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4年南阳镇生活垃圾清运及绿化养护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39.6万元
项目地址
河南省
发布时间
2023/12/2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bjjk-2023-079
预算金额39.6万元
招标公司兴山县南阳镇人民政府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今九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晓露19107227771
标书截止时间2024/01/08
投标截止时间2024/01/09
公告正文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2024年南阳镇生活垃圾清运及绿化养护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湖北今九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1月0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BJJK-2023-079
2、项目名称:2024年南阳镇生活垃圾清运及绿化养护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人民币39.6万元
5、最高限价:3.3万/月
6、采购需求:2024年南阳镇生活垃圾清运及绿化养护。(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7、合同履行期限:1年,履约期内若相关政策发生变化,则按最新规定执行。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9、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0、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2、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提供资格声明承诺,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提供资格声明承诺,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提供资格声明承诺,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提供资格声明承诺,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提供资格声明承诺,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供应商提供资格声明承诺,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提供资格声明承诺,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政策。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天,“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现场查询为准);
(2)供应商须具备合法有效的《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供应商提供许可证原件彩色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供应商必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声明”作为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信誉证明材料(供应商提供声明材料原件,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
(4)供应商必须提供最终磋商报价承诺书作为响应供应商最终报价承诺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提供声明原件,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
各供应商在制作响应文件时,响应文件中提供的相关证件及资料必须为原件彩色复印件(需清晰可见),否则均按无效标处理。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供应商才能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无效文件处理。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年12月29日至2024年01月08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中国(湖北)自贸区宜昌片区大连路33号清华科技园5栋405室
3、方式:供应商应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现场领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1月0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兴山县财政局南阳财政所二楼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1月0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兴山县财政局南阳财政所二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否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予拒收。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按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收。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采购过程中发布的更正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兴山县南阳镇人民政府
地 址:兴山县南阳镇阳泉村
联系方式:138725666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今九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中国(湖北)自贸区宜昌片区大连路33号清华科技园5栋405室
联系方式:1910722777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晓露
电 话:19107227771
项目概况:2024年南阳镇生活垃圾清运及绿化养护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湖北今九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1月0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BJJK-2023-079
2、项目名称:2024年南阳镇生活垃圾清运及绿化养护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人民币39.6万元
5、最高限价:3.3万/月
6、采购需求:2024年南阳镇生活垃圾清运及绿化养护。(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7、合同履行期限:1年,履约期内若相关政策发生变化,则按最新规定执行。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9、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0、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2、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提供资格声明承诺,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提供资格声明承诺,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提供资格声明承诺,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提供资格声明承诺,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提供资格声明承诺,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供应商提供资格声明承诺,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提供资格声明承诺,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政策。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天,“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现场查询为准);
(2)供应商须具备合法有效的《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供应商提供许可证原件彩色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供应商必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声明”作为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信誉证明材料(供应商提供声明材料原件,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
(4)供应商必须提供最终磋商报价承诺书作为响应供应商最终报价承诺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提供声明原件,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
各供应商在制作响应文件时,响应文件中提供的相关证件及资料必须为原件彩色复印件(需清晰可见),否则均按无效标处理。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供应商才能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无效文件处理。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年12月29日至2024年01月08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中国(湖北)自贸区宜昌片区大连路33号清华科技园5栋405室
3、方式:供应商应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现场领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1月0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兴山县财政局南阳财政所二楼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1月0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兴山县财政局南阳财政所二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否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予拒收。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按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收。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采购过程中发布的更正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兴山县南阳镇人民政府
地 址:兴山县南阳镇阳泉村
联系方式:138725666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今九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中国(湖北)自贸区宜昌片区大连路33号清华科技园5栋405室
联系方式:1910722777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晓露
电 话:191072277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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