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福建省福清卫生学校学生阅览室装修工程采购项目工程类采购项目
金额
41.77万元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1/09/2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350100]fjsh[tp]2021005
预算金额41.77万元
招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曾信臻13605996688
公告正文

福建省福清卫生学校学生阅览室装修工程采购项目工程类采购项目

交易项目编号:[350100]FJSH[TP]2021005
时间:2021.09.23 来源:福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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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购公告
  2. 2
    更正公告
  3. 4
    合同公告
    福建省福清卫生学校学生阅览室装修工程采购项目工程类采购项目 2021-09-23

福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福建省福清卫生学校

乙方:福建省隆嘉盛工程建筑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100]FJSH[TP]2021005的福建省福清卫生学校学生阅览室装修工程采购项目工程类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若有联合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无。

2、合同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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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类
品目号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 金额
(元)
1-1 B07 装修工程 装修工程 本项目为福建省福清卫生学校学生阅览室装修工程采购项目工程类采购项目 1 吴思木 闽2352013201367076 417767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肆拾壹万柒仟柒佰陆拾柒元整(¥417767.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 20) 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福清市海口镇新山路1号福清卫校;

4.3交付条件: 全部工程必须根据建设部《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等相关规范和规程及施工图纸施工,并达到合格标准 。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竞争性谈判文件、乙方响应文件、乙方承诺文件等执行。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竞争性谈判文件、响应文件、技术标准说明及国家有关的质量标准规定,均为验收依据,依照执行。。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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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期次 支付比例(%) 支付期次说明
1 100 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提供甲方发票后,甲方于30日内完成付款。

8、履约保证金

有,具体如下:交通知书后至签订合同前应向采购人缴纳成交金额(即合同金额)的7%作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待全部项目验收合格且待产品质量保修期2年期满后,成交人凭合同、货物验收合格文件、履成交人在领取成约保证金证明及相关单据,由采购人在30个工作日内予以全额、无息退还 提交方式:公对公银行转账 开户行:中国银行福清海口支行 账号:424758361494 账户名:福建省福清卫生学校。

9、合同有效期

自双方无履约责任后本合同终止。。

10、违约责任

按照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乙方响应文件、专项承诺文件等执行。。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并按照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乙方响应文件、专项承诺文件等执行。。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则一方有权向工程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 肆 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本项目磋商文件、乙方投标文件、承诺和方案执行。如没有规定的,则由双方另行补充。 。

甲方: 福建省福清卫生学校 乙方: 福建省隆嘉盛工程建筑有限公司
住所: 福清市海口镇新山路1号 住所: 福建省福州保税港区国际物流园区综合大楼4层401室065区间(自贸试验区内)(该地址仅限用于送达法律文书使用)
单位负责人: 刘翔炜 单位负责人: 曾信臻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法: 62833166
联系方法: 13605996688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市浦上支行
账号: 账号: 935004010014870013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2021年0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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