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牡丹江市公安局防控巡逻支队车辆维修及保养(第2次)采购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黑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09/05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项目需求详情
1、供应商对采购单位所有车辆维修及保养,设立牡丹江市区内24小时道路救援电话,确保及时救援抢修。 2、牡丹江市区内全天候道路救援,要求供应商拥有自己企业名下救援拖车,可24小时对车辆提供紧急拖车,吊车清障、现场清理、以及对因燃油,电瓶,轮胎等问题造成的车辆无法行驶进行救援。 3、供应商做到“四优”不变相提高材料费、维修费、人工费,绝不无故回绝修车。 4、所采用的零部件、配件等材料必须选用同车型厂家生产的纯正配件,符合国家标准,不得使用假冒伪劣产品或以及以次充好,以旧顶新。 5、保证托修单位维修车辆在修期间的安全,做到不丢失、不损坏,否则承担全部损失。 6、修配厂维修车间的要求:能维修大型车辆。 7、车辆维修之后 ,按照国家交通运输部发布的《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中“机动车维修实行竣工出厂质量保证期制度”规定的标准执行。 8、维修专业化要求:修理厂维修技师应具有维修等级技师证,并提供相应社保证明 9、提供维修质量保证:要求大修质保1年或365天,小修质保3个月或90天 10、对于车辆钣金和漆面有损伤的进行全面喷漆处理,达到漆面美观,钣金良好; 11、要求供应商维修设备齐全:要求有烤房、大梁校正义、四轮定位、动平衡机、扒胎机、龙门举架、诊断电脑、空调清洗机。 12、要求供应商管理结构完善健全:提供供应商组织架构及岗位制度. 13、提供完善的应急预案 14、要求供应商提供免费洗车,包括大客。 15、要求供应商提供轮胎存放场地。 16、要求有停车场,可存放车辆。 17、要求供应商有完善电脑管理,有预约、诊断、报价、维修、结算、档案管理、回访、保养提示等服务。
项目名称:车辆维修及保养(第2次)
项目标的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服务周期:120天
报价方式:价格
评选方式:价格最低
最低价相同评审办法:
按照采购人政府采购内控制度规定的程序确定并列明具体评审办法,具体内容如下
最低价相同的情况,根据供应商的企业实力、服务方案、服务承诺、类似业绩等因素由询价小组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竞采最低限制:¥69500
服务地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阳明区牡丹江市公安局防控巡逻支队
报名开始时间:2023-09-05 13:34:27
报名结束时间:2023-09-08 00:00:00
发布时间:2023-09-05 10:34:27
采购编号:HLJGCYC2312030120231413614
采购单位:牡丹江市公安局防控巡逻支队
供应商数量: 报名供应商不足1家。
允许1家中选
是否需要上传响应文件:是
供应商资格: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已在本系统注册的供应商。
二、落实其他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需求:无。
三、特定的资格要求:无。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
异议处理项:如有异议请电话咨询采购人,采购流程问题请咨询平台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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