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新疆建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村庄规划编制的公开招标公告
金额
292万元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04/0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xjksscg(gk)xjjy2023-03号
预算金额292万元
招标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市自然资源局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建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徐小琴15209980016
标书截止时间2023/04/13
投标截止时间2023/04/24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村庄规划编制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4月24日 11: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KSSCG(GK)XJJY2023-03号
项目名称:村庄规划编制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2920000
最高限价(元):292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村庄规划编制
数量:1
预算金额(元):292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针对阿克喀什乡巴扎(8)村、英吾斯坦乡墩艾日克(3)村、巴扎(19)村、阿瓦提乡科克其(11)村、其格勒克(19)村、夏合夏格(25)村、浩罕乡库康(14)村、伯什克然木乡叶汗里(4)村、阿亚格库木巴格(10)村、比格艾日克(11)村、荒地乡素盖塔格(3)村、色满乡提坎贝什(7)村、朝阳(10)村、帕哈太克里乡尤喀尔克喀库拉(6)村、乃则尔巴格镇红樱桃(3)村15个行政村开展地形测绘和村庄规划编制,按照新疆村庄规划相关指南要求进行规划编制,包括村庄分类引导、发展目标与规模确定、空间布局与用途管制、乡村产业发展规划、居住用地布局、公共服务设施规划、道路交通规划、公用设施规划、历史文化保护利用和特色风貌引导等内容。
对英吾斯坦乡、伯什克然木乡开展乡镇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包括但不限于基础评估分析、乡镇分类引导、发展定位与指标、国土空间格局、国土空间规划分区、规划用途与结构调整、自然资源保护与利用、产业发展、村庄布局优化、基础保障体系、乡镇府驻地规划、历史文化与特色风貌、国土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规划传导与实施、近期建设目标等内容。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具体期限以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为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须具备城乡规划编制乙级资质(及乙级以上)及土地规划乙级资质(及乙级以上)证书。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含2家),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联合体其中一方必须具备法定有效的土地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另一方必须具备法定有效的城乡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各方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项目负责人(牵头方提供)须具备(城乡规划或土地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4月04日至2023年04月13日,每天上午10:00至13:30,下午15:30至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
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4月24日 11: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政采云平台投标客户端
开标时间:2023年04月24日 11: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市自然资源局
地 址:喀什市深喀大道行政审批局三楼东侧
联系方式:1879950138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建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喀什百合苑三期九号楼2单元2081室
联系方式:152099800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小琴
电 话:15209980016
村庄规划编制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4月24日 11: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KSSCG(GK)XJJY2023-03号
项目名称:村庄规划编制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2920000
最高限价(元):292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村庄规划编制
数量:1
预算金额(元):292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针对阿克喀什乡巴扎(8)村、英吾斯坦乡墩艾日克(3)村、巴扎(19)村、阿瓦提乡科克其(11)村、其格勒克(19)村、夏合夏格(25)村、浩罕乡库康(14)村、伯什克然木乡叶汗里(4)村、阿亚格库木巴格(10)村、比格艾日克(11)村、荒地乡素盖塔格(3)村、色满乡提坎贝什(7)村、朝阳(10)村、帕哈太克里乡尤喀尔克喀库拉(6)村、乃则尔巴格镇红樱桃(3)村15个行政村开展地形测绘和村庄规划编制,按照新疆村庄规划相关指南要求进行规划编制,包括村庄分类引导、发展目标与规模确定、空间布局与用途管制、乡村产业发展规划、居住用地布局、公共服务设施规划、道路交通规划、公用设施规划、历史文化保护利用和特色风貌引导等内容。
对英吾斯坦乡、伯什克然木乡开展乡镇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包括但不限于基础评估分析、乡镇分类引导、发展定位与指标、国土空间格局、国土空间规划分区、规划用途与结构调整、自然资源保护与利用、产业发展、村庄布局优化、基础保障体系、乡镇府驻地规划、历史文化与特色风貌、国土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规划传导与实施、近期建设目标等内容。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具体期限以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为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须具备城乡规划编制乙级资质(及乙级以上)及土地规划乙级资质(及乙级以上)证书。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含2家),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联合体其中一方必须具备法定有效的土地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另一方必须具备法定有效的城乡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各方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项目负责人(牵头方提供)须具备(城乡规划或土地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4月04日至2023年04月13日,每天上午10:00至13:30,下午15:30至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
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4月24日 11: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政采云平台投标客户端
开标时间:2023年04月24日 11: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市自然资源局
地 址:喀什市深喀大道行政审批局三楼东侧
联系方式:1879950138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建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喀什百合苑三期九号楼2单元2081室
联系方式:152099800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小琴
电 话:15209980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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