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海南某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项目检测技术服务(二次)供应商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
金额
-
项目地址
北京市
发布时间
2023/09/12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海南某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项目检测技术服务(二次)供应商采购竞争性磋商
文件
(招标编号:20230911)
项目所在地区:海南省
一、招标条件
本海南某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项目检测技术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
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自有资金,招标人为北京中环丰清环保科技有
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海南某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项日检测技术服务,具体详见用户需求
书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海南某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项目检测技术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海南某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项目检测技术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没有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
购网”(www.ccgp.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备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且检测能力包含本项目采购需
求中要求的检测内容;
(2)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至少一项海南省
内地下水、土壤环境检测相关业绩;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
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9月12日 09时00分到2023年09月15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自行下载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9月18日 09时00分
递交方式:发送至邮箱:wangbingyi@zhcqhj.com满足条件的供应商请于截
止时间前,通过电子邮件,将响应文件电子版(可编辑的word文件及盖章签字
后的彩色扫描PDF文件,内容一致)发送至邮箱:wangbingyi@zhcqhj.com, 邮
件名称为“项目名称+单位名称”(可缩写),邮件内容注明项目名称、联系人
及联系方式。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9月18日 09时30分
开标地点:另行通知
七、其他
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北京中环丰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北京中环丰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32号2号楼7层
联系人:王经理
电 话:13811077236
电子邮件:wangbingyi@zhcqhj.com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
联系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日负贵人):_(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埋机构:
(盖章)
供应商采购
竞争性磋商文件
(二次)
项目名称:海南某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项目检测技术服务
采购人:北京中环丰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日期:2023年09月
目录
第一章 磋商邀请
一、项目基本情况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三、获取磋商文件
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方式
五、采购人联系方式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资料表
一、说明
二、竞争性磋商文件
三、响应文件
四、磋商和评审
5 五、授予合同
第三章 评审方法及标准
一、资格性审查表
二、符合性审查表
三、磋商评分表
第四章 采购需求 9
一、项目基本情况 9
二、技术要求
三、验收标准
四、检测内容
第五章 采购合同 25
28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响应文件目录表 29
一、磋商函 30
二、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32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3
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34
五、磋商保证金缴付凭证 35
六、报价表
七、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7
八、供应商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38
九、技术方案
十、其他资料 40
1
第一章 磋商邀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海南某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项目检测技术服务。
2、项目地点:海南省澄迈县。
3、采购内容:按照采购人制定的采样检测方案,完成该项目地下水、
土壤环境样品的现场采集、实验室检测分析,出具合规的加盖CMA章的检测
报告,并提交采购人要求的过程记录资料,配合采购人完成主体项目验收
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O
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采购人验收合格并主体项目通过验
收。
5、最高限价:无。
6、木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磋商:囗是 O否。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没有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
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
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备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且检测能力包含本项目采
购需求中要求的检测内容;
(2)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至少一项海
南省内地下水、土壤环境检测相关业绩;
2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
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三、获取磋商文件
自行下载。
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方式
1、截止时间:2023年9月18日上午09:00时(北京时间);
2、递交方式:满足条件的供应商请于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邮件,将响应
文件电子版(可编辑的word文件及盖章签字后的彩色扫描PDF文件,内容一致)
发送至邮箱:wangbingyi@zhcqhj.com,邮件名称为“项目名称+单位名称”(
可缩写),邮件内容注明项目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响应文件通过邮件发送后,请与采购人电话联系确认。
3、磋商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北京中环丰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经理
联系方式:13811077236
3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资料表
本表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均以本资料表为准。
序号 | 条款名称 | 内容规定 |
1 | 采购项目 | 项目名称:海南某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项目检测技术服务 |
项目属性 | 口服务 口货物 | |
最高限价 | 口无 有,金额:/。 | |
所属行业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
