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重点)苍南县江南垟平原骨干排涝工程(龙港段)项目管理(重新招标)项目管理(重新招标)[Y3300000007000788001001]招标文件公示
项目编号:
苍南县江南垟平原骨干排涝工程(龙港段)(项目名称)经发改项字【2021】1号文同意建设,并已列为浙江省重点建设项目。项目建设规模工程等别为Ⅲ等,建设地址位于龙港市境内,计划于2026年建成。项目业主为龙港市农林水利发展服务中心(龙港市渔船安全救助信息中心),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或财政资金占比)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龙港市农林水利发展服务中心(龙港市渔船安全救助信息中心)(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广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的工程项目管理进行公开招标。
一、本次招标内容
苍南县江南垟平原骨干排涝工程位于鳌江流域江南垟平原,跨苍南县和龙港市。工程任务以排涝为主,兼顾灌溉和改善水环境。本项目工程等别为III等,新兰闸站、龙江泵站、章良水闸为2级建筑物,设计防洪(潮)标准100年一遇;河道护岸为4级建筑物,部分与现状海堤结合段为3级建筑物;闸(站)施工临时建筑物为3级,其余为5级。工程建设内容为拓浚排涝河道总长123.7公里;新建闸(站)3 座;建设绿道28.3 公里,绿道人行桥24 座,滨水湿地1处,沿河休闲节点7处;新建、拆建沿线阻水桥梁102座。其中龙港段建设内容为拓浚排涝河道总长 79.1 公里;新建新兰闸站、龙江泵站、章良水闸等闸(站)3 座,其中新兰闸站闸宽6米(2孔×3米),泵站设计流量30立方米每秒,龙江泵站设计流量30立方米每秒,章良水闸闸宽25米(5孔×5米);新建绿道7.6公里,绿道人行桥2座;新建、拆建沿线阻水桥梁55座。本次招标内容为苍南县江南垟骨干排涝工程(龙港段)的项目管理,主要内容本项目施工图设计建设内容包括围垦区以西部分建设内容和围垦区以内部分建设内容,总建安投资7.05亿元。(1)围垦区以西部分建设内容包括:总长41.40km的河道、龙江泵站(泵站设计排涝流量30m³/s),拆建阻水桥梁48座,建安投资约3.86亿元(包括建筑工程投资、机电、金属结构和临时工程投资,下同),其中河道部分1.72亿元、龙江泵站部分0.75亿元,桥梁部分1.39亿元。(2)围垦区以内部分建设内容包括:总长8.175km的河道、水域面积199000m2的北湖、水域面积67000m2的琵琶湖及章良水闸(5孔×5m);建安投资约3.23亿元。已具备实施条件的河道建安投资约1.41亿元,位于尚未完成吹填区块的河道建安投资约1.11亿元,章良水闸建安投资约0.71亿元。项目管理服务期为48个月(施工期服务期36个月,保修期服务期12个月),本次招标范围内的工程估算(或概算)造价1200万元,采用投标资格后审方式招标。
二、投标资格条件、要求
(一)投标人:
□1、具有/资质;
2、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投标人应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事业)单位,同时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4、投标人须具有2017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投标截止日止承担过中国境内工程概算建安投资额7000万元及以上水利工程(含泵站,且泵站流量不小于30m3/s)的项目管理(或代建)业绩,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中包含相应项目管理(或代建)内容的且为投标人自行完成的,可作为本次投标业绩。 业绩证明材料①初步设计批复文件;②合同;①、②缺一不可,业绩中的概算建安投资额以初步设计批复文件为准。若工程规模、特征等无法认定的可以提供业主证明(格式自拟)。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控股的其他公司,不得参与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1、具有(注册或登记)在投标人单位的 资格;
2、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三)其他
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19年9月1日(由于2018年8月1日起全国检察机关停止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投标人的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不再以检察机关档案为准,招标人在定标前将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按照招标文件约定对拟中标单位的行贿犯罪记录进行查询,查询结果以网页页面显示内容为准)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以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的结果为准);
2、投标文件中拟派从业人员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省发改委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 3、投标人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省发改委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4、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为http://kb.zmctc.com,本招标文件其他地方与本条不见面开标有关规定不一致的,以本条规定为准。(1)为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投标人原则上不得派代表至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现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投标授权代表应全程参与不见面开标。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以前,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线下提供的纸质投标文件、相关证明、证书原件等。(2)开标期间,投标人应使用数字证书(CA)在各自的电脑终端上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并进行相关操作、音视频及文字交互。各电脑终端上的所有操作、音视频及文字交互均被视为投标人的行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使用数字证书(CA)自行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等待开标,并在开标期间保持通讯畅通。(4)至投标截止时间,招标人宣布开始开标。(5)招标人公布投标人数量。