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1.1、项目名称:南雄市北城区托幼一体化教育建设项目全过程监理
1.2、项目业主:南雄市教育局
1.3、项目批准部门:南雄市发展和改革局
1.4、项目批准文号:雄发改投审〔2022〕230号
1.5、项目代码:2209-440282-99-01-430549
1.6、项目资金来源:市财政资金和其他资金100%
1.7、招标人:南雄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管理中心
1.8、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云兴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2、工程概况和工期要求
2.1、项目建设地点:南雄市雄州街道北城区。
2.2、项目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3、工程主要建设规模:项目建设含托育园、幼儿园、小学等综合教育一体化学校,总建筑面积约50814.63㎡,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为31252.37㎡,地下建筑面积约为19562.26㎡,新建1 栋3 层托育园、1 栋4 层幼儿园、1 栋4 层教学楼、1 栋5 层综合楼、1 栋2 层体育馆、1 栋2 层食堂及报告厅、地下室1层以及活动场地、运动场、球场、室外景观园林绿化、消防车道、供配电、给排水、安防监控等户外附属配套工程。
2.4、项目概算投资额:项目概算总投资36493.97万元,其中建安费25114.55万元,监理费为236.95万元。
2.5、项目招标范围:项目建设范围内的建设全过程监理(含设计阶段、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竣工验收及结算阶段和缺陷责任保修期阶段、人防的全过程监理)。
3 投标人资质等级及人员要求
3.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资质要求
3.2.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2.2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之一:
①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②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或以上)资质。
3.2.3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投标人的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的,但投标人提供了发证机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证明材料(如自动顺延或推迟办理延期业务的通知),证明在开标日继续有效的,不得否决其投标。
3.3.相关人员要求
3.3.1 拟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为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应持有国家住建部印发的有效注册证书,其担任总监理工程师职务的其他在施(包括已中标未开工、已开工未竣工)建设工程项目不得超过2个。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现阶段有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职务的,须得到任职项目建设单位书面同意后方可担任本招标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3.3.2 投标人与其拟委派的往本项目监理机构的所有人员之间必须具备合法、唯一的劳动聘用关系。拟委派的人员中具备注册执业资格的,其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保持一致。
3.3.3 关于企业和人员资质、资格有效期均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最新的文件执行,投标人可将相关文件附在投标文件中。
3.4.禁止投标条款
3.4.1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与本招标项目的施工承包人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商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0)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3)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监理质量或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4)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发布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
3.4.2 招标人拒绝以下名单中的单位参加本次投标:
序号 | 单位名称 | 拒绝原因 |
1 | 广东展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为本招标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 |
2 | 广东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广州市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 为本招标项目的初步设计、勘察单位 |
3 | / | 为本招标项目的全过程监理单位 |
4 | 广州市云兴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
5 | 无 | 为本招标项目上一次招标的中标人,但无正当理由不签订合同,被招标人书面拒绝再次投标。 |
6 | 南雄市教育局 | 为本招标项目的业主单位 |
7 | 南雄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管理中心 |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人 |
3.5.其他要求
省外企业须按照《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规定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
4、获取招标文件
4.1 本次招标实行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和电子投标。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网上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见本章第二节“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投标人须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广东省·韶关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200/index),使用新建设工程交易系统进行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电子投标截止时间(见本章第二节“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前将投标文件上传到建设工程交易系统(上传后系统将自动加密)完成电子投标。投标人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广东省·韶关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200/index),在【服务指南】栏目中下载《韶关市公共资源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投标人操作指南》,了解网上获取招标文件操作流程。技术咨询电话:18819797080/0751-8379671 叶先生,业务咨询电话:0751-8633211、8633071。
4.2只有申领了数字证书(CA)、“粤企签”或GDCA/SZCA/NETCA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电子印章,并在交易系统中完成企业信息数据入库的投标人,方可使用交易系统进行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和电子投标。
首次在韶关市参与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投标人,必须在平台系统上传企业相关资料办理企业入库事宜。投标人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广东省·韶关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200/index)办理办理企业入库、数字证书及电子印章事宜,具体请在平台查阅相应的交易指引。
已入库企业有关信息(如单位名称、基本账号、资质、人员等)发生变化的,须及时在交易系统进行相应变更。投标人未及时变更信息而造成的损失和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电子印章:是指获得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电子认证服务许可证》、国家密码管理局颁发的《电子认证服务使用密码许可证》等资质,具备承担因数字证书原因产生纠纷的相关责任的能力,且在广东省内具有数量基础和服务能力的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签发的电子签章认证证书(即CA数字证书)。投标人应当到相关服务机构办理并取得数字证书介质和应用。电子印章包括机构法人电子形式印章,单位法定代表人、被委托人及其他个人的电子形式印章。电子印章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3 投标保证
4.3.1 投标人须缴纳金额为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元)的投标保证。
4.3.2 投标保证的形式包括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担保、投标保证保险三种,由投标人自主选择。