2 | 采购人 | 名称:北京中环丰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海鹰路6号院26号楼4层4028 联系方式:王经理13811077236 |
3 | 采购代理机构 | 口无 |
4 | 供应商资格条件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 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 年1月1日至今任意1个月的财务报表或2022年度经审计的 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 诺函加盖公章)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 年1月1日至今任意1个月的缴纳税收记录和社保缴纳记录 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 法记录:(提供声明函加盖公章)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没有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 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以商文件发布后、商截止日前在以上网站查询结果为 准,需提供网站查询截图加盖公章,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 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备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且检测能力 包含本项目采购需求中要求的检测内容:(提供资质证书复 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2)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具有至少一项海南省内地下水、土壤环境检测相关业绩。(提 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应至少包含合同首页、合同工作内 容所在页、签字盖章页等关键页)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 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
4
5 | 集中答疑会 | 口不组织 |
6 | 现场勘察 | 口不组织 |
7 | 样品 | 不要求提供 |
8 | 联合体商 | 不接受 |
9 | 商保证金 | 口不要求提供 |
10 | 商有效期 | 自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日历天 |
11 | 响应文件份数 | 电子版,可编辑的word文件及盖章签字后的彩色扫描PDF文 件,内容一致。 |
12 |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 时间及方式 | 详见第一章商邀请 |
13 | 商报价 | 供应商所报价格应为含税全包价,包含服务期内提供相 关服务所需的设备、材料、人工、差旅等所有费用,合同存 续期间采购人不额外支付任何费用。相关费用供应商漏报或 不报,采购人将视为该漏报或不报部分的费用已包括在已报 分项报价中而不另予支付。 本次商不接受选择性报价,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报价。 |
14 | 商评审 | 1、商组织:采购人组成商小组,与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 商分别进行商谈判,通过资格和符合性审查的有效供应商 方有资格提交最后报价并进行技术商务及价格的详细评审: 2、商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经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 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 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3、评分及其统计:按照商程序、评审标准以及权重分配的 规定,商小组各成员分别就各个有效供应商的技术状况、 商务状况及其对硅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情况进行评议和比较, 评出其技术评分、商务评分、价格评分,相加得出其综合得 分,最后由商小组出具商评审报告。 |
15 | 定标原则 | 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推荐三名 成交候选人,推荐综合得分排名第一的供应商为第一成交候 选人,以此类推。 本项目由采购人依照成交候选人排序确定成交供应商。 |
16 | 提供服务的时间、 地点、方式、项目 服务期限 | 服务期限:详见第一章商邀请 提供服务的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提供服务的方式:根据采购人要求提供相应服务 |
17 | 合同签订 | 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 购人签订书面合同。 |
18 | 履约保证金 | 口不要求提供 口要求提供 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为合同总价款的5%; 提交方式:电汇或支票; 提交时间:签订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 履约保证金有效期:至服务期结束且各项成果通过采购人验 收合格并主体项目通过验收。 |
5
19 | 资金的支付方式及 时间 | 支付方式:分期支付 支付时间: (1)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乙方提供合同总价款5%的 履约保证金,并提供等额发票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 款的30%; (2)乙方按照甲方制定的监测方案要求,完成全部样品采集 工作后10个工作日内,并提供等额发票后,甲方向乙方支付 合同总价款的20%; (3)乙方完成全部实验室检测分析工作,向甲方提交合规的 加盖CMA章的检测报告通过甲方验收后10个工作日内,并提 供等额发票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0%; (4)乙方按照甲方要求提交全部过程记录资料、成果报告资 料存档,配合甲方完成主体项目验收后10个工作日内,并提 供等额发票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20%,同时退还 履约保证金: (5)在每个支付阶段甲方支付项目款前5个工作日,乙方应 开具合规的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并送达甲方,甲方确认发票 |
20 | 其他规定 | 无误后支付项目款。若乙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合规或 信息有误,甲方有权延迟付款。 本项目不允许有备选方案,不接受选择性报价,不接受具有 附加条件的报价。 |
6
一、说明
1 适用范围
本竞争性磋商文件适用于本磋商邀请中所述项目的采购。
2 监管部门及磋商采购单位
2.1 监管部门指采购人监管部门。
2.2 磋商采购单位指采购人。
3 供应商
3.1 供应商是响应磋商并且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资格条件和参加磋商竞争的法人
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3.2 合格的供应商
3.2.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2.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2.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2.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2.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7 只有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响应
供货商才能参加磋商。
3.2.8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
得同时参与同一个项目的竞争。
3.2.9 符合第一章磋商邀请“供应商资格要求”(合格供应商条件)的特殊条款。
3.3 成交供应商是指经磋商程序确定并授予合同的供应商。
4 合格的货物和服务
4.1 “货物”是指供应商制造或组织符合竟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货物等。响应的货物
必须是其合法生产、合法来源的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的货物,并满足竞争性磋
商文件规定的规格、参数、质量、价格、有效期、售后服务等要求。
4.2 “服务”是指供应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完成的全部服务内容,其中包括完成
服务所需的货物,及须承担的技术支持、培训和其它伴随服务。
4.3 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货物或服务,其质量、技术等特征必须符合国家、行业现行法
律、法规的相关标准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
4.4 采购人有权拒绝接受任何不合格的服务,由此产生的费用及相关后果均由供应商
自行承担。
7
4.5 供应商应保证本项目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
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果供应商不拥有相应的知