若投标单位数量少于3家,招标人公布投标单位名称,宣布本次招标失败,结束开标;投标单位数量大于等于3家,进入投标人解密投标文件环节。(6)招标人启动投标文件解密指令后,投标人应使用生成投标文件的数字证书(CA)在线解密投标文件。投标人须在30分钟内完成解密。解密时间结束,成功解密的投标文件少于3个,招标人公布已解密的投标单位名称,宣布本次招标失败,结束开标。(7)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后或解密时间结束,招标人使用生成招标文件的数字证书(CA)解密投标文件,并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等相关信息。(8)开标过程中,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场通过不见面开标大厅的相应功能进行异议(点击“我有异议”按钮,并选择开标异议文字提问),招标人应通过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文字答复。(9)开标结果公布后,投标人应在5分钟内对开标结果进行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在线确认的视为自动确认。确认完成后招标人公示开标结果。(10)投标人电脑终端的硬件设备和软件系统配置应符合《关于印发《浙江省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疫情防控期间开展招投标不见面开标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附件2《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电脑终端配置要求》并运行正常,投标人承担因未尽职责产生的不利后果。投标人应提前阅读并熟悉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手册可在不见面开标大厅的登录界面下载、查看。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2、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 至 。
3、潜在投标人可凭本企业CA数字证书登录“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省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zmctc.com)”,在本公告下方下载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
4、未取得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取得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具体登记办法请登录“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zmctc.com)→交易主体注册”栏目进行操作。
5、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应通过省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提出。提交疑问截止日为 16:30。招标人将于 前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四、投标文件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zmctc.com)。
3、 □本项目采用网上远程开标方式,无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样品等材料,投标人无需至开标现场。开标网址:http://kb.zmctc.com。
□本项目采用网上远程开标方式。开标网址:http://kb.zmctc.com。招标文件要求递交的光盘,样品等材料,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杭州市曙光路140号(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或样品存放室)。递交光盘,样品等材料时应同时携带递交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递交的仅需提供身份证原件)。
潜在投标人应根据自身软硬件及网络状况,须预留充足时间上传投标文件以确保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投标文件大小应尽量控制在70M内,如若超出,务必进行文件压缩等技术处理,避免因投标文件过大或临近投标截止时间发生网络拥堵等意外情况导致投标文件上传失败的风险。开标地址:杭州市曙光路140号省交易中心。
招标文件和补充文件的下载地址为:
@招标文件下载@ @补充文件下载@
招标人地址: |
温州龙港市江滨路 184 号 |
联 系 人: |
张先生、黄先生 |
联系电话: |
0571-86486091、86486096 |
|
|
招标人: |
龙港市农林水利发展服务中心(龙港市渔船安全救助信息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 |
浙江广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日 期: |
2022年10月14日 |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 列 内 容 |
1.1.2 |
招标人 |
名 称:龙港市农林水利发展服务中心(龙港市渔船安全救助信息中心) 地 址:温州龙港市江滨路 184 号 联系人:林先生 电 话:0577-59868075 |
1.1.3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 称:浙江广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凤起东路50号 联系人:张先生、黄先生 电 话:0571-86486091、86486096 电子邮箱:/ |
1.1.4 |
项目名称 |
苍南县江南垟平原骨干排涝工程(龙港段) |
1.1.5 |
建设地点 |
龙港市境内 |
1.2.1 |
资金来源及比例 |
政府投资(100%) |
1.2.2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1.3.1 |
招标范围 |
见招标公告内容 |
1.3.2 |
计划服务期 |
不少于(或不长于)1460(48个月)个日历天,投标人的投标服务期不得短于(或长于)该计划服务期。 |
1.4.1 |
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
见招标公告内容 |
1.4.2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
1.9.1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 □组织 联系人: 电 话: 踏勘时间: 踏勘集中地点: |
1.10.1 |
投标预备会 |
☑不召开 □召开 召开时间: 召开地点: |
1.10.2 |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上传疑问方式 |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同招标公告。 上传疑问方式:通过省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zmctc.com)——业务管理——网上提问在线提出。 |
