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甘肃】中电万维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酒泉分公司2024年度10号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金额
1950万元
项目地址
甘肃省
发布时间
2024/11/0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txjl-gsdx2024-050-02
预算金额1950万元
招标联系人沈经理15393461362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省通信产业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任旭宗15390587229
标书截止时间2024/11/14
投标截止时间2024/11/29
公告正文
中电万维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酒泉分公司2024年度10号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中电万维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酒泉分公司2024年度10号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编号:TXJL-GSDX2024-050-02),招标人为中电万维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酒泉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甘肃省通信产业工程监理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 项目概况
为顺利完成中电万维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酒泉分公司2024年度10号采购项目(第二次),现对本项目货物进行公开招标,预估金额为1950万元。
1.2 招标内容
中电万维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酒泉分公司2024年度10号采购项目(第二次),主要包括包括达视频抓拍一体机(含支架)、多合一补光灯(含支架)、800万智能双摄球型网络摄像机(含支架)、禁止强超强会标志牌、落地机柜、智能抱杆配电箱系统对接与整合等内容。
1.3 本次招标的规模、货物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参数、交货期及交货地点具体如下: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4 规定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5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17256600元人民币(不含税,税率为13%),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2.1.2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3 投标人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a.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不限于一般纳税人申请表或网站截图);
b.提供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承诺函
2.1.4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代理商投标的,须提供所投标产品的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函,同时参选人须提供所有产品售后服务承诺。
2.1.5 主要产品需提供设备入网许可证。(主要设备为附件三带▲)
2.1.6 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招标人一旦发现投标人将承包项目分包或转包他人,将取消其资格,以提供的承诺书为准。
2.1.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8 投标文件签字盖章,投标文件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签字及盖章真实有效、无漏项。
2.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9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9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9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3)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涉及多个产品的,投标人及其任一投标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招标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 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投标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3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1月6日9时00分至2024年11月14日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招标文件:
4.2.1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招标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投标人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7投标人注册”。
4.3 招标文件费用:每套售价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29日10时00分
5.2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人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招标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投标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5.3本项目将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开标,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 样品的递交
6.1 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
6.2 检测相关费用:/。
7. 投标人注册
7.1 【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招标文件。
7.2 CA证书办理
参与电子采购的潜在投标人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和投标,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首页“操作指引-CA办理”。】
7.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010-56107929 /010-56107880
服务邮箱:zb_support@chinatelecom.cn(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ctsc@c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且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9.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9.1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电万维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酒泉分公司
地 址: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解放路2号
邮 编:735100
联系人:沈经理
电 话:15393461362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省通信产业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平凉路366号
邮 编:730000
联 系 人:任旭宗 张光明 贾凡霞 戈炫 冯晓萍
电 话:15390587229
电子邮件:15390587229@189.cn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兰州城关支行
账 号:621060106010210613048
9.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省通信产业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5日
本招标项目为中电万维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酒泉分公司2024年度10号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编号:TXJL-GSDX2024-050-02),招标人为中电万维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酒泉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甘肃省通信产业工程监理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 项目概况
为顺利完成中电万维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酒泉分公司2024年度10号采购项目(第二次),现对本项目货物进行公开招标,预估金额为1950万元。
1.2 招标内容
中电万维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酒泉分公司2024年度10号采购项目(第二次),主要包括包括达视频抓拍一体机(含支架)、多合一补光灯(含支架)、800万智能双摄球型网络摄像机(含支架)、禁止强超强会标志牌、落地机柜、智能抱杆配电箱系统对接与整合等内容。
1.3 本次招标的规模、货物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参数、交货期及交货地点具体如下:
序号 | 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交货地点 | 供货期 |
1 | 中电万维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酒泉分公司2024年度10号采购项目(第二次) | / | / | 酒泉市 | 2024年11月至2025年8月 |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4 规定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5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17256600元人民币(不含税,税率为13%),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2.1.2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3 投标人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a.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不限于一般纳税人申请表或网站截图);
b.提供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承诺函
2.1.4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代理商投标的,须提供所投标产品的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函,同时参选人须提供所有产品售后服务承诺。
2.1.5 主要产品需提供设备入网许可证。(主要设备为附件三带▲)
2.1.6 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招标人一旦发现投标人将承包项目分包或转包他人,将取消其资格,以提供的承诺书为准。
2.1.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8 投标文件签字盖章,投标文件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签字及盖章真实有效、无漏项。
2.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9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9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9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3)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涉及多个产品的,投标人及其任一投标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招标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 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投标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3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1月6日9时00分至2024年11月14日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招标文件:
4.2.1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招标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投标人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7投标人注册”。
4.3 招标文件费用:每套售价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29日10时00分
5.2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人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招标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投标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5.3本项目将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开标,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 样品的递交
6.1 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
6.2 检测相关费用:/。
7. 投标人注册
7.1 【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招标文件。
7.2 CA证书办理
参与电子采购的潜在投标人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和投标,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首页“操作指引-CA办理”。】
7.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010-56107929 /010-56107880
服务邮箱:zb_support@chinatelecom.cn(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ctsc@c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且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9.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9.1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电万维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酒泉分公司
地 址: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解放路2号
邮 编:735100
联系人:沈经理
电 话:15393461362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省通信产业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平凉路366号
邮 编:730000
联 系 人:任旭宗 张光明 贾凡霞 戈炫 冯晓萍
电 话:15390587229
电子邮件:15390587229@189.cn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兰州城关支行
账 号:621060106010210613048
9.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省通信产业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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