识产权,则须在报价中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并在响应文件中附
有相关证明文件。如因第三方提出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侵权之诉
则一切法律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5 磋商费用
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不论磋商的结果如何,磋商
采购单位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二、竞争性磋商文件
6 竟争性磋商文件的构成
6.1 要求提供的货物或服务、采购过程和合同条件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均有说明。竞
争性磋商文件以中文文字编写。竞争性磋商文件共六章,由下列文件以及在采购
过程中发出的澄清、修改和补充文件组成,内容如下:
第一章磋商邀请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第三章评标方法及标准
第四章采购需求
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
6.2
修改内容、重要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等)。供应商没有按
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在各
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有可能导致其磋商响应被拒绝,或被认
定为无效响应或被确定为响应无效。
6.3 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人所有。
7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及修改
7.1 无论出于何种原因,磋商采购单位可以主动地或在解答供应商提出的疑问时对已
发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更正)的,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
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在指定媒体上发布公告,并通知所有报名及购买竞争性磋商
文件的供应商,报名及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在收到澄清或修改(更正)
通知后应按要求以书面形式(传真有效)予以确认,如在24小时之内无书面回函
则视为同意修改内容,并有责任履行相应的义务。澄清或修改(更正)不足5曰
的,但可能不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磋商采购单位在征得当时已报名及购买竞争
8
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同意并书面确认(传真有效)后,可不改变磋商截止时间。
7.2 磋商采购单位发出的澄清或修改(更正)的内容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并对潜在供应商具有约束力。
7.3 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澄清或提出疑问的,磋商采购单位将
视其为无异议。对竟争性磋商文件中描述有歧意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磋商小组
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供应商。
8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答疑或现场考察
8.1 除非依本须知规定的有必要时或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另有规定,不举行项目集中
答疑会或现场考察,如举行集中答疑会或现场考察的,则按以下规定:
8.1.1 在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答疑会或现场考察;
8.1.2 供应商对本项目提出的疑问,需在答疑会或现场考察召开日前至少一个工作日
将问题清单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提交至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代表于上述
的时间和地点出席答疑会或现场考察;
三、响应文件
9 语言
9.1 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磋商采购单位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
应使用中文书写。供应商提交的支持资料和已印刷的文献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
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响应文件的修改内容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
对中文翻译有异议的,以权威机构的译本为准。
9.2 除技术要求另有规定外,本文件所要求使用的计量单位均采用国家法定的度、量
衡标准单位计量。未列明时亦默认为我国法定计量单位。
10 响应文件的组成
响应文件应符合法律法规及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磋商函
(2)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4)磋商保证金缴付凭证
(5)报价表(含报价明细表)
(6)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7)供应商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8)技术方案
(9)其他资料
9
11 响应文件的编写
11.1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竟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
修改内容、重要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等),按磋商文件中
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编写。
11.2 供应商应完整、真实、准确地编写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提供的磋商函、报价表以
及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它所有内容,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的响应。
11.3 供应商必须对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
受采购人及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等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的要求。
11.4 如果因为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只填写和提供了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部分内容
和附件,或没有提供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而给磋商造
成困难的,其可能导致的结果和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2 磋商报价
12.1 供应商应按照“第四章
采购需求”中采购项目技术或服务要求规定的内容进行报价,并按报价表的要
求报出价格。报价总价中不得包含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
评审时不予核减。报价总价中不得缺漏竞争性磋商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
被视为包含在报价总价中。
12.2 报价表内容应包含:
12.2.1 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完成全部服务所需的费用;
12.2.2磋商报价包含履行合同所有相关服务所需的费用;
12.2.3磋商报价均应包含所有的税费;
12.2.4其他一切隐含及不可预见的费用;
12.3 磋商报价为本次磋商内容的费用,即为合同价,不得在成交后提出任何增加费
用要求,供应商在磋商时应充分考虑相关风险性因素。
12.4 供应商在成交并签署合同后,服务期限内出现的任何遗漏,均由成交供应商负
责,采购人将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12.5 对于报价免费的内容须标明“免费”。
12.6 供应商根据本须知12.2规定将报价分成几部分,只是为了方便对响应文件进行
比较,并不限制采购人以上述任何条件订立合同的权力。
12.7 除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另有规定,供应商的磋商报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
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磋商被认为是非
实质性响应磋商而予以拒绝。
10
12.8 除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允许有备选方案外,本次磋商不接受选择性报价,否则
将被视为无效报价。
12.9 除供应商须知资料表另有规定外,本次磋商不接受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否则
将被视为无效报价。