1.10.3 |
招标文件的 澄清、补充、修改的时间、下载澄清、修改、补充文件网址 |
澄清、补充、修改的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将在投标截止时间15个日历天前,在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和省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公布,并以电子文件形式上传至省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供投标人下载,不足15个日历天的,招标人将顺延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澄清、补充、修改的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5天前,以上款相同的形式发布。 公布网址: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www.zjpubservice.com) 省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zmctc.com) 下 载 网 址:省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zmctc.com) 注:潜在投标人应密切关注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和省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如有补充文件,投标人必须下载最新补充文件并导入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否则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开标。 |
1.11 |
分包 |
☑ 不允许。 □允许。 分包的工作内容: 分包金额要求: 分包企业的资格要求: |
1.12 |
偏离 |
□不允许 ☑允许。允许偏离的内容、偏离范围和幅度: 非实质性要求允许细微偏差,不允许重大偏差 |
2.1 |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
补充文件(答疑、澄清、补充、修改) |
2.2.1 |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
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10.2项 |
2.2.2 |
投标截止时间 |
|
2.2.3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修改的时间 |
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www.zjpubservice.com)、省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zmctc.com)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
3.1.7 |
其他需要投标人阐述的内容 |
/ |
3.1.9 |
构成投标文件其他材料 |
/ |
3.2.3 |
最高投标限价 |
☑ 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为:捌佰壹拾万元 □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以补充文件的形式公布。 □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的计算方法: |
3.2.4 |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
/ |
3.3.1 |
投标有效期 |
不少于90个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起算)。 |
3.4 |
投标保证金 |
□不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 ☑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委托浙江省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电子收付平台(以下简称保证金平台)统一收付,具体操作见“交易平台”(http://www.zmctc.com)。 一、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不少于10万元。 二、投标保证金有效期: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三、投标保证金的缴存方式: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银行保函、保险公司投标保证保险或浙江省招标投标协会出具的“投标保证金联保证明”。 1.银行转账:柜面转账(电汇)、网银支付。 专户名称: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一:工行杭州庆春路支行 专户账号:1202020229900500202 开户银行二:中信银行杭州凤起支行 专户账号:8110801013201676034 开户银行三:招商银行杭州分行营业部 专户账号:571913505610206 注:银行转账形式缴存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 2.银行保函:保证金平台认可的银行保函,且担保金额不得少于本次投标保证金金额,保函有效期不少于 个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起算)。 3.投标保证保险:通过省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登录“浙江省投标保证保险系统”购买投标保证保险,且保险金额不得少于本次投标保证金金额,绝对免赔率为0,保险期间为:自投标保证保险出单次日起一年。 4.保证金联保:省招标投标协会出具的“投标保证金联保证明”。 四、投标保证金的缴存时间: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日前一天的22:00(北京时间)前足额将投标保证金缴存至省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并与投标项目(标段)关联成功,否则视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 咨询电话: 工商银行:0571-87250378、87255239 中信银行:转账0571-89728150,89728152保函0571-86439660,4006998085 招商银行:客服95555、网关支付0571-82739769、电子保函0571-82739710 协会联保:0571-81060872 保证保险:400-153-8889 五、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1.