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甘林护许准〔2025〕20号关于同意甘肃枫栖梧养殖有限公司利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行政许可决定
金额
-
项目地址
甘肃省
发布时间
2025/01/2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甘肃枫栖梧养殖有限公司:
你单位的行政许可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二十八条及相关规定,同意你单位人工繁育的《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Ⅱ物种和尚鹦鹉(Myiopsitta monachus)35只、绿颊锥尾鹦鹉(Pyrrhura molinae)208只,按规定加载“中国野生动物管理专用标识”243枚,未经加载专用标识不得进入流通。
请你单位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从事相关活动,出售、运输、利用野生动物期间,须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做好动物防疫和生物安全工作,并自觉接受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请于2025年7月20日前持本件向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全国野生动植物研究与发展中心申请办理“中国野生动物管理专用标识”,逾期无效。
“中国野生动物管理专用标识”技术服务以及真伪鉴定事宜,请及时与下列单位和人员联系:
一、标识的技术服务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全国野生动植物研究与发展中心 黄松林
电话:010-62888966
二、标识的真伪鉴定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野生动植物检测中心 王震
电话:0451-82190626



甘肃省林业和草原局
2025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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