13 磋商货币
13.1 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或服务均应以人民币报价。
14
磋商保证金
14.1 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资料表规定的形式和金额递交磋商保证金,并作为其响
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14.2 磋商保证金以电汇形式提交,供应商须保证其保证金从其基本账户中转出,若
未按此要求办理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4.3 供应商不按本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将被否决。
14.4 不允许以个人名义(个人账户汇款)提交保证金,不允许代交保证金,保证金
必须以供应商自身名义进行,否则将其否决;
14.5 磋商保证金的退还
14.5.1 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其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14.5.2其他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将在采购人发出成交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14.6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磋商有效期内撤回其响应文件的;
(2)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
同;
(3)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4)与采购人、其它供应商恶意串通的;
(5)向采购人、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15 证明供应商合格和资格的文件
15.1 供应商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磋商和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
其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15.2 供应商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应证明其满足本须知定义的合格供应商。
16证明货物或服务的合格性和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文件
16.1 供应商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磋商的货物或服务的合格性符合竞争性磋商文
件规定。该证明文件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16.2 证明货物或服务与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相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
纸和数据,包括:
11
16.2.1 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服务主要内容、方案、质量、标准指标等的
详细说明;
16.2.2对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货物或服务内容与要求 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或服务已对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采购内容与要求作出了实质性的响应,并申明与采购内容与
要求条文的偏差和例外。特别对有具体参数要求的指标,供应商须提供所投服
务的具体参数值。供应商在阐述时应注意竞争性磋商文件的采购内容、要求和
标准,供应商在磋商中要实质上满足或优于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
17 磋商有效期
17.1 磋商应在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所述期限内保持有效。磋商有效期不足的磋商将
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视为无效响应。
17.2 特殊情况下,在原磋商有效期截止之前,采购人可要求供应商延长磋商有效期
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供应商可拒绝采购人的这种要求,其
o
磋商保证金将予以退还,但其磋商在原磋商有效期期满后将不再有效。同意延
长磋商有效期的供应商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磋商,而只会被要求相应地
延长其磋商保证金的有效期。在这种情况下,本须知有关磋商保证金的退还和
不予退还的规定将在延长了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18 响应文件的签署和规定
18.1 响应文件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签名的由法定代表
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响应文件每一页均要求加盖供应商公章。授权
代表须将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在响应文件中。
18.2 响应文件中的任何重要的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
权的代表在旁边签章或签字才有效。
19 响应文件的递交
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时间和方式,向采购人递交响应文件。在
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磋商采购单位或者磋商小组应当拒绝
O
20 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撒回、撒销
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
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磋商采购单位。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竞争性磋商文
件要求签署、盖章,并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和响应文
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期时点之后,供
应商不得对其响应文件做任何修改和补充。
12
四、磋商和评审
21 磋商小组
21.1 磋商由采购人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
21.2 磋商小组名单在磋商结果确定前严格保密。磋商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
主动提出回避,采购当事人也可以要求回避:
21.2.1 参加采购活动前5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21.2.2 参加采购活动前5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21.2.3参加采购活动前5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21.2.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
近姻亲关系;
21.2.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22 磋商程序
22.1 磋商小组应当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评审。磋商小组可
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屮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义字
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
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的澄
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22.2 未能通过资格、符合性审查被认定为无效响应,磋商小组应当现场告知有关供
应商。只有全部满足《资格性审查表》、《符合性审查表》所列各项要求的磋
商才是有效磋商,只要不满足资格性和符合性条款中所列各项要求之一的,将
被认定为无效磋商。对响应文件有效性认定意见不一致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
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
22.3 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
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
22.4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
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
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确认。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作出实质
性变动是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
