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候选人公示
陕坝味道食品产业园电力配套工程
中标候选人公示
第一中标候选人
第二中标候选人
第三中标候选人
否决投标情况
异议与投诉
招标人名称 | 内蒙古杭后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 内蒙古兢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和编号 | 陕坝味道食品产业园电力配套工程 杭DL2023-001 |
标段(包)名称和编号 | 陕坝味道食品产业园电力配套工程 杭DL2023-001-01-01 |
开标时间 | 2023年08月10日 09时00分 |
开标地点 | 杭锦后旗开标室1号 |
公示期 | 2023年08月11日至2023年08月13日止 |
备注说明 |
投标人名称 | 内蒙古鹏海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投标报价(元) | 9167620.0000 |
工期(交货期) | 240 计划开工时间:2023年8月15日计划完工时间:2024年4月10日共计:240(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
工程质量标准 | 合格 |
承诺的项目负责人姓名、相关个人业绩、证书名称和编号 | 邱涛 - 二级建造师证书编号:NMG2515701 |
企业业绩 | - |
其他项目管理人员姓名、相关个人业绩、证书名称和编号 | 技术负责人:王培,工程师证书编号:201412032;安全员:孟潇,证书编号:蒙建安C2(2017)0012659;质量员:孟沙,证书编号:0152210400002000041;施工员:王庆,证书编号:0152210400002000050;材料员:许乐,证书编号:0151711191517001271;资料员:贾雄,证书编号:0152311400024000018;高压电工:贾雄波,证书编号:T152801199107154719;高压电工:刘晓东,证书编号:T152632198603090012;高压电工:孟茹,证书编号:T152801199109098327;高压电工:苏丽茹,证书编号:T152827198502162128;高压电工:王永成,证书编号:T15282319881218161X;高压电工:孟宇,证书编号:T15280119920620833X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评标情况 | 详见本公示附件《评标报告》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 |
投标人名称 | 中恒华美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
投标报价(元) | 9171603.0000 |
工期(交货期) | 计划开工时间:2023 年 8 月 15 日;计划完工时间:2024 年 4 月 10 日;共计:240 (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
工程质量标准 | 合格 |
承诺的项目负责人姓名、相关个人业绩、证书名称和编号 | 王俊清 - 二级建造师证书编号:蒙215161637596 |
企业业绩 | - |
其他项目管理人员姓名、相关个人业绩、证书名称和编号 | 技术负责人:孙利杰,工程师证书编号:20213002719;安全员:冀登红,证书编号:蒙建安C3(2023)0005934;施工员:祁龙,证书编号:0151810191518000110;质量员:李进军,证书编号:0151810691518000236;材料员:刘婷,证书编号:0152211100001000061;资料员:段佳丽,证书编号:0151811491518000098。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评标情况 | 详见本公示附件《评标报告》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 |
投标人名称 | 建泽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
投标报价(元) | 9160369.0000 |
工期(交货期)天 | 240,计划开工时间:2023年8月15日;计划完工时间:2024年4月10日,共计:240(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
工程质量标准 | 合格 |
承诺的项目负责人姓名、相关个人业绩、证书名称和编号 | 范海栋 - 二级建造师证书编号:蒙215131323751 |
企业业绩 | - |
其他项目管理人员姓名、相关个人业绩、证书名称和编号 | 技术负责人:任春雨,工程师证书编号:201705393;安全员:赵宇荣,证书编号:蒙建安C2(2021)000596;施工员:温燕妮,证书编号:0151810191518000519;材料员:高宏伟,证书编号:0151711191517000189;质量员:祁素伟,证书编号:0151810691518000344;资料员:杨洁,证书编号:0151811491518000338;高压电工:安宗旺,证书编号:T620421198305280417;高压电工:蒋永慧,证书编号:T620423199009247011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评标情况 | 详见本公示附件《评标报告》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 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 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 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 部门提出投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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