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南通中等专业学校(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南通分院)
银校战略合作项目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一、江苏省南通中等专业学校(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南通分院)(以下简称“南通中专”)的银校战略合作项目已获批准,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合作单位。
二、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投标银行应提供具备南通市财政局非税代理资格的证明材料。
三、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及履行合同的能力;
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 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5. 投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 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企业正式人员(须提供拟派人员与投标企业双方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
7. 投标人必须为国有商业银行或面向全国开展业务的股份制银行,已在南通市区开设分行;
8. 本设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具体要求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中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标准。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 本工程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凡对本工程有意愿的,请2022年6月30日17 时00分(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江苏省南通中等专业学校、南通市教育局网招标公告栏直接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须提交招标文件相关费用,售后不退。
2. 招标文件资料费每套售价300元,递交投标文件前缴纳给招标代理公司,无论投标人是否中标,资料费概不退还。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7月5日 9 时 30 分,提交方式: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南通市红星路1号太阳鑫城1幢东单元6层(南通建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
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工程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等资料在南通中专官网、南通市教育局网招标公告栏中公告发布,各投标人自行上网查询、下载。
七、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详见招标文件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江苏省南通中等专业学校 (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南通分院) |
招标代理机构 |
南通建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南通市通宁大道8号 |
地址 |
南通市红星路1号太阳鑫城东单元6楼 |
联系人 |
陆老师、季老师 |
联系人 |
余管琦 |
电话 |
0513-85559530、0513-85559516 |
电话 |
0513-89010636 |
邮箱 |
/ |
邮箱 |
719235490@qq.com |
- 附件【定稿招标文件 南通中专银校合作6.13.docx定稿招标文件 南通中专银校合作6.13.docx】已下载次
编制人: 日 期:2022年6月13日 |
招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招标代理(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2022年6月13日 |
招标人 | 江苏省南通中等专业学校 (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南通分院) | 招标代理机构 | 南通建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南通市通宁大道8号 | 地址 | 南通市红星路1号太阳鑫城东单元6楼 |
联系人 | 陆老师、季老师 | 联系人 | 余管琦 |
电话 | 0513-85559530、0513-85559516 | 电话 | 0513-89010636 |
邮箱 | / | 邮箱 | 719235490@qq.com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1.1.2 | 招标人 | 名称:江苏省南通中等专业学校(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南通分院) 联系人:季老师、陆老师 电话:0513-85559516、0513-85559530 |
1.1.3 | 招标代理 | 招标代理:南通建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余管琦 电话:0513-89010636 邮箱:719235490@qq.com |
1.1.4 | 项目名称 | 银校战略合作项目 |
标段划分 | 详见招标公告 | |
1.1.5 | 建设地点 | 江苏省南通中等专业学校 |
1.2 | 建设资金 | 详见招标公告 |
1.3.1 | 招标范围 | 详见招标公告 |
1.4.1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详见招标公告 |
1.4.2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
1.9.1 | 踏勘现场 | 本项目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由投标人自行踏勘。 |
1.10.1 | 投标预备会 | 不召开 |
2.1.1 |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 材料 | / |
2.2 |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 2022年6月30日17:30前以不署名电子文件形式发送至指定代理机构邮箱:719235490@qq.com。 |
3.3.1 | 投标有效期 | 45日历天 |
3.4.1 | 投标保证金 | 本项目不设投标保证金 |