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
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
公章。
22.5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及有关当事人应当严格遵守保密原则,任何人不得透
13
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
22.6 磋商结束后,所有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有效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最后报
价(最后报价时间视磋商进程由磋商小组决定),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
的有效组成部分。如在磋商中磋商小组没有对磋商文件作实质性变动增加新的
需求,除非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另有规定,后一轮报价不得高于前一轮报价,
否则视为无效报价,该供应商不再参与下轮谈判和报价,也不被推荐为成交候
选人。
22.7 竞争性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
商小组要求所有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有效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o
22.8 如出现竞争性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
供应商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
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
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时间由磋商小组视磋商进程决定)。
22.9 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22.10 报价修正误差的原则如下:
22.10.1 响应文件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2.10.2 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
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22.10.3 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22.11 磋商小组按上述修正误差的原则调整的价格对其供应商具有约束力。如果供应
商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其报价将被拒绝。
22.12 磋商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
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人,采购程序继续进
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
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
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22.13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采购单位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22.13.1 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2.13.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3 评审方法和标准
评审方法和标准见本磋商文件第三章。
14
24 确定成交供应商
24.1 除供应商须知资料表另有规定的,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
高到低推荐三名成交候选人,推荐综合得分排名第一的供应商为第一成交候选人,
以此类推。
24.2 磋商小组提交评审报告和推荐成交意见报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在收到评审报告
后5个工作日内,按照评审报告中推荐的成交候选人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
事先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24.3 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
》对成交供应商和采购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将作为授予合同资格的依据,是
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25 异议
25.1 供应商对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应在收到磋商文件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提出
询问,询问可以口头方式提出,也可以书面方式提出。
25.2 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损害其权益的,应在磋商结果公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
以书面形式(加盖供应商公章)向磋商采购单位提出质疑。质疑书内容:应包
括具体的质疑事项、事实依据及相关确凿的证明材料、明确的请求、供应商名
称及地址、授权代表姓名及其联系电话、质疑时间。质疑书应当署名并由法定
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供应商递交质疑书时需提供质疑书原件、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应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及事项)及授权代表身份
证复印件。
25.3 供应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
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不能作为质疑的证明材料。
25.4 磋商采购单位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三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
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质疑供应
商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权益受损害的情况说明及受损害的原因
证据内容等,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
五、授予合同
26 合同的订立
26.1 除非供应商须知资料表另有规定,采购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
内,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承诺签订合同,但不得超
出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的范围、也不得再行订立背离竞争性
磋商文件确定的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
15
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26.2 因不可抗力或自身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的、不按要求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
成交人放弃成交、成交资格被依法确认无效的,采购人可以与排位在成交人
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人签订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27 履约保证金
成交供应商应按照供应商须知资料表规定的金额,采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要求
的形式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16
第三章 评审方法及标准
一、资格性审查表
序号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是否符合要 求 |
1 | 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 二条规定的条件。 | |
(1)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等证 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 |
(2)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 023年1月1日至今任意1个月的财务报表或2022年度经 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 |
(3) |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 承诺函加盖公章) | |