(1)采用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完毕后,即可在系统申请缴纳投标保证金,获取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缴纳账号。投标人须于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见本公告第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前,从其基本账户将投标保证金转账到指定的缴纳账号。逾期到账的、从非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的,其投标无效。
(2)采用投标保证担保的,投标人应提交有效的银行保函,银行保函的有效期不得短于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必须在投标保证担保截止时间(详见本章第二节“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前,使用工程建设交易系统完成网上办理电子保函。
(3)采用投标保证保险的,投标人须在投标保证保险投保截止时间(见本公告第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前,使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完成网上投保。投标人可在系统选择保险机构、录入投保信息、支付保费、打印电子保单,电子保单的有效期不得短于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广东省·韶关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200/index),在【服务指南】栏目中下载《建设工程网上交易系统保险保证金缴纳操作指南》,了解网上投保具体操作流程。逾期投保的,其投标无效。
温馨提醒:
1.投标人采用投标保证担保或投标保证保险的,为避免在评标过程中因有效期发生争议,建议投标人将银行保函或电子保单有效期设置为较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延长不少于20个日历天。
2.招标文件中“获取招标文件”及“投标保证的形式”中的内容表述必须与招标公告一致。
4.4 若投标人因自身原因未能正确完成网上获取招标文件、电子投标、缴纳投标保证的,其投标无效。
5、招标文件的获取、提问和答疑
5.1 招标文件随本公告一并公开发布,投标人可登录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zbtb.gd.gov.cn)或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广东省·韶关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200/index)免费下载。投标人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完毕后,即可在系统内免费下载本招标项目招标文件等资料。
5.2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应在提问截止时间(见本公告第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前使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提出问题。未在指定时间前、未采用指定方式提出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招标人在提问截止时间(见本公告第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后3日内,一次性对收到的所有问题作出答复,并形成答疑(或修改)公告在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上公开发布。答疑(或修改)公告一旦发布,即视所有潜在投标人已经知悉答疑(或修改)内容,投标人未及时关注而造成的损失和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4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所作的答疑(或修改)公告,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6、投标文件的提交
14.1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通过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提交已加密投标文件。
14.2 投标人代表尚应递交以下的资料(如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用于评审的证书、证件、证明原件(附一式2份清单)。
14.3前来参加本次开标活动的投标人,必须持续关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广东省·韶关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200/index)最新发布的疫情防控动态信息,以其为准,并按要求当场出示相关证明。
7.开标
7.1 招标人邀请所有正确完成了网上获取招标文件、电子投标、缴纳投标保证、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参加开标,投标人可自主决定是否参加。投标人不参加开标的,视其默认开标结果,以及放弃在开标期间见证、监督、投诉、申辩的权利。
7.1.1 开标时间和地点:见本章第二节“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
7.1.2 开标前24小时,若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显示缴纳投标保证(包括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担保、投标保证保险)的投标人数量不足3个时,招标人将取消原定于次日召开的开标活动。投标人可在投标保证缴纳截止时间(见本章第二节“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至电子投标截止时间(见本章第二节“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期间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广东省·韶关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200/index)查询是否发布了取消开标活动的相关信息。
8、发布公告的媒介
(1)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zbtb.gd.gov.cn)。
(2)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广东省·韶关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200/index)。
9.联系方式
9.1 招标人
单位名称:南雄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管理中心
办公地址:南雄市雄州街道沿江西路2号
联系人(部门):董工
联系电话:0751-3836723
9.2 招标代理机构:
单位名称:广州市云兴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韶关市新华南路华园新村8栋2楼(韶关分公司)
联系人(部门):易工
联系电话:0751-8533381、8536891
9.3 交易场所:
单位名称: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办公地址:南雄市雄东路1号大润发四楼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雄分中心(公共服务中心内)
联系人:工程交易股
电话:0751-3860729
9.4 行政监督部门:
单位名称:南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办公地址:南雄市新城沿江东路143号三楼
联系人(部门):建筑业市场管理股
联系电话:0751-3823847
10.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
1 | 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 2023年2月3日19时00分 |
2 |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3年2月24日10时00分 |
3 | 网上提问 截止时间 | 2023年2月14日 16 时 00 分 |
4 | 网上答疑 时间 | 2023年2月14日 16 时 30 分至2023年2月17日 16 时 00 分 |
5 | 投标保证缴 纳截止时间 |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3年2月23日10时00分; 投标保证担保上传截止时间:2023年2月23日10时00分; 投标保证保险投保截止时间:2023年2月23日10时00分。 |
6 | 电子投标 截止时间 | 2023年2月24日10时00分 |
7 | 原件(如有)递交时间 | 2023年2月24日9时30分至2023年2月24日10时00分 |
8 | 原件(如有) 递交地点 | 递交场所: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雄分中心,地址:南雄市雄东路1号大润发四楼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雄分中心,具体房间号以当日现场通知为准。 |
9 | 开标时间 | 2023年2月24日10时00分 |
10 | 开标地点 | 开标场所: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雄分中心,地址:南雄市雄东路1号大润发四楼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雄分中心,具体房间号以当日现场通知为准。 |
备注:自行下载招标文件、资料文件及招标答疑书等。若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及时取得上述资料的,由此发生的任何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
招 标 人(盖章):南雄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广州市云兴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2023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