投标人在项目关联成功后,若出现投标撤回、没有按招标文件规定递交投标文件、保证金金额不足、投标人不足三家等情形,保证金平台在开标(投标截止)后的第二个工作日自动退还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2.中标候选人公示期结束10天后,保证金平台自动退还中标候选人以外的投标保证金。 3.招标人完成中标结果公告后,保证金平台自动退还除中标人外的其他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 4.招标人完成中标合同备案后,保证金平台自动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5.投标人缴纳保证金后,由于各种原因未与投标项目(标段)关联成功的,由投标人在网上自行办理退款,保证金平台自动核对后沿原路退回交款账户。 6.招标项目终止的,保证金按以下规则退还: (1)尚未开标的项目,保证金平台在投标截止时间后的第二个工作日自动退还所有该项目已收到的投标保证金。 (2)已开标的项目,除招标人要求不予退还外,其他投标人的保证金,保证金平台在收到招标人发出项目终止指令后的第二个工作日自动退还。 7.遇下列情形时,保证金平台将暂缓退还相关投标人保证金: (1)招标项目(标段)发生投诉的,暂缓退还该项目所有投标人的保证金且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时间不受保证金有效期约束。投诉人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递交投诉书的,暂缓退还自电子交易平台收到投诉书的当天生效;投诉人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以外的方式向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递交投诉书的,暂缓退还自电子交易平台收到招标人暂缓退还指令时生效。 (2)因投标人违反招标文件约定,招标人要求暂缓退还相关投标人保证金的。 针对银行保函方式的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应另行按照保函约定在保函有效期到期前向相应银行提交书面有效期顺延告知函。
8.出现投诉的招标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退还时间不受保证金有效期约束。投诉处理完毕,按以下规则退还: (1)除招标人要求不予退还的以及本条第(2)点所列的保证 金以外,其余投标人保证金在电子交易平台收到招标人退还指令后 的第二个工作日自动退还。 (2)已超过原投标保证金有效期或者原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内已 14 不足确定中标人或中标合同签订所需合理时间,招标人要求投标人延长保证金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投标保证金有效期按延长后计算。 针对银行保函方式的投标保证金,如不予以退还的,招标人应另行按照保函约定向相应银行提交书面付款通知;予以退还的,向相应银行出具本保函已失效的书面指令。 9.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到期前,招标人认为有必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应将希望延长有效期的意向书面通知所有投标人,并将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名单及延长期限告知省交易中心登记并同时报浙江省招标投标管理中心备案,投标保证金有效期按延长后计算。 10.除招标人决定不予退还的、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因自身原因提出暂缓退还的以及因投诉处理需暂缓退还的投标保证金外,其余投标保证金在原投标有效期到期后第二个工作日自动退还。 11.投标人在投标期间银行基本账户发生变化时,应及时到省交易中心办理变更登记,以确保投标保证金及时准确地退还。 12.投标保证金退还时,同时退还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六、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或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3、经查实,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的。 □4、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有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情形。 出现上述不予退还情形的,招标人书面告知省交易中心登记后,保证金平台将自动划转相关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至招标人指定账户,不再退还给投标人。 投标人以保证保险方式或银行保函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出现上述情形的,招标人将向投标人进行索赔。招标人应及时登录交易平台在线申请“保险理赔”,填写“理赔原因”,根据保险公司要求上传相关证明材料。或向银行提出书面索赔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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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2 |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
/ |
3.5.3 |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 |
详见招标文件及公告。 |
3.5.5 |
近年发生的重大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 |
/ |
3.5.7 |
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及评审打分资料 |
(一)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提供); □3.联合体各方签订的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投标的提供); □4.行业行政部门核发的资质证书; □5.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证明材料:执业证书或其他证书; 6.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资料(银行转账记录或银行保函或投标保险保单或保证金联保证明); ☑ 7.投标人类似业绩证明材料:①初步设计批复文件;②合同;①、②缺一不可,业绩中的概算建安投资额以初步设计批复文件为准。若工程规模、特征等无法认定的可以提供业主证明(格式自拟)。 8、拟派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 (招标人认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实质性响应的资料)。 (二)评审打分资料: 1.拟派项目负责人评审打分业绩证明材料:①初步设计批复文件;②合同;①、②缺一不可,业绩中的概算建安投资额以初步设计批复文件为准。若工程规模、特征等无法认定的可以提供业主证明(格式自拟)。 以上一、二条涉及证书、资料应在投标文件中附复制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上述证书、资料均应在有效期内,已在有效期外尚在办理延期过程中的视为无效。评标专家评标时,可要求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系统澄清,但提供的资料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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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