(4) |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 023年1月1日至今任意1个月的缴纳税收记录和社保缴 纳记录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 |
(5)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 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加盖公章) | |
(6) |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2 | 没有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 .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失 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 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商文件发布后、商 截止日前在以上网站查询结果为准,需提供网站查询 截图加盖公章,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 供相关证明资料) | |
3 |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具备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且检测能力 | |
(1) | 包含本项目采购需求中要求的检测内容;(提供资质 证书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 |
(2) | 具有至少一项海南省内地下水、土壤环境检测相关业 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应至少包含合同首 页、合同工作内容所在页、签字盖章页等关键页)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 | |
4 | 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商,供应商须同时符合上述各 | |
5 项要求。 | ||
结论(合格或不合格) |
17
注:符合要求用“”表示,不符合用“×”表示。有一项不符合要求,结论
为不合格。
18
二、符合性审查表
序号 | 评审内容 | 是否符合要 求 |
1 | 具备竞争性商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及资格证明文 件齐全; | |
2 | 商函已提交并符合竞争性商文件要求的; | |
3 | 供应商按竞争性商文件要求缴纳商保证金的; | |
4 | 按照竞争性商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且响应文件 有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字人有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 书的; | |
5 | 最后报价未超过本项目的最高限价; | |
6 | 响应文件没有竞争性商文件中规定的其它无效商 条款的; | |
7 | 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不属于商无效的。 | |
8 | 结论(合格或不合格) |
注:符合要求用“√”表示,不符合用“×”表示。有一项不符合要求,结论
为不合格。
19
三、磋商评分表
技术部分(65分)
评分内容 | 分值 | 评分细则 | 打分 |
对本项目的 理解和现状 的认识 | 10分 | 对本项日范围,任务描述清晰,对项目所在地水文及地质情况熟悉 得10分:对本项目范图、任务描述差本清晰,对项目所在地水文及 地质情况基本了解得了分:对本项目范国、任务措选不清晰,对项 日所在地水文及地质情况缺乏了解得3分:无此项内容得0分。 | |
技术方案 | 35分 | 技术方案合理可行工作流程清断、仪器设备、人员组织及工作方 法完全满足项目需求得35分:技术方案基本合理可行、工作流程基 本清断,仪器设备、人员组织及工作方法基本满足项目需求得20 分:技术方案不够合理可行、工作流程不清晰,仪器设备、人员组 织及工作方法不能满足项目需求得5分:无此项内容得0分 | |
进度计划及 保障措施 | 10分 | 进度计划合理,进度保障措施完金可行,伴10分:进度计划基本合 理,进度保障措施基本可行,得7分,进度计划不合理或进度保障 措施不可行,得3分:无此项内容,得0分。 | |
质量保证及 控制措施 | 10分 | 质量保证及控制措施内容完整,合理、美有可执行性得10分:内容 基本完整、合理、美有一定的可执行性得7分:内容完整性合理性 一般或不合理得3分:未提供得0分。 |
商务部分
评分内容 | 分值 | 评分细则 | 打分 |
同类项目业 绩 | 15分 | 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每承担一项 海南省内地下水、土壤环境检测相关业绩得5分,每承担一项其他 省市的地下水监测并建设相关业绩得3分,此项最高得15分。 响应文件中须提供相关业绩合同证明材料复印件。 |
(15分)
价格部分(20分)
评分内容 分值 评分细则 打分
各供应商的报价得分按以下公式进行计算:
报价 20分 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终报价)×20%×100
磋商基准价为经评审合格的最低报价。
20
第四章 采购需求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海南某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项目检测技术服务。
2、项目地点:海南省澄迈县。
3、采购内容:按照采购人制定的采样检测方案,完成该项目地下水、
土壤环境样品的现场采集、实验室检测分析,出具合规的加盖CMA章的检测
报告,并提交采购人要求的过程记录资料,配合采购人完成主体项目验收
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O
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采购人验收合格并主体项目通过验
收。
二、技术要求
1、严格按照国家、地方有关环境检测的法律法规、技术规范、标准要
求,完成本项目监测点位的地下水、土壤环境样品采集、实验室分析、数
据结果整理等检测服务。
2、严格按照相关标准规范做好过程记录和质量控制,并按采购人的要
求提交完整的全过程资料和检测报告成果文件。
3、对检测结果负责,并配合采购人验收过程中对检测相关问题的答疑
解释。
三、验收标准
1、符合国家、地方有关环境检测的法律法规、技术规范、标准要求。
2、满足采购人技术要求和项目验收要求,主体项目顺利通过验收。
四、检测内容
(一)采样点位
采购人制定的采样检测方案指定点位。
(二)采样检测频次
地下水采样检测2期,表层土壤采样检测1期。
(三)检测指标
1.地下水样品检测项目
21
(1)水源监测井检测项目
《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和《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扣除消毒剂副产物)中包含的指标共100项。
序号 | 指标名称 | 参考标准 |
1. | 色 | 《地下水质量标准》 (GB/T14848) |
2. | 膜和味 | 《地下水质量标准》 (GB/T14848) |
3. | 浑浊度 | 《地下水质量标准》 (GB/T14848) |
4. | 肉眼可见物 | 《地下水质量标准》 (GB/T14848) |
5. | pH | 《地下水质量标准》 (GB/T 14848) |
6. | 总便度 | 《地下水质量标准》 (GB/T14848) |
7. | 浴解性总固体 | 《地下水质量标准》 (GB/T14848) |
8. | 硫酸盐 | 《地下水质量标准》 (GB/T14848) |
9. | 氯化物 | 《地下水质量标准》 (GB/T14848) |
10. | 铁 | 《地下水质量标准》 (GB/T 14848) |
11. | 锰 | 《地下水质量标准》 (GB/T14848) |
12. | 铜 | 《地下水质量标准》 (GB/T 14848) |
13. | 锌 | 《地下水质量标准》 |
14. | 铝 | (GB/T14848) |
15. | 拌发性酚类 | 《地下水质量标准》 (GB/T14848) |
16. |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 | 《地下水质量标准》 (GB/T14848) |
17. | 耗氧量(CODM法) | 《地下水质量标准》 (GB/T14848) 《地下水质量标准》 (GB/T14848) |
18. | 氨氮 | |
19. | 硫化物 | 《地下水质量标准》 (GB/T14848) |
20. | 钠 | 《地下水质量标准》 (GB/T14848) |
21. | 总大肠菌群 | 《地下水质量标准》 (GB/T14848) 《地下水质量标准》 |
22. | 菌落总数 | (GB/T14848) 《地下水质量标准》 (GB/T14848) |
23. | 亚硝酸盐 | 《地下水质量标准》 (GB/T14848) |
24. | 硝酸盐 | 《地下水质量标准》 (GB/T14848) |
25. | 鼠化物 | 《地下水质量标准》 (GB/T14848) |
26. | 氟化物 | 《地下水质量标准》 (GB/T14848) |
27. | 碘化物 | 《地下水质量标准》 (GB/T14848) |
22
序号 | 指标名称 | 参考标准 | |
28. | 求 | 地下水质量标准 | (GB/T14848) |
29. | 神 | 《地下水质量标准》 | (GB/T14848) |
30. | 酒 | 《地下水质量标准) | (GB/T14848) |
31. | 销 | 《地下水质量标准》 | (GB/T14848) |
32. | 铭(六价) | 《地下水质量标准》 | (GB/T14848) |
33. | 铅 | 《地下水质量标准》 | (GBT14848) |
34. | 镀 | 《地下水质量标准) | (GB/T14848) |
35. | 御 | (地下水质量标准》 | (GB/T14848) |
36. | 锦 | 《地下水质量标准》 | (GB/T14848) |
37. | 锁 | 《地下水质量标准》 | (GB/T14848) |
