财务要求、业绩要求、信誉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截至 2021年 07 月 01日 24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江西省交通运输厅网站信用信(http://jt.jiangxi.gov.cn/art/2020/5/9/art_34044_2731470.html)发布的“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发布全省交通建设市场施工企业(主体二类、房建、绿化) 信用评价结果的公示”2019 年度主体二类 序列信用评价结果为本次招标使用的信用等级(以下简称“信用等级”,除特别说明外均为此含义)。信用等级为 D 级的投标人不具有投标资格;未被评价的投标人,其信用等级根据江西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从业单位信用管理的有关办法确定。
截至 2021 年 07 月01日24 时 00 分,未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交通平台)(以下简称“交易系统”)开设交通施工用户的从业单位不具有投标资格;在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未在交易系统完成登记的资质、财务能力、业绩、人员和获奖情况,评标时不予认可;投标人在交易系统完成登记的资质、财务能力、业绩、人员和获奖情况等信息在截止时间后发生更改的,评标时以截止时间前采集的数据为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 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7 投标企业应在本企业注册所在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开具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证明。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西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 CA 数字证书。
4.2 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 2021年 07 月 07日 至 2021 年 07 月 12日,15:00前(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 录“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图纸和参考资料。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图纸每套售价 0 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 间, 下同)为 2021 年 07 月 12 日 15 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 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 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招 标 人:吉安市公路局永新分局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地 址 : 吉 安 市 永 新 县 地 址 : 吉安市永新县御龙湾
联 系 人 : 丁女士 联 系 人 : 赖女士
电话: 0796-7727999 电话: 13479687395
电子邮箱:280060779@qq.com
2021 年 07月07日
不见面开标特别说明的事项:
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企业 不需要到场参加开标会,现场环节(包括但不限于现场 签到、递交原件、现场解锁及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总则全部转为不见面开标系统线上操作。
2.本项目委托代理人必须能够熟练地操作新点系统,授权委托人在项目开、评标期间必须保持在线状态,随时通过“不见面开标”系统接收评标委员会的询标等信息,并在“互动交流”中对询标内容进行回复(自询标内容发出起 20 分钟内完成回复),否则视为放弃解释说明的权利且完全认可专家的意见。投标人回复询标内容时需将询标内容和回复意见打印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至“互动交流”(回复样式以招标人发出的询标函格式为准)。
3.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各投标人必须在不见面开标系统页面进行在线签到,否则无法进入后续的开标环节。如投标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签到,按废标处理。
4.投标单位缴纳完保证金后必须点击保证金查询按查询按钮,进行保证金查询。否则可能无法入账,由此引发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解锁时间:在招标人宣布开始解锁后,所有投标单位在 30 分钟内必须完成解锁。若在规定时间内投标企业未解锁完成,解锁无效,系统将其投标文件退回,视为废标。
6.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将异议内容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至 本项目不见面开标大厅‘开标异议文字提问’栏中。
7.意外情况的处理:开标场所出现下列情形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交易过程的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交易中心免责:
①所涉开标项目电子服务、交易系统服务器发生故障而无法访问网站或无法使用系统;
②所涉开标项目电子服务、交易系统的软件或网络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操作;
③系统存在安全漏洞,有潜在的涉密危险;
④运行服务器病毒发作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的;
⑤电力系统发生故障导致交易系统无法运行的;
⑥其他不可抗力(地震、洪水等)原因导致开标活动无法正常进行的。出现上述所列情形,不能及时解决的,应由项目实施主体、监管部门和交易中心及时进行协商。可以采取以下办法处理系统或网络故障在三小时内能排除的,项目不暂 停开标,三小时内系统恢复运行后继续实施开标。
(二) 系统或网络故障在三个小时内未能排除的,项目暂停开 标,并在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吉安市招标投标监督 网发布暂停通告,待系统恢复后另行通知开标。
8.投标企业应仔细阅读“吉安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 人操作手册”(下载地址 http://ggzy.jian.gov.cn/zlxz/), 如 有 疑 问 请 联 系 新 点 工 作 人 员 , 联 系 电 话 : 400-998-0000/ 郭工 18179121259。
9..原来参加过本项目的投标人积极参与本次项目测试;
10.由于采用“不见面开标”,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仅支持采用银行转账方式递交,到账时间修改为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
附表二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条件)