☑不允许 □允许 |
3.7.2 |
签字或盖章 要求 |
一、电子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要求:在招标文件格式规定的签字和盖章处,投标人必须加盖单位电子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电子章。 □二、其它要求:/ |
3.7.3 |
投标文件份数 |
加密电子投标文件(.ZJSTF)一份(上传至交易平台),作为投标文件正本。 |
4.1 |
光盘、样品等材料的包装和标记 |
/ |
4.2.2 |
递交投标文件方式和地点 |
一、将由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生成的加密投标文件(.ZJSTF)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上传完成时间为准)上传至省交易中心交易平台(http://www.zmctc.com)。 □ 二、将光盘、样品等材料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至以下地点:杭州市曙光路140号省交易中心。 三、潜在投标人应根据自身软硬件及网络状况,须预留充足时间上传投标文件以确保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投标文件大小应尽量控制在70M内,如若超出,务必进行文件压缩等技术处理,避免因投标文件过大或临近投标截止时间发生网络拥堵等意外情况导致投标文件上传失败的风险。 |
4.2.3 |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
☑否 □是。未中标的投标文件将予以退还。 |
4.4 |
投标文件的拒收情形 |
一、投标人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 二、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 三、投标保证金未与所投标段关联的投标文件 □四、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提交的投标文件。(采用资格预审方式招标的) |
5.1 |
开标时间和地点、参加开标会议的要求 |
一、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二、本项目采用网上远程开标方式,开标网址:http://kb.zmctc.com。 三、参加开标会议的要求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使用数字证书(CA)自行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等待开标,并在开标期间保持通讯畅通。请各投标人务必使用IE11及以上浏览器访问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完成远程开标。投标人可全程在线观看开标过程,无需到现场开标。 四、开标期间,各交易主体使用数字证书(CA)在各自的电脑终端上的所有操作、音视频及文字交互均被视为各交易主体的行为,并各自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5.2 |
开标 |
一、投标人参加开标须携带加密投标文件的CA证书锁以供开标现场解密投标文件。 二、由招标人代表按照先送达后开标的顺序进行开标。 三、开标时,如发现以下情况之一的,相应投标文件不予开标,招标人将投标文件退回投标人: (一)投标人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 (二)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 (三)投标保证金未与所投标段关联的投标文件。 □(四)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提交的投标文件。(采用资格预审方式招标的) □(五)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光盘、样品等材料的。 (六)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接收要求的。 四、开标程序 (一)宣布开始 至投标截止时间,招标人宣布开始开标,宣布开标项目名称、招标人代表、交易中心见证代表、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二)公布投标人数量 招标人公布投标人数量及投标保证金缴纳情况。若开标系统显示已递交投标文件的单位数量少于3家,招标人公布已递交投标文件单位名称,当场宣布招标失败,结束开标。 (三)投标人解密 投标人数量大于等于3家,进入投标人解密环节。 投标人解密时间:30 分钟。投标人解密方式: 投标人使用IE11及以上浏览器自行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kb.zmctc.com(或交易平台首页点击“不见面开标大厅”)。待招标人点击解密指令后,投标人使用生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在线解密。 若成功解密的投标人少于3家,招标人宣布本次招标失败。 (四)招标人解密 全部投标人解密完成后或投标人解密时间结束,招标人使用生成招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解密投标文件。 (五)抽取系数(若有) (六)公布开标结果 招标解密完成后,开标系统公布投标单位、项目负责人、投标报价、服务期、质量目标等内容。 (七)投标人确认 开标结果公布后,投标人应在5分钟内对开标结果进行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在线确认的视为自动确认。 (八)异议及回复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在开标结果公布后5分钟内通过不见面开标大厅的“我有异议”按钮进行异议,招标人通过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文字答复。 (九)开标结束 招标人宣布本次开标结束。 五、开标特别说明 (一)开标解密使用投标人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 (二)因投标人原因造成其电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 (三)部分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其他投标文件的开标可以继续进行。 (四)投标人必须使用生成电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解密电子投标文件。 六、特殊情况的处理 (一)如遇网络故障、网络安全问题等意外情况,所有投标人均无法解密,或因招标人CA锁原因导致招标人解密环节出现问题,招标人向监管部门申请并征得同意后可延长开标时间或推迟时间重新开标,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二)因电子交易系统故障、投标人数量过多等非投标人原因,导致投标文件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的,招标人可向监管部门申请并征得同意后延长解密时间,并告知在线的投标人。 七、不见面开标软硬件要求 投标人电脑终端的硬件设备和软件系统配置必须符合不见面开标技术要求并运行正常,否则投标人自行承担不利后果。 (一)建议电脑配置:4G以上内存,MicrosoftWindows7以上操作系统,正版office软件,耳机。 (二)50M以上网络带宽连接。 (三)安装新点驱动(浙江省版)。相关驱动可在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界面的驱动下载页面下载。 (四)使用MicrosoftInternetExplorer11(IE 11)及以上浏览器,加入可信任站点,添加兼容性视图设置,修改Activex控件和插件设置,关闭弹出窗口拦截。 |
6.1.1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评标委员会成员构成:共5人,其中招标人代表1人,库选经济、技术专家4人(库选经济、技术专家不得少于专家人数的2/3); 库选经济、技术专家确定方式:执行《浙江省综合性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相关规定。 □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被发现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1位专家不能参与评标的,自动从评标委员会中取消1名招标人代表;2位专家不能参与评标的,不再补抽由其余人员组成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最终的评标专家不得少于5人,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 |
6.3 |
评标方法 |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 综合评估法 |
6.4 |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 |
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浙江政务服务网 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 |
7.1 |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
□是 ☑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量:1个。 |
7.4.1 |
履约保证金 |
履约保证金的形式:现金、银行保函、保险公司保函或融资担保公司保函。 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合同总价的2%(不得超过2%) |
8.2 |
不再招标 的情形 |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的,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 |
10.1 |
否决投标的情形 |
一、凡评标委员会拟作出否决投标决定的,应先通过交易平台向投标人进行书面询问核实。未进行询问核实程序的,不得做出否决投标决定,投标人放弃接受询问核实机会的除外。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系统中评标委员会发出的澄清并及时答复,在规定的时限内投标人不参加核实或不予答复的,视为放弃接受询问核实机会。 二、投标文件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审核并经过询标程序,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1.投标人的资质、业绩、人员、设备等条件未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7中“一、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资料”内容为准); 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7.3项规定为准)签字或盖章的; 3.委托代理人无有效的授权委托书的; 4.投标人存在投标人须知第1.4.3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4款第五点规定情形的。 □5.投标函载明的服务期短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服务期的; ☑ 5.投标函载明的服务期长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服务期的; 6.投标人不以自己的名义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或提供的投标保证金有缺陷而不能接受的; 7.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的; 8.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的(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9.投标函载明的投标报价或其它关键内容不全或有瑕疵的; 10.报价评审时,投标人拒绝以下条款修正的(招标人认为需要设置的填写,无则删除本条): (1) 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 单价金额与数量相乘与合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合价金额为准,调整单价金额;(3) 当各分项投标报价之和与投标总价不一致时,以投标总价为准,调整各分项投标报价;; 11.投标人未按以下要求进行报价的(招标人认为需要设置的填写,无则删除本条): /; 12.主要的服务方案不可行或主要服务设备不能满足需要的; 13.采用的服务标准或主要技术指标达不到国家强制性标准的,或采用的服务方法或采用的质量安全管理措施不能满足国家强制性标准或要求的; 14.(1)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承诺书的或提供的承诺函无效的;或(2)投标人改变招标文件清单内容的;或(3)投标文件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存在属于重大偏离情形的。 (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内容,无则删除本条); 15.拟派项目负责人被省发展改革委列入招投标失信黑名单,且在披露期限内的; ☑ 投标人被省发展改革委列入招投标失信黑名单,且在披露期限内的; 16.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上,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17.存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无效投标情况的。 除本条规定以外,招标文件中其他条款均不得作为否决投标文件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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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 |