38. | 锦 | (地下水质量标准》 | (GB/T14848) |
39. | 钻 | 《地下水质量标准》 | (GB/T14848) |
40. | 钥 | 《地下水质量标准》 | (GB/T14848) |
41. | 银 | 《地下水质量标准》 | (GB/T14848) |
42. | 铠 | (地下水质量标准) | (GB/T14848) |
43. | 三氯甲烧 | (地下水质量标准》 | (GB/T14348) |
44. | 四氯化碳 | (地下水质量标准》 | (GB/T14848) |
45. | 萃 | (地下水质量标准】 | (GB/T14848) |
46. | 甲茶 | 《地下水质量标准】 | (GB/T14848) |
47. | 二帆甲统 | (地下水质量标准 | (GBT14848) |
48. | 12-二氯之烷 | (地下水质量标准) | (GB/T14848) |
49. | 1.1.1-三氯乙烷 | (地下水质量标准》 | (GB/T14848) |
50. | 1.12-三氯乙烷 | 《地下水质量标准》 | (GB/T14848) |
51. | 12-二氯内烷 | 《地下水质量标准》 | (GB/T14848) |
52. | 三滨甲烧 | (地下水质量标准》 | (GB/T14848) |
53. | 氯乙烯 | 《地下水质量标准】 | (GB/T14848) |
54. | 11-二氯乙烯 | 《地下水质量标准》 | (GB/T14848) |
55. | 12-二氯乙烯 | (地下水质量标准》 | (GB/T14848) |
56. | 三氯乙烯 | 《地下水质量标准》 | (GB/T14848) |
57. | 四氯乙烯 | 《地下水质量标准》 | (GB/T14848) |
58. | 茶 | (地下水质量标准》 | (GB/T14848) |
59. | 邻二氯苯 | (地下水质量标准》 | (GB/T14848) |
60. | 对二氯苯 | 《地下水质量标准》 | (GB/T14848) |
61. | 三氯苯(总量) | 地下水质量标准 | (GB/T14848) |
62, | 乙萃 | 《地下水质量标准) | (GB/T14848) |
63. | 二甲装(总量) | 《地下水质量标准】 | (GB/T14848) |
64. | 笨乙烯 | 《地下水质量标准》 | (GB/T14848) |
63. | 2.4二硝基甲苯 | (地下水质量标准》 | (GB/T14848) |
66. | 2.6-二硝基甲苯 | (地下水质量标准) | (GB/T14848) |
67. | 恭 | 《地下水质量标准》 | (GB/T14848) |
23
序号 | 指标名称 | 参考标准 |
68. | 蕙 | 地下水质量标准》 (GB/T14848) |
69. | 荧蕙 | 《地下水质量标准】 (GB/T14848) |
70. | 苯井(6)荧蒸 | 《地下水质量标准) (GB/T14848) |
71. | 苯(a)花 | 地下水质量标准 (GB/T14848) |
72. | 多系联本(总量) | 地下水质量标准 (GB/T14S48) |
73. | 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已基)酯 | 《地下水质量标准》 (GB/T14848) |
74. | 2+4:6-三氯粉 | 【地下水质量标准》 (GB/T14848) |
75. | 五氯粉 | 《地下水质量标准》 (GB/T14848) |
76. | 六六六(总量) | 地下水质量标准) (GB/T14848) |
77. | 丫-六六六《林丹) | 《地下水质量标准》 (GB/T14848) |
78. | 滴流滞(总量) | 《地下水质量标准】 (GB/T14848) |
六新苯 | 《地下水质量标准》 (GB/T14848) | |
79. | 七然 | |
80. | (地下水质量标准 (GB/T14848) | |
81. | 2.4湾 | 《地下水质量标准) (GB/T14848) |
82. | 克百威 | 《地下水质量标准》 (GB/T14848) |
83. | 佛灭威 | 《地下水质量标准》 (GB/T14848) |
84. | 改改摄 | 蒙地下水质量标准》 (GB/T14848) |
85. | 甲基对硫磷 | 《地下水质量标准》 (GB/T14848) |
86. | 马拉硫磷 | 《地下水质量标准) (GB/T14848) |
87. | 乐果 | 《地下水质量标准》 (GB/T14848) |
88. | 毒死牌 | 《地下水质量标准】 (GB/T14848) |
89. | 百茵清 | 《地下水质量标准】 (GB/T14848) |
90. | 芳去津 | 地下水质量标准 (GB/T14848) |
91. | 草甘麟 | 《地下水质量标准》 (GB/T14848) |
92. | 澳酸盐 |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 |
93. | 一氯二澳甲烧 |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 |
94. | 二家一澳甲烧 |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 |
95. | 二氯乙胶 |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 |
96. | 三氯乙酸 |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 |
97. | 三氯乙醛 |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 |
98. | 六氯丁二烯 |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 |
99. | 丙烯酰胺 |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 |
100. | 环氧氯内烧 |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 |
(2)加油站、井场下游水质检测项目
钾、钙、钠、镁、硫酸盐、氯化物、碳酸根、碳酸氢根pH、溶解氧、
氧化还原电位、电导率、色、嗅和味、浑浊度、肉眼可见物、总硬度、溶
解性总固体、铁、锰、铜、锌、挥发性酚类、阴离子合成洗涤剂、高锰酸
盐指数、硝酸盐氮、亚硝酸盐氮、氨氮、氟化物、氰化物、汞、砷、硒、
镉、铬(六价)、铅、总大肠菌群、六六六、滴滴涕、钼、钴、铍、钡、
镍、总α放射性、总β放射性、细菌总数、萘、苯、甲苯、乙苯、邻二甲
24
苯、间(对)二甲苯、甲基叔丁基醚、总石油烃(TPH 总)、Cs-Cg、C1o-
C4、铅、二氯乙烷共59项
(3)其他区域监测井指标
水位、水温、色度、浊度、溶解氧、嗅和味、肉眼可见物、pH值、氧
化还原电位、电导率、溶解性总固体、总硬度、耗氧量(COD法,以O,计
)、偏硅酸、硝酸盐、亚硝酸盐、铵离子、硫酸盐、碳酸盐、重碳酸盐、
氯化物、氟化物、碘化物、钠、钾、钙、镁、铁、锰、铜、铅、锌、镉、
铬(六价)、汞、砷、硒、铝、碘、溴、挥发酚(以苯酚计)、阴离子表
面活性剂、总大肠菌群、细菌总数、三氯甲烷、四氯化碳、1,1,1-
三氯乙烷、三氯乙烯、四氯乙烯、二氯甲烷、1,2-二氯乙烷、1,1,2-
三氯乙烷、1,2-
二氯丙烷、溴二氯甲烷、一氯二溴甲烷、溴仿、氯乙烯、1,1-
二氯乙烯、1,2-
二氯乙烯、氯苯、邻二氯苯、间二氯苯、对二氯苯、1,2,4-
三氯苯、苯、甲苯、乙苯、二甲苯、苯乙烯、六六六(总量)、γ-
六六六(林丹)、滴滴涕(总量)、六氯苯、苯并(b)荧蒽、苯并(a)芘共75
项
2.土壤样品检测项目
《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45项+石油烃(C1o-C40)o
25
样品采集检测工作量汇总表
序 号 | 监测井 类型 | 监测指标 | 指标 数量 | 监测井 数量 | 样品 数量 |
1 | 水源井 | 水源开采并的监测指标:《地下水质量标准》( S7AIT(4848)和《生活饮用水尘生标准准》GB 5749)(扣除消毒剂副产物)中包含的指标。 | 100 | 7 | 14 |
2 | 加油站 油气井 场 | 鲤氢钙、钠、镁、硫酸盐、氨化物、凝酸根、碳 酸氢根PH、溶解氧、氧化还原电位、电导牵、 性隐和味、浑浊度、肉眼可见物、总硬度、溶解 牛谷固体、铁、锰、铜、锌、挥发性酚类、阴饼 子合成洗涤剂、高锰酸盐指数、硝酸盐氨、显膚 酸盐氨、氨氮、氟化物、氰化物、汞、磷、粥硝 铜、铬(六价)、铝、总大肠菌群、六头、滴 滴弹、、钻、皱、钢、镍、总放射性、总β激 射性、细菌总数、藜、苯、甲苯、龙苯、邻β甲 苯、P间(对)二甲苯、甲基叔丁基醚、总石油烃 TPH浆)、C5-C9、C10-C40、钳、二氯乙滤 水位、水温、色度、浊度、溶解氧、和味、肉 | 59 | 44 | 88 |
3 | 其他区 域监控 点 | 眼可已度 见 、 僵度氧化还原电位、电导率、溶解性总固体、总 硬度耗氧量(CODM法,以O计)、偏硅酸、 硝酸盐、亚硝酸盐、铵离子、硫酸盐、碳酸盐、 重碳酸盐、化物、氯化物、磺化物、钠酸罐、 钙、镁、铁、锰、铜、铅、锌、、铬(头价) 、汞、砷、硒、铝、碘、溴、挥发酚(以苯酚计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总大肠菌群、细菌总数 三氮艺氮甲烷四氨化炭细菌总数 三氢乙烷、三氯乙烯、四氯乙烯、二氯甲烷、12 三氯氮乙烷112-三、氯乙烧甲烧、12 | pH 75 | 6 | 12 |
氧氯丙烷、溴二氯甲烧、二氯二漠甲烧、澳仿、 氢氮艺烯烯氧米、11三、氯乙、、澳伤2 三氯乙烯、氯苯、邻二氮苯、简二氯苯、对二氮 苯 三氯苯、苯、甲苯、乙苯、三甲苯、苯乙烯、2 六六(森丹)、(总一茶、量甲果、乙烯 灰篮、(林丹)、滴滴沸(总量)、六氯苯、苯并( )荧葱、苯并(a) | 1,2,4- | ||||
表层土 4 壤 | 建设用+洗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去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45项+石油烃(C10-C40) | 46 | 40 | 40 |
26
笫五章 采购合同
(本合同模板仅供参考,最终合同文本以双方最终签订为准)
合同登记编号:
技 术 咨 询 合 同
(仅供参考)
项目名称: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27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合同双方就
的技术咨询,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咨询内容、形式和要求
甲方委托乙方就“ 夕 的技术咨询进行如下工作:
1.工作范围:
2.工作内容及方法:
3.提交成果:
4.成果提交实施进度:
二、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三、甲方的协作事项
四、技术情报和资料的保密米
五、验收、评价方法
六、报酬及其支付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因本合同所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不愿协商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
双方可以在甲方所在地向法院起诉。
九、其它
1.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2.本合同一式陆份,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各执叁份,均具有同
等法律效力。
(以下为签署页,无正文)
28
(本页为签署页,无正文)
委 托 方 0 甲 方 口 | 名称(或姓名) | (签章) | 技术合同专用章 或 单位公章 | ||
法定代表人 | (签章) | ||||
委托代理人 | (签章) | ||||
联系人 | (签章) | ||||
住所 (通讯地址) | 邮政 编码 传真 | 年月日 | |||
电 电话 | |||||
开户银行 | |||||
帐 | 号 | ||||
花 方 口 z 方 口 | 名称(或姓名) | (签章) 技术合同专用章 | |||
法定代表人 | 或 (签章) | ||||
委托代理人 | 单位公章 (签章) | ||||
联系人 | (签章) | ||||
住所 (通讯地址) | 邮政 编码 | ||||
电 话 | 传真 | 年月日 | |||
开户银行 | |||||
帐 号 | |||||
29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响应
文件
囗正本
囗副本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海南某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项目检测技术服务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日期:
30
响应文件目录表
项目名称:海南某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项目检测技术服务
项目编号:
文件类型 | 序号 | 文件名称 | 提交情况 | 页码 范围 | 备注 | |
有无 | ||||||
初审文件( 加盖供应商 公章) | 1 | 商函 | ||||
2 | 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 |||||
3 | 信用信息的证明材料 | |||||
4 |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证明文件复 印件 | |||||
5 |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 |||||
6 |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
7 1 | 商保证金 | |||||
供应商应 提交的经 济文件( | 报价表(首次) | |||||
2 加盖供应 3 | 分项报价表 | |||||
商公章) 供应商应提 | 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说明和资料 | |||||
交的商务技 术文件(加 盖供应商公 章) | 1 | 技术部分 | ||||
2 | 商务部分 | |||||
3 | 经济部分 | |||||
31
一、磋商函
致:(采购人)
我方确认收到贵方(项目名称)的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
(供应商名称、地址)作为供应商已正式授权
(供应商授权代表全名、职务)为我方签名代表,代表我方提交响应文件进行磋
商。
签名代表在此声明并同意:
1.我们愿意遵守采购人发布的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各项规定,自愿参加磋
商,并已清楚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及有关文件规定,并严格按照竞争
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履行全部责任和义务。
2.我们同意本响应文件自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日起90天内有效。如
果我们的磋商被接受,则直至合同生效时止,本响应文件始终有效并
不撤回已递交的响应文件。
3.我们已经详细地阅读并完全明白了全部竞争性磋商文件及附件,包括
澄清(如有)及参考文件,我们完全理解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
我们同意放弃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提出不明或误解的一切权力。
4. 我们同意提供采购人要求的有关磋商的一切数据或资料。
5. 我们理解采购人并无义务必须接受最低报价的磋商或其它任何磋商,
完全理解采购人拒绝迟到的任何磋商和最低磋商报价不是被授予成交
的唯一条件。
6. 如果我们未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全部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则完全同意
并接受按无效磋商处理。
7.我们证明提交的一切文件,无论是原件还是复印件均为准确、真实、
有效、完整的,绝无任何虚假、伪造或者夸大。我们在此郑重承诺:
在本次采购活动中,如有违法、违规、弄虚作假行为,所造成的损失
、不良后果及法律责任,一律由我方承担。
8.如果我们提供的声明或承诺不真实,则完全同意认定为我方提供虚假
材料,并同意作相应处理。
9.我们是依法注册的法人,在法律、财务及运作上完全独立于本项目采
购人、用户单位(如有)。
10.所有有关本次磋商的函电请寄:(供应商地址)
备注:本磋商函内容不得擅自删改。
32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
职务: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公章:
电话:传真:邮编:
33
二、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致:(采购人)
关于贵公司 年月日发布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的竞争性磋商文件,本公司(企业)愿意参加磋商,并声明:
我单位已清楚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及有关文件规定;
我单位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我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我单位具备磋商文件规定的本项目资格要求。
我单位没有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
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我单位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
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采购活动的情形。
我单位承诺在本次采购活动中,如有违法、违规、弄虚作假行为,所造成
的损失、不良后果及法律责仟,一律由我单位承担。
特此声明!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
供应商地址: 供应商公章:
邮政编码: 日期:
联系电话:
34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致:(采购人)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注册于(供应商地址)的(供应商名称)在下面签名
的(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在此授权(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作为我公司的
合法代理人,就(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磋商活动,提交响应文件及采购合
同的签订、执行、完成和售后服务,作为供应商代表以我方的名义处理一切与
之有关的事务。
被授权人(供应商授权代表)无转委托权限。
本授权书自法定代表人签字之日起生效,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被授权人(签名或盖章):
供应商名称(盖公章):
日期:年月日
注: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无须提供该委托书。
附: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附:粘贴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正反两面(护照)复印件
35
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单位名称:
地 址:
姓 名: 性别: 职务:
身份证号码: 系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供应商名称(盖公章):
日期:年月曰
注:此处所述“法定代表人”须与供应商的“营业执照”上的内容一致。
附: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两面(护照)复印件
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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