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
附表三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要求)
财 务 要 求 |
以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中反映出的数据为准,2017年至2019年平均营业额收入不少于14500万元人民币。 |
附表四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要求)
施工企业业绩要求 |
提供企业近三年(2017年10月至2020年10月,以交工证书签发时间为准),至少独立承接并完成过一个单项合同金额在11000万元(含)以上的二级及以上等级新建或改扩建公路路基路面工程施工业绩。业绩需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交通施工单位网上备案通过,提供查询截图,否则该项业绩不予认定。同一工程业绩必须提供三种能证明投标人施工经历的有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交工证书,但不含文字证明材料)。 |
附表五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要求)
信誉要求 |
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①未受到责令停产、停业的行政处罚或未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的情况。 ②未被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及以上管理部门取消在江西省内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江西省公路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 ③未出现在全国建筑市场诚信信息平台上正受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暂扣或吊销企业资质的处罚情况。 ④无对本工程有重大影响的诉讼案件。 ⑤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起至开标之日(含开标当日)在国内无围标、串标、骗取中标、重大工程质量事故或重、特大安全事故的情况等行为被相关主管部门行政(约谈)处罚; ⑥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网页版截图,查询日期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 ⑦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网页版截图,查询日期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 ①-⑦投标单位提供加盖单位盖章的承诺书原件扫描件,如查询到有相关记录取消投标资格。 ⑧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根据“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发布全省交通建设市场施工企业(主体二类、房建、绿化)信用评价结果的公示”中2019年度主体二类序列信用评价结果为本次招标使用的信用等级(以下简称 “信用等级”,除特别说明外均为此含义)。信用等级为D级的投标人不具有投标资格;未被评价的投标人,其信用等级根据江西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从业单位信用管理暂行办法确定,(信用等级查询方式:信用交通.江西http://credit.jxjt.gov.cn/index.cms提供信息网查询路径及截图)。 |
附表六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要求)
人员 |
数量 |
资格要求 |
项目经理 |
1 |
(1)具有公路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证; (2)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 (3)具有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4)无在岗项目 |
项目总工 |
1 |
(1)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 (2)具有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无在岗项 |
附表九 资格审查条件(其它要求)
其 它 要 求 |
一、资格审查证书证件必须为原件扫描件 1、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企业资质证书的投标企业在投标时提供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扫描件上必须能扫描二维码查询); 2、本次招标要求各投标人在开标现场提供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或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验企业营业执照信息; 3、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原件扫描件(扫描件上必须能扫描二维码查询); 4、拟派项目经理的公路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和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原件扫描件; 5、项目总工职称证书和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原件扫描件; 6、四大员(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岗位证书原件,其中安全员两名(含)以上须具有交通部门颁发的C类证;原件扫描件; 7、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企业的项目总工和项目经理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的时限为连续 6 个月(指开标前 6 个月,不含开标当月)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6 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社保证明应能查证属实(按规定到龄不需缴纳社保的需提供退休证明原件扫描件;)。 8、根据吉市管办字[2018]4 号)文件规定:投标单位需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结果并加盖单位公章,查询结果记录截图时间为开标截止时间前 7 天内有效,未按要求提供查询结果或经查询被“失信中国”网站列入失信主体的,不得参与交易活动。 9、 投标企业应在本企业注册所在地和项目所在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开具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证明原件扫描件; 10、 企业、建造师承诺: 承诺该企业拟投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无在建项目。(承诺函格式自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