异议与投诉 |
一、异议 (一)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个日历天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个日历天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二)投标人认为开标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应当在开标现场通过省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招标人将当场对异议给予处理或者告知处理的办法。异议和答复应记入开标记录或者制作专门记录以存档备查。 (三)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个日历天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四)对招标文件、开标结果和评标结果的异议,提出和答复均应采用通过省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的形式 。 二、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个日历天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资料,具体要求按《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2004年第11号令)规定。 就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三、上述时限最后一日如遇国家法定休假日的,顺延至法定休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提出投诉的应当知道起始时间界定为:1.对招标文件公告资格条件的投诉以下载招标文件的第一天为准;2.对除公告资格条件外招标文件其他内容的投诉以招标文件下载最后一天为准;3.对开标的投诉以开标时间为准;4.对评标结果的投诉以中标候选人公示期的起始时间为准。 |
10.3 |
定标 |
一、招标人定标前,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拟中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19年9月1日(由于2018年8月1日起全国检察机关停止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投标人的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不再以检察机关档案为准,招标人在定标前将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按照招标文件约定对拟中标单位的行贿犯罪记录进行查询,查询结果以网页页面显示内容为准)起至投标截止日止的行贿犯罪记录(以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的结果为准)。 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取消其中标资格,招标人将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或重新招标。 二、招标人将确定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将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或重新招标。 |
10.4 |
特别说明 |
一、本招标文件斜体字部分是根据本次招标内容的具体情况进行相应填写。 二、投标人须知具体内容如与本前附表不一致的,以本前附表为准。 三、投标人投标函与投标函附录不一致的,以投标人投标函为准。 四、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函的投标报价与报价清单汇总报价不一致时,以投标函报价为准。 五、评标委员会评标中发现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且经询标澄清投标人无令人信服的理由和可靠证据证明其合理性的,经半数以上成员确认,其投标文件按否决投标处理,不再对其进行评审,也不影响招标工程继续评标。评标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应将有串通投标嫌疑的投标文件以及相关评标分析材料及时移交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作进一步调查处理,即使最终无法认定串通投标行为成立,也不影响对其按否决投标处理的结果。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或文件创建标识码相同; 3.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4.不同投标人从同一投标单位或者同一自然人的IP地址下载招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购买电子保函或参加投标的人员为同一标段其他投标人的在职人员;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7.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8.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或者通过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购买电子保函; 9.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10.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11.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 12.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13.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
招标文件公示,详情见附件! |
招标文件反馈意见录入 |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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