3.5 | 备选投标方案 | 不采用 □采用,具体规定: / |
4.1.1.2 | 投标文件的份数 | 资格审查资料、技术标、商务标分别提供四份(一正三副)。 |
4.1.2.1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2年7月5日 9时 30 分 |
4.1.2.2 |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 南通市红星路1号太阳鑫城1幢东单元6层(南通建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 |
5.1 | 开标时间、地点和人员 |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南通市红星路1号太阳鑫城1幢东单元6层(南通建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 参加开标会的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 |
5.1.2 | 参加开标会的投标人代表 | 本项目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必须出示身份证书亲自、准时参加开标会议,否则不论何原因,均视为自动弃权,其投标文件将被招标人拒绝。 |
6.1 | 评标委员会构成 | 3人及以上单数 |
8.1 |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 否。由评标委员会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 |
序号 | 项目内容 | 合格条件 | 投标申请人具备的条件或说明 |
1 |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 |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 检查有效性 |
2 | 授权委托书(如有) | 授权委托书 | 检查有效性 |
3 |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 持有效的营业执照 | 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
4 | 企业资质类别等级 | 投标银行应提供具备南通市财政局非税代理资格的证明材料 | 上述材料需提交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同时随带原件备查 |
5 | 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 | 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 | 提供与投标企业签订的有效的劳动合同及2021年10月~2022年3月连续6个月的社保证明 |
备注:上述资格审查内容在均须为清晰可辨认的原件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复印件不清楚导致无法辨认的并且任意一项经评标委员会评审不通过的,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原件仅为备查,无需递交,投标人自行承担未携带原件导致的后果。 |
分值构成 (总分 100 分) | 报价:80 分;技术:20 分;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分值 |
报价部分80 分 | 商务报价响应评分 | 1.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报价最高的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商务报价响应得分为满分80分。 2.其他投标人的商务报价响应得分分别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商务报价响应得分 =(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80%×100 | 80 |
技术标20分 | 对公金融服务方案 | 评分依据:投标人对公业务服务方案,包含:①校内校外网点提供的服务方案(含财政非税收入服务),②对公网银服务功能及优势,③银行手续费优惠方案,④投标人其他对公优势特色服务等。 由评委对投标人提供的服务方案的全面性、及时性、便捷性、可操作性、优惠力度等方面进行横向比较给出得分。优为(2,3]分,良为(1,2]分,一般为(0,1]分。 | 3 |
技术标20分 | 对个人金融服务方案 | 评分依据:投标人对个人金融业务服务方案,包括:①面向省内外学生的批量和个体的收款和支付方案,②面向教师的个人金融业务优惠方案,③面向校内学生的个人金融业务优惠方案,④投标人其他对个人的优势特色服务等。 由评委对投标人提供的服务方案的全面性、及时性、便捷性、可操作性、优惠力度等方面进行横向比较给出得分。优为(2,3]分,良为(1,2]分,一般为(0,1]分。 | 3 |
技术标20分 | 银校系统对接解决方案 | 评分依据:银校合作项目涉及的学校、银行及财政业务系统之间的系统开发、系统整合、数据接口的对接解决方案,包括但不限于①学生收费、缴款及支付业务,②学校收费的电子票据功能实现,③单位支付业务,④职工的代扣代缴业务,⑤投标人的其他优势特色解决方案。 由评委对投标人提供的解决方案的先进性、可操作性、稳定性、及时性以及提供的已有合作案例成熟度、推广度等方面进行横向比较给出得分。 优为(3,4]分,良为(2,3]分,一般为(1,2]分。 | 4 |
技术标20分 | 其他特色金融服务 | 评分依据:投标人在银校全面合作期间,提供的其他具有鲜明特色的服务和支持项目。 由评委根据投标人提供的特色服务和支持项目,是否能够拓展和深化银校双方合作的实质性项目比较判断给出得分。 评审标准:由评委每确认一项实质性特色服务和支持项目得1分。 | 2 |
技术标20分 | 服务承诺 | 评分依据:投标人针对银校全面合作期间的项目投资款项报批时间、款项到位期限、愿向学校免费提供成熟的信息技术服务和技术输出、愿为学校提供的其他附加服务等(包括但不限于以上服务)做出承诺,如中标后合作期内出现有违投标文件中服务承诺内容的情况,招标人有权追究相关法律责任,格式自拟。 评审标准:评委根据承诺情况横向比较给出得分。优为(2,3]分,良为(1,2]分,一般为(0,1]分。 | 3 |
技术标20分 | 针对进入学校服务现场项目合作的服务方案述标和答辩 | 针对本项目的服务,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依次对以上服务方案进行现场述标,重点对后期进入学校对公对私的服务方案,可能遇到的疑难点进行阐述,并提供相应的解决方案;对服务学校质量及相关方面做出相应承诺。述标共计不超过10分钟,4分钟内陈述,6分钟内评委现场提问。本项由评委横向比较给分。(因疫情防控需要,本次述标可能在线上进行,届时招标代理将现场联系投标单位) 陈述资料作为投标文件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可采取PPT等形式演示,现场陈述后材料交招标人一份留存。 答辩过程中需对评委提问进行解答和必要的承诺,并签字确认(答辩人员应具有签字确认权限)。 | 5 |
联系我们
邮 箱:bd@